[廉政党课讲稿]

[廉政党课讲稿]

廉政党课讲稿同志们:

根据镇党委安排,今天我在这里围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个话题,同大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也算是谈心提醒。希望通过交流,能进一步增强大家廉政勤政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近几年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犹如一记记警钟,时刻在警醒着大家。为什么同样的手段,同样的错误,年年查处,年年存在。本来竞选村长或书记的目的是展示自己的才能,带领广大群众发家致富,但是手中一旦有了权力,私欲就膨胀,欲望就萌发。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当官别想发财,想发财别当官。作为村干部也是一样。所以,别人的教训就是对自己的提醒,一定要有这样的清醒,才不会犯糊涂。时刻想着法律和纪律允许不允许,事事明白应该不应该,真正做到警钟常鸣。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要求明大势,才能谋大事。因为历史的发展,往往是在无数偶然之中逐渐显现出必然的趋势。这里的大势,不指别的,就是当今世界和国家发展的一种大趋势、大潮流。今天,咱们先用全局和长远的眼光来观察和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勇气,作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严字当头、刀刃向内,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九大,高度总结评价了十八大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指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敢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一是反腐要求更高了。不可否认,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腐败蔓延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窝案频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如果腐败势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面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中央提出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要求,表明中央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打赢反腐倡廉这场硬仗的决心。从党的十八以来所查办的大小案件中,可以折射出中央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要求更高,对各类腐败案件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二是反腐力度更大了。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可以说是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最大特点。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中更是可以看到,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可以说,当前反腐败是“既打苍蝇,又打老虎”、“雷声大,雨点也不小”,对那些严重违背党的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发展大局的行为,必须动真格、出重拳,决不因腐败行为而伤害群众感情、贻误科学发展进程。

三是反腐重点更突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又要立足实际、重点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普遍关注的民计民生问题纳入专项治理的重点。从中纪委所查办的案件来看,反腐倡廉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重点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决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执法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和新成效。从总体来看,全镇的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我们村一级的“两委”干部,绝大部分都能心中装有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处于公心对待工作、满腔热情服务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不计个人得失,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推动“三农”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一些村“两委”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职务犯罪现象,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中央提出,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概括起来是“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时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两个依然”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实状况的准确判断。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类型近年来,我区纪检监察部门也查处了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深入研究分析这些案件,对于帮助我们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认真分析近年来我区查处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可以总结出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滥用职权型。部分村干部利用职权之便,有的直接采取村务财务虚开白条票据,自收自支;

有的在协助政府管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长期隐瞒收入、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虚开、多开支出票据,将国家补助资金占为己有。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作为村干部不要以为自己“大权在握”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点私利就会无人知晓、无人能管、无人敢管,就能胆大妄为、为所欲为、胡作非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千万不要滥用职权为己谋私。

二是聚众赌博型。有的农村党员、干部不仅不能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能带领群众走上正道、勤劳发家、劳动致富,反而在村里聚众赌博,将自己身上存在的好吃懒做、沉迷赌博的恶习传染其他村民,败坏一方风气,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赌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党员、干部带头聚众赌博更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党员、干部身份,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三是“吃拿卡要”型。一些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职权,在群众找自己办事的时候,“吃、拿、卡、要”,敲诈勒索,向群众索要好处,群众不满足自己的要求就不给群众办事。有个别村干部为群众盖个章都要收取“盖章好处费”,“雁过拔毛”,而且还宣称谁要是不交钱就不给盖章!有的村干部利用协助乡镇政府管理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向群众索取和收受群众的好处费,造成受贿罪。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是群众给的,必须要用到为群众谋福利上去。如果手中的权力不为百姓办事反为自己谋利,那必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四是合伙串通型。部分村“两委”人员由单个的犯罪向集体犯罪方向发展,特别是一些涉及村委土地、林地的处置,或者获得国家政策补助的事项,村委干部集体造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进行分赃。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村干部不要以为手段高明、滴水不漏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纸终究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平时遇到非法利益、好处就必须要守住心神、稳住手脚,不要等到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才后悔莫及。

三、珍惜岗位,远离腐败,做清正廉洁的干部近几年我们查处的案件大多数与金钱有着密切的关系。当然,金钱作为一切商品交换的介质,确实具有很大的魔力。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论在什么社会条件下,赚钱都是有规则的,任何人必须凭诚实劳动赚钱、凭真本事赚钱,决不能依靠违法乱纪来赚钱。我们每个同志必须将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法规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规定视为“警戒线”以自律。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珍惜岗位,远离腐败,做清正廉洁的村干部。

(一)要克服“三种心理”。纵观不少贪腐案件,不难发现这些贪腐干部身上都存在这样的一些不良心理,正是因为这几种不良心理,一些干部才会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一步步走远,最终难以自拔,害人害己。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克制这些心理,如此才能心态平和、干干净净地走好人生每一步。

一是从众心理。在经济转型期,少数干部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意志不够坚定,原则性不强,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所感染;

有的认为腐败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做官要不贪,何必来做官”,要是自己太清廉了,别人会觉得你“不和群”,甚至背后说你“假清高”;

还有的认为帮人家办事,人家送一点礼物那是很正常的事,吃点回扣,拿点好处,双方都默认接受就好,这就是一种“潜规则”。正是因为这些“惯例”思维,所以才会使一些干部失去警觉性和防范心理,从而走上贪腐之路。身为党员干部,务必不能有这种从众心理,而是要努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邓小平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用它来为人民谋福利,只有这有这样,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

二是攀比心理。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是好歹也个吃“公粮”的干部,理应比其他群众日子好过一些,体面一些,宽裕一些。如果自己过得比别人差就会出现攀比心理,看他人穿好衣服、用好手机、住好房子心里就不舒服、不服气,不甘人后,打肿脸充胖子,借钱消费,透支消费。没钱就想发大财横财,心存贪念,不劳而获,把手伸向公家、伸向涉农补贴,出现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现象发生。我们村干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理应多为困难群众着想,珍惜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保持良好的心态,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在个人待遇上知足常乐,努力带领群众致富,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

三是侥幸心理。所谓侥幸心理,是人的一种不正常的心理反映,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传染力,它是突破思想防线的杀手,是导致犯罪的祸根,是步入歧途的跳板。有的村干部上任之后,心里就打起了小九九,认为自己辛辛苦苦为集体做了这么多事,拿点用点是应该的,抱着“不会那么巧发现我”的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之便贪占集体或他人财物,最终深陷其中走上不归路。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告诫干部: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时刻崩紧防腐这根弦,不要心存侥幸。

(二)要算好“三笔账”。一是算好“经济账”。作为一名村干部,只要脑子灵活、手头勤快,发展一些特色种养之类的,日子不会过得很很差。当前,一个村干部的工资待遇虽然低了一些,但区财政也会按上级政策落实好经济待遇。如果还不满足,相信“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的信条,那就会起贪心,生邪念。结果出事后被追缴财产,最终弄个倾家荡产。贪污腐败分子到头来只是一个金钱的“保管员”,因为吃进去的钱终究还得吐出来,自己一点好处没捞到,反而遭遇了牢狱之灾,一点都划不来啊!二是算“家庭账”。我们的村干部都是家庭的顶梁柱,本来有幸福和睦的家庭,当因腐败被查处判刑后,往往弄得个妻离子散,老婆、孩子、老人没人照顾。三是算“自由账”。在自由的时候体会不到,还总认为不自由,一旦出事进了监狱,就痛哭流涕,后悔莫及,从此身不由己。因此,希望大家一定要算清经济账、家庭账和自由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底线、经受住考验,保持一名合格村干部的应有本色。

(三)要做到“三严”。一要严于自律。严于律己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事实证明,没有谁是天生的腐败分子。腐败堕落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七管严”。这里讲得“七管严”不是说老婆管得严。而是说要管严自己的脑,不要昏了头;

管严自己的嘴,不要乱吃乱喝乱说;

管严自己的眼睛,不要看花了眼;

管严自己的耳朵,不要偏听偏信;

管严自己的心,不要偏了心眼;

管严自己的手,不要办错了事;

管严自己的脚,不要进错了门。二要严守各种禁令。要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抓干部作风建设,从“八项规定”到各种“禁令”,布满了“高压线”,一些干部感叹“为官不易”,有的以此为借口“为官不为”,做起了“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实,“为官不易”本就应该是一种常态,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就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那些持“为官不易”观点的党员干部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实质是一种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他们是平常随意惯了,忘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习总书记常说,“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政府过紧日子,群众才能过好日子”。

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我们要强化依法办事理念,真正成为党纪国法的坚决执行者、忠实维护者和自觉落实者。对于村干部的日常工作来讲,依法行政就是要一碗水端平,公正处事。干部偏心,群众就寒心。群众对干部有意见,也往往是因为干部办事不公、自身不正。村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亲戚朋友多、熟人多,干工作可能有时抹不开情面。因此,希望大家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如民政救灾、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公益事业等),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厚此薄彼、亲亲疏疏,不能违反工作原则、违背政策法律去办事,否则就会在失去群众信任的同时把自己也搭进去。

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大多涉及我们村干部,对于我们普通党员也要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这里向大家做如下提醒:一是要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二是要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环保、茶叶税政征缴等工作。三是要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四是要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同志们,建设商贸集镇,活力新店,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需要一支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希望大家运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用实际行动为家乡父老乡亲交出清正廉洁、干事创业两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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