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城市复兴背后的考古学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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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复兴、开发旅游、经济转型、发展文化产业等动机的拆迁改造时下在很多城市都在進行,有的甚至已拆到了才建造不很久的楼房。但山东聊城的拆迁之快捷更为罕见。卫星照片上的聊城,四方古城内的建筑物,大部分已被拆尽。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面的、也许是举世瞩目的考古机遇,或将落到聊城人引为骄傲的千年古城。

历史城市的百年规划与优先行动

还处在研讨中的江苏溧阳、安徽泗县建成区的古城复兴改造,正在揭开这一考古机遇的发端:溧阳已由专业规划机构制定规划;泗县在隋唐运河遗址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中,颇具战略眼光地关注了古水系、古城保护以及与规划、民生、社会教育、新城市建设乃至资金支持的关系。这两座建于唐宋时代的古城,溧阳面积较聊城小,泗县较聊城大,护城河水系都还保存着,很有特色,但城内建筑物多是近几十年来所建楼房,已很少古代地面遗存,他们的古城如何实现复兴?这个难题这让我联想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1998年对西安古城、特别是唐城遗址申遗的建议,大意是——

如果想让这座城市恢复历史考古遗址的光荣,并保持良好生活条件,就得制定50至100年的长远规划并严格执行。可采取的步骤,如:固定现有的居住状况,保护处于农村的古城址和市区的古建筑、街巷;在市区占据的唐城的南面,筹建高层建筑密集型的21世纪城,以供未来城区发展所用,唐城内部的10个部分每十年進行一次拆迁,到寿命的建筑考虑拆除,逐步将唐城发掘出来,使之重见天日。

建议的可贵之处在于提供了一种超常规的规划思路,既放眼百年长远,又脚踏实地地立即行动。西安的唐城遗址,面积有80多平方公里之巨,难以实现其思路似在情理之中。但面积要小许多的,如聊城、溧阳、泗县等面积1平方公里左右的古城,甚至更大一些的古城,如绍兴、赣州、大同、扬州等,在现代市区已增加十数倍、数十倍之上的今天,应当具备了实现这一完整性、真实性与可持续保护思路的条件,都可以通过制定长远规划和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优先行动,在保持民众良好生活条件的同时,展示历史考古遗址的光荣。当然,若按这位专家的算法,聊城所拆出的面积并不大。但即使只有半平方公里,也是在世界诸城市的建成区中绝无仅有的考古区。

城市建成区的考古区,保护与发掘的重点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中心的专家在西安国际研讨会上还提出了“考古区”的概念:依地理单元,划出保护区、考古区和城乡发展区,区别对待,且认为该方案易被接受,也比较实际。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出台了专对亚洲遗产的《会安草案——亚洲最佳保护范例》,文件中专设了“考古遗址”一节,提出“在现有的立法规划中,纳入具有特殊科研或遗产意义的考古遗址保护区并加以实施”;“建立区划系统,估计遗产地内各种不同结构的需求,如遗产和景观保护区、环境保护区、考古研究区和纪念物管理区等”。

这种“考古区”“考古遗址保护区”“考古研究区”的概念,与我国《文物保护法》的“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所指不同,应属已明确基本范围、需要有计划考古的区域,而非基本建设选址或施工中新发现的遗存。而我国对古城遗址的重视,由来已久。1981年国家建委、文物局、城建总局《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中提出,“特别是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古城遗址、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建筑风景名胜、古树名木等,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此后,文物考古与规划、土地管理、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城市考古取得了重要進展。所以,古城保护乃至复兴过程中,古城遗址从来都是重点,考古工作也是一项必要的有效措施,而非仅仅進行所谓风貌保护,或凭文献進行“打造”。

考古学是研究如何复兴历史城市的通途

古城复兴,或者说历史城市的现代复兴更准确,不仅包括古城遗址的保护和考古,还包括新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城市产业调整等,属于城市全面发展的战略范畴。而古城遗址也并不一定以古代的城墙、城壕为界,新建设也会涉及周边的重要古迹遗址。很多古城,与道路、河流相联系,在城外发展有商业集镇,如溧阳上水门外有码头街。有的还要涉及时代更早的历史遗存。

历史遗产是创新与凝聚力的源泉,是文化资源也是科学资源。新中国成立后首任文物局局长郑振铎曾说,“我希望人人能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保护地面和地下的文化宝藏,这不仅仅是为了学习遗产推陈出新的需要,还要为后代的子子孙孙保存文化遗产,作为对他们進行爱国爱乡教育的力证”。而考古学就是“学习遗产”的一条主要通途。1957年他在《拆除城墙问题》一文又提出,“要知道古迹名胜是不可移动的,都市计划是由专家们设计施工的,是可以因地、因时、因人制宜变化的。”这在今天看来,仍可视作对城市规划专家们的忠告。

仅就城市设施和人居条件而言,在处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方面,唐宋时代或许比后来要优越很多。如聊城的十字街相套的城市格局,以及水利、交通系统,今天城镇建设也应加以借鉴与利用。故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复兴如果需要甄选时代,唐宋时期似应为一重要参照。而考古学发展至今,也如苏秉琦先生所言,到了“思考人类正面临的根本问题,如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的时候。但在这方面,长期以来一些学者和领导人存在认识误区,比如“避开老城建新城”,只是避开明清古域。具典型经验者莫如扬州,市委、市歧府曾确实迁出明清老城,功不可没,也令人兴奋一时,却未离更重要的唐宋城遗址,后虽又明智西迁,但损失已多,殊为可惜。

典型聊城,宋代城镇考古发掘的现实意义

在讨论溧阳、泗县的发展思路时,我想到了比较熟悉的聊城。解决城市复兴及改造问题,聊城的条件,比很多城市包括历史文化名城都优越了许多:

聊城是1994年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其突出特点是,有一座宋淳化三年(992年)始建、格局方正、边长1公里的古代城市,正中央矗立着明洪武七年(1374年)所建的光岳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城遗址尚存环城湖,在《中国文物地图集》登记为东昌故城。遗址所在的古城区,很早就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地带控制了传统格局与风貌。由于后来所建楼房较少,楼层较低,于是对地下遗迹的破坏相应也较少,古城肌理和格局仍在。只要有足够的耐心,考古揭露的面积足够大,那些珍贵的、即使是很残破的古代城市设施和建筑遗迹,也会得到较好的复原研究。

宋元明考古相对于其他断代考古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学者秦大树认为,这一时期地方城镇的考古研究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但考古工作较少。此期地方城市在隋唐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普遍打破了原来的封闭式的里坊制度,采用了开放式的街道系统。考古学家宿白先生将隋唐城址划分的“五型”里,其中周长4.5公里左右的“一般州城”,宋以后多见于中原北方地区,这类城市是典型的十字街式的布局,而且有一套大小十字街相套的区划法,其中就包括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所建的博州城(今山东聊城县旧城)。所以聊城虽小,却是比大同更具普遍性的唐宋时期一般州城的代表,在考古学和中国城市史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

笔者对聊城的观察是较表面的,只能说说感想。古城由大十字街分为四坊的布局,至今清晰可见,但开放式系统怎样,是否有一套大小十字街相套的区划,层层划分又有何特色,尚不清楚。始建于宋代的古城墙,现仍高出地表2米多,构成四周贯通的道路,殊为壮观,而且竟被精准有趣地命名为——东城墙路、西城墙路、南城墙路、北城墙路。真是一道胜景,绝胜于假古董,也不逊于完整者。更难得的是,1947年拆除城墙的上半段时,将三合土的墙体锯为砖,砌筑了监狱的围墙,今历历在目,成为珍贵标本、独特景观。据说这城墙今天仍有防洪排涝作用,现城内并不积水而影响人居。城内应当有古老的水系存在,如弯弯曲曲的龙王庙街,路面的旧石板固然珍贵,但深究其形成,或许原是有一条弯曲的河流存在。这令人联想宋代高水平的水利科技,聊城是否也有如赣州宋城似的“福寿沟”?古城内外,除目力所及和文献记载,还有许多细节和奥秘,须经过考古发掘而逐步得以了然。

聊城也有明清、民国时期的遗址,作为历史城市,即使复建该时期建筑物,也应经过考古发掘,取得科学依据,并尽可能保存及展示真迹。国际《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将考古学方法提供资料的遗产定义为考古遗产,并认为重建也是至关重要的研究、解释和教育手段之一。如广州市在1990年代为重建黄埔军校曾全面发掘,细分为解放军海军层、日本占领层、黄埔层,不仅原址原样重建,还展示了局部真迹,受到来自老黄埔们一致好评。

傅斯年的考古学贡献,以及众城怎么办

聊城还是考古学家傅斯年的家乡。他的名言“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意即以科学方法收集、发掘新史料,作为修国史的重要依据,被苏秉琦先生高度评价为“考古学的‘独立宣言’”。其实,考古何尝不是修地方史、城镇史、建筑史的重要依据呢?聊城所出现的考古机遇,也是完整、真实保护这一千年古城的重大机遇。对宋博州、明清东昌府故城的保护,应制定切实、长远的保护规划和有一定规模的考古计划。聊城的情况,具有全国的普遍性。大拆大建仍遍及中华大地,我们必须尽历史责任,在当前考古队伍仍欠发展的状况下,一方面冀望于后代的学术、技术水平,将古遗址尽可能多地留存后世;但同时不失时机地采取包括适度发掘在内的保护行动,实现对考古区各种动土工程及植树、深耕的控制,动员全社会進行“抢救”。

而大规模的抢救保护,还应有一个重要措施,即有规模地发展考古学教育,除了组织考古短期培训,开展公众考古学活动,進一步拓展考古学正规教育,并列入城建、旅游、水利、文化产业等相关专业的课程,以提高学界整体水平和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弥补考古及保护力量不能适应各类破坏的规模、速度的严重情况。

李济的一个基本认识:各大学设立考古学系

关于考古学教育,被誉为中国考古学之父的李济,在1934年《中国考古学之过去与将来》中发表过极为正确而又严厉的文字:“若是我们认定地下古物是宝贵的历史材料,有保存及研究的必要,我们至少应有下列几个基本的认识。这种认识并不是以见于国家法令为止,应该成为一种一切公民必须有的基本训练”。这些基本认识包括:“一切地下的古物完全是国家的,任何私人不能私有”;“国家应该设立一个很大的博物院训练些考古人才,奖励科学发掘,并系统地整理地下史料。”;“就各大学之设立一考古学系”。

李济为什么将“保存及研究”地下“宝贵的历史材料”的考古学提到“一切公民必须有的基本训练”的高度?为什么将“各大学之设立一考古学系”作为基本认识,并提出忠告?他是痛感我们“保有古物的能力”“不但比不上欧美,连日本也比不上”;“由这几年的趋势看,中国毁古的能力恐怕要超过任何民族”;而且痛感“古董商的势力现仍布满全国”,“凡是一件到古董商手中的古董均代表好些珍贵史料的摧残消灭,这都是有考古经验的人所能证明的”;“世界上凡是有点现代知识的文明的国家,没有不禁止这种摧残古文化遗迹的行为的。埃及、印度、高丽就很少这种事”。他在该文中还冀望读书人:“本来中国人的古董癖已有好几千年的历史,这种恶习惯改起来也不容易。现在我们所希望的是读书人应该知道这种习惯绝对的不必奖励。”

李济所发出的,应是当时学界的群体之声。此前在李济作序的《中国考古小史》(卫聚贤著,收于《中学生文库》)中,全文载入的梁启超1926年以《中国考古学之过去及将来》为题的讲演,值得重视。在这长篇讲演中,不同凡响地将王象之《舆地记胜》、李诫《营造法式》列为北宋所兴考古学的“很有名的著述”,还多处强调将来要发掘古城,认为要等教育普及和政治修明,为了考古发掘的开展和方法的進步。

郑振铎与夏鼐的纠结,大力发展正确的考古学教育

李济当然了解将来发掘古城的繁重任务,文中也提到梁起超讲过的宋巨鹿城。但他有感于古董商势力造成的“毁古”和与众多国家的明显差距,将梁的“希望”加强为“基本认识”——各大学设立考古学系。若干年后,北京大学1952年在历史系建立考古专业;同年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系改回为人类学系。李济的理想,曾长期淹没,只是在最近几年才又现端倪,不少大学开始增设考古专业。

尽管对李济的各大学设立考古系的号召似无响应,但需要发掘古城而人力不足的诉求,却从未断绝。对梁、李的理想给予重视的,是郑振铎与他的继任者文物局局长王冶秋。郑振铎生前曾多次提到他们的努力:中央考古所由解放初37人发展至1957年292人;1952年始,考古、古建筑维修短训班举办多期,大学设置考古专业。但仍指出,“比起浩浩荡荡的基建队伍来,简直是‘沧海之一粟’。需要和力量之间,相距得很远。”他甚至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积极進行考古发掘工作。“而反对挖明皇陵,既有他研究世界考古学史能判明是非的基础,更主要是为“把干部的力量使用在最必需的地方”,应对考古工作落后于大规模建设的严酷现实。

夏先生的绝笔,也许是中国文物报1985年9月26日刊在第1版的570字短文《夏鼐谈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工作是一项学术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如果我们没有在发掘时搞清楚每件古物所在的位置和它同上下四周的各种遗物、遗迹的关系,没有進行仔细观察,没有作科学记录以供科学研究之用,那末,这件古物便将失去它的大部分的科学价值”。先生所用,居然是一个老词:古物,或许他又想起了李济的中国考古学将来的嘱托,想起了确须兴办广泛的考古学教育,但已来不及说出了。

种种纠结、疑虑与批评,都指向一个先哲们发自数十年前的警示——大力发展“保存及研究”的考古学教育,就各大学设立考古学系,去培养足够的合格人才,去影响更多的人,以取得国家、城市的真正的复兴、发展和繁荣。长期以来我国考古学和相关学科主要还停留在研究、利用文物的层面,与主动、直接支撑保护存在距离。面对“毁古”能力的延续,我们必须落实方针指示的“加强管理”,将法律规定的“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作为学科发展的一个主要领域。考古学,必须将考古资源的管理和调控,作为重要分支,类如国际上的考古遗产保护管理、文化资源管理。这不是设考古学史、文物学、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等分支所能遮蔽的。还是苏公的冀望,实现21世纪中国考古学的双接轨——与世界接轨、古与今接轨,去解决世界也包括中国根本性问题。这应该包括我们中国学界自身的问题。我们作出的很多努力和成绩,还有种种纠结与疑虑,都应当去加以认真的研究。

(责任编辑:孙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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