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言】省教育厅长在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完整)

在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同志们: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省国家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发言】省教育厅长在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发言】省教育厅长在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完整)



在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省工商银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将在会上发言,许云昭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先就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如何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紧迫感

我省自2000年下半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银行牵头,教育、财政和各高等学校积极配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我省高校建立的“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主渠道,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学生的普遍欢迎。截止200411月底,全省共有29632名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金额1.82亿元。但是,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规模明显偏小,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高校11万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执行不力。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到位,开始影响到学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改革以及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生活。本学期即将结束,如何全面落实协议条款,加快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步伐,是当前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各高等学校必须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实现教育公平,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落实银校合作协议,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运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国家助学贷款

去年通过组织招投标,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成为我省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并确定了贷款额度和配套措施,有关操作办法也已经出台。各高校要按照《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4]103号)、《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抓紧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05]62号)要求,从高校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密切配合经办银行,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要尽快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全省纳入国家助学贷款的68所高校,现在还有38所高校尚未签订合作协议,其中省财政承担贴息的高校有23所。这些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与省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主动与经办银行进行协商,务必于5月底签订协议。市州属15所高校,要按照政策统一、管理统一、风险补偿比例统一的原则,由各市州政府商财政、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高校,确定好经办银行。

二是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工作。所有签订了协议的高校,要集中人力、物力,把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当作一项突击任务,力争在本学期结束前把贷款发放给学生。贷款发放前,学校要摸清本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情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生的贷款资料要提前准备齐全,签订协议和学生申报可同步进行。学校要统一组织学生申请贷款,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坚持申请贷款学生要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品行较好、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原则,确保每一个贷款学生符合条件。对于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其他奖学金,能够支付当年的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的学生,要暂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贷款发放时,要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对已获得贷款学生要加强监督。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要协调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

三是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提取学费收入的10%专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并要从中足额安排高校应承担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各高校要强化贷后管理,当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有变动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并采取相应措施。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学生贷款情况要载入其个人档案。学生毕业后,高校要做好毕业借款学生的信息采集工作。要负责在借款学生毕业1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其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学生没有就业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方式等。学生出现违约行为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并积极配合银行催款。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要将其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报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力度。教育厅正在组织专家编写一本诚信教育方面的教材,准备纳入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计划。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切实推进银校全面合作

新机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是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的,银校全面合作是招标文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们对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重要承诺。实践证明,银校全面合作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各高校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教育厅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银行全面合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银校全面合作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否落实的核心,是矛盾的焦点。去年我省组织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时,无论是文件精神还是省政府领导的要求,都明确了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存贷结合,这也是我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配套措施。各高校要主动与银行坦诚协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顾全大局,妥善处理好学校、中标银行、原合作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目前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高校,要及时、足额发放贷款,满足学生的需求;未签订协议的要尽快签订,确保贷款今年上半年全部到位。今年,省教育厅将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办法,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落实银校合作的要求的,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保证每一位高校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坚定不移的工作目标,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密切配合金融机构,克服困难,真抓实干,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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