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揭阳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

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7号)和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动员会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更好地服务小康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统揽,积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及教育的优质化、均衡化、多样化、信息化、国际化,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努力开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揭阳的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100%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揭阳市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6-2017年):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召开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

第二阶段(2017-2018年):至2018年底,揭东区、榕城区、普宁市、揭西县、揭阳产业转移园、空港经济区、普侨区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

第三阶段(2019-2020年):至2019年底,惠来县、大南山侨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2020年揭阳市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在实现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以学习型社会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完善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全面优化政府宏观管理,制定区域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谋划学校布局,有效保障教育用地。推进依法治教,建立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治理机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督导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构建督政、督学和评估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区、家庭和公民有序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逐步形成“自主办学、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加大校长的培养培训力度,提升校长治校能力。探索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支持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积极性。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教育投诉案件,杜绝师生权益遭受侵害现象。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核心理念,着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学生品德培养协作机制。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和省的课程要求,规划实施校本课程,构建培养学生核心素质需要和适应个性化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形成富有影响力的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和青少年校园足球项目。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一校一品(多品)”建设,鼓励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建立教研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学科教材、课堂教学的研究和指导,建设高效课堂。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学生综合素养提升评价监管机制,完善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不断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

(三)建立现代化教育体系。一是促进学前教育扩容提质。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措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提高公办园、普惠园和规范优质园的比例。二是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改善和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三是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不断改革创新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机制,着力打造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学校传统优势、办学经验和发展定位,建立具有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深入开展分类分层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与创新培养,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多样化,办出特色,形成品牌。四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推进省级重点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实力。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建立教学与产业对接的长效机制,实现校企统一集团化发展。探索中高职一体化高技能人才培养,统筹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打通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通道。五是提高高等教育区域服务能力。支持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积极开展产学研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六是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完善学生资助方式,健全教育资助体系。七是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成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区学校等教育机构办学水平,满足区域常住人口的教育培训需求。优化电视大学等远程教育资源,构建面向全市的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镇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体育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社会文化、体育和教育场馆。努力创建一批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的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构建完善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

(四)拓展现代化教育内容。一是加强教育改革研究。树立教育改革意识,重点围绕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课程开发等方面深化研究。积极申请和开展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立项,促进我市教育科研上新水平。二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引领,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打造教育现代化发展特色。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注重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注重德育队伍建设,使全体教师全程参与育人。三是拓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

(五)打造现代化教育装备。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在校舍建设、设备配置、教师安排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完善优质学校支援薄弱学校长效机制,通过整合重组、结对帮扶、学习交流、学区管理等途径,积极扶持农村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支持各学校建立门户网站、校本资源库和网络学习空间,支持各学校推行电子政务、电子校务。进一步提高各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进班级的比例和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的课堂覆盖率。三是加快区域教育云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区域教育信息资源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城乡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以信息化推动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六)建设现代化师资队伍。一是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落实专项经费,创新培训模式,制定具体的师资培训规划和方案,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名师培养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积极引进高水平、高学历人才。二是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积极推行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努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性缺编和教辅人员配备不足问题。积极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完善城镇、先进地区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制度。建立教育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从教、支教。三是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水平,全面落实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对在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生活补助,对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四是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强化县域统筹功能的基础上,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五是建立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四、责任分工

对照《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评估指标要求,任务分工如下:

(一)教育地位

1.思想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定位,坚持教育发展标准化、均衡化、优质化、信息化、多样化、国际化,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科学发展观,明确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方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发展规划。以国内外发达地区为标杆,制定推进本地区教育现代化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教育优先发展规划、决策机制,城乡规划委员会将教育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机制;制定市、县(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按计划如期推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一部分统筹考虑。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规定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并无偿移交政府使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政策环境。优化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构建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提升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文广新局、法制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教育条件

1.学前教育。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达9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后进生转化工作成效显著。特殊教育学校门类齐全,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学习康复得到帮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高中阶段教育。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占比达80%以上,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比例达到省的要求。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校达80%,其中2所以上省级示范学校。建有2个或2个以上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作有明显成效,90%的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拥有个人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中小学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 ,城镇中小学接入带宽不低于500M,其他学校不低于100M。建成市级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所有教学点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有明显成效。80%以上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活动参与面广,逐步形成本地化的特色应用活动、品牌项目,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和普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高,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创新性,充满活力,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逐渐完善。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达7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在60%以上。建立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制度完善,培养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社会公共教育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文化馆、体育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覆盖全市,满足需求,在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全面发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教育管理与改革

1.法制保障。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基本实现“一校一章程、一校一法律顾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教育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的学法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定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无违规集体补课现象。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重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全市学校没有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教育督导。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行政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配足配强专职督导人员,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教育改革。落实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管理全过程,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形式。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时间有保证,开展学期初与学期末的安全教育周活动,采取积极措施排除学生心理障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教学,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教学研究工作扎实开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教育经费

1.经费投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连续三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经费管理。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普通高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逐步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近1年没有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教育发展水平

1.普及程度。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每万人口市属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逐年提高,有国家或省立项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人力资源水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其中高中以上教育占95%以上。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5年,其中高等教育占2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管委会)〕

3.教育质量。建立符合规律有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德育形式内容丰富,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重视德育队伍建设。明确“健康第一”的培养目标,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广泛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至2018年达到8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中职教育已开考专业双证率达98%以上;初次就业率达98%以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C级以上比例达75%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国民教育体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体系完整,规模适当,比例适合,满足需求。初步构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多元化发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统筹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和人员配备,建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四级社区教育网络,80%以上社区建有社区教育(文化、艺术及娱乐)中心,每年接受社区教育的社区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教育科研水平。制定全市教育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切实可行的举措,能按规划开展年度工作,执行情况良好。市级教育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近三年获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年度立项数逐年增加,近三年获省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3项以上。科研成果显著,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不少于5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教育均衡与公平

1.县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市、区)均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5。〔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教育公平。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50%。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力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普惠性幼儿园比例逐年提高。重视助学工作,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妇联、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教育交流与合作

1.交流与合作工作基础。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中有明确的对外交流工作职能,有相应的工作部门和工作经费。认真遵守执行对外交流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与国际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机制完善,制订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指导督促所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局)

2.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与境外教育部门、学校等机构有较频繁的交流和合作,重视辖区教师境外培训培养,制定教师出境交流学习计划,教师出境的比例逐年提高,接受境外培训培养教师的学习成果在本区内推广。辖区重视聘请外籍教师工作,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辖区重视外国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工作,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妥善解决入学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国际理解教育。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国际化素养,学生理解、尊重多元化文化,懂得并掌握基本的国际礼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职业教育国际化。中等职业学校有与国际接轨的专业课程与教学,有学生取得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创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列为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科学规划,精心部署,统筹推进。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教育投入增长机制,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资金。市级财政统筹财力用于市直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根据“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应统筹财力,用于本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对于按计划完成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市级财政将给予奖励,具体如下:五个建制县(市、区)各200万元,空港经济区、揭阳产业转移园各150万元,大南海石化工业区80万元,普侨区、大南山侨区各50万元。各地要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多途径盘活闲置资产,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把更多资源集中到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上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专项督查结果通报制度,提高督查工作的实效性。要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相关责任书。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吧网站的管理,净化社会文化市场,为少年儿童提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各种娱乐场所的综合整治力度,免费开放德育活动场所,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动态和信息,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营造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努力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师以从教为乐、民以支教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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