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书格式最新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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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书格式最新5篇

门前三包责任书格式1

为加强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新临桂,切实推进“洁净临桂”这一惠民强县工程建设。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承担者

法人代表、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

二、“门前三包”内容

(一)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至公路地面的清洁卫生,保持全天侯整洁。做到每日清扫,确保地面、树穴、绿化带无痰迹、杂物、污水、粪便;不得将垃圾堆放在门前、不得向下水道排污口倾倒垃圾、污水。县城建房户及建筑工地业主必须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垃圾,确保不占道,不影响市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包清理门前小广告。负责清理门前墙面及电线杆等立面上的小广告。确保建筑物立面、橱窗、门窗上无乱写、乱贴、乱画、乱挂物品;同时对违法违规张贴小广告行为予以监督和举报。

(三)包门前秩序。负责维护门前至公路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监督、规劝、制止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保持房屋、店面的整洁、不得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不得在临街门前从事打牌、下棋、做饭、就餐等占道活动;不乱搭乱盖和乱拉遮阳(雨)篷;不在门前擅自放置牌匾、灯箱等;不能将空调安装在人行道地面和离地2米以下的地方;不能在临街门面、住房阳台外或窗外晒衣被等物件。

三、“门前三包”的日常督查。由“洁净__”工程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督查,县工商局、市容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依法对“门前三包”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的经营户或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吊销经营户营业执照。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同等有效。临桂县“洁净临桂”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门前三包”责任承担者和履行目标督查单位各执一份。

临桂县“洁净__”工程“门前三包”责任承担者:督查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格式2

(1990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1998年1月7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发布)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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