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停车管理方案.--管理方案

城区道路停车管理方案

一、停车现状:

随着城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行路难、停车难”的情况日益严重,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设施的安全和市民的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群众对解决停车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依据:

为规范城区道路的停车的秩序,实现长效管理,缓解日益严重的停车矛盾,区城管局会同区交巡警大队在前期对道路停车状况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苏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苏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泊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在吴中城区部分道路范围内增设停车泊位,并逐步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三、具体方案:

(一)加强宣传,赢得社会支持。

依托媒体、 社区、宣传栏等平台, 通过悬挂横幅、 标牌、发放资料等措施,有计划的进行宣传。引导市民自觉合法停车、规范停车;积极配合停车位划设工作;支持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的实行。让他们认识到停车服务的改革符合全区市民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争取领导重视,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召开人大、政协座

谈会,征求意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争取支持。

(二)、挖掘潜力,合理增设停车泊位。

  (附表、附图)

理由: 1、停车供需矛盾客观上要求增设停车泊位和停

车场地,特别是新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需求增长很快,路

边停车较多,经常造成道路阻塞。这一情况急待改变。

2、

宝带路改造完成,东吴北路中远大厦、新苏国际相继完工并

投入使用,有条件重划、增设一批停车位。

3、原先已划设

停车位的道路和区域,还可增加部分停车位。

方案: 1、交警部门已对东苑路(吴中东路至苏苑街)

公园巷、苏苑街一弄、湄长路实行单向行驶。在此基础上拟

在上述四条道路的一侧增设

50 个机动车位。对水香街、龙

西路、月浜街、东苑路(吴中东路至宝带东路)

、县前街统

一规划停车位。

  2、区城管局拟在东吴北路、宝带路、吴中

路符合条件的人行道上增设

241 个机动车位。

 同时对已划的

停车位,车位线模糊的进行更新。对车辆停放量大,且停放

集中的人行道 (如银行、 超市、电信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前) ,

停车位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3、

对规划道路红线或现状道路边线与建(构)筑物外缘之间的公共开放式场地拟依法申请改造建停车场以增加停车位。如

宝带西路 282 号、284 号前;迎春路宝带一村西侧 ,太湖西路海事处前的空地。

 4、拟在城区各主次干道重新划设和增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和在重点路口增建一批自行车停车架。另外根据城区人力客三轮停放现状, 划设 8 个人力客三轮停车点。(三)、统筹兼顾,逐步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理由: 1、城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成必然趋势。

 2、苏州市区已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多年,

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3、

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从兼顾有车人群和无车人群的角度出发,收费管理体现公平的原则。

 4、有利于提高车位的利用率、有利于加强日常管理,有利于减少供求矛盾。

方案: 1、借鉴苏州市区道路停车资源有偿使用的成功

经验 ,拟设立吴中城区停车管理办公室 ,全面负责道路停车服

务收费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相关事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成员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及其他相关部门派员组成。收费管理人员由停车管理办公室统一招聘,并负

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2、由区物价局根据苏府〔 2006 〕83 号

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吴中区机道路停泊位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3、根据城区目前的停车现状,拟分步实施道路停车的收费管理。东路北路是吴中区主要商业街,道路周边银行、电信网点、超市、饭店较多,道路停车数量大、流量大且停放集中,条件比较成熟,可先行施行。其它主要道路车辆停放相对分散 ,可选择重点区域施行 .新村小区周边道路如公园巷、东苑街一弄等,因涉及周边居民的经常性停车,需统筹考虑,可晚一些实行。非机动车停放密集的地点也可实行收费管理。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前应当先向社会公示。

 4、对利用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所取得的停车费收入,由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停车管理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收费管理人员工资、停车设备设施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等开支。

(四)、长效管理

1)城管和交警部门要有计划的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有计划的开展整治行动,加大违章停车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保证价格杠杆发挥作用,逐步实现车辆的规范有序停放。

2)加强对收费管理人员和市容保洁员的考核力度,确保城区道路车辆的规范停放。

3 )对明显不适合机动车停放的人行道,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和盲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一些障碍设施或提高人行道高度。

4 )结合数字化城管建设,推广高技术含量设备的应用,实现对城市道路的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5 )建设公共停车信息管理和停车诱导系统,及时提

供停车服务信息,完善停车服务管理,增强道路通行能力,

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卫生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一个整洁、文明、温馨的购物、办公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集团公司的卫生管理部门设在企管部,并负责将集团公司的卫生区域详细划分到各部室,各分公司所辖区域卫生由分公司客服部负责划分,确保无遗漏。

2 卫生标准

2.1 室内卫生标准

2.1.1 地面、墙面: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泡泡糖等粘合物、无积水,墙角无灰吊、无蜘蛛网。

2.1.2 门、窗、玻璃、镜子、柱子、电梯、楼梯、灯具等,做到明亮、无灰尘、无污迹、无粘合物,特别是玻璃,要求两面明亮。

2.1.3 柜台、货架:清洁干净,货架、柜台底层及周围无乱堆乱放现象、无灰尘、无粘合物,货架顶部、背部和底部干净,不存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2.1.4 购物车(筐)、直接接触食品的售货工具(包括刀、叉等) :做到内外洁净,无污垢和粘合物等。购物车(筐)要求每天营业前简单清理,周五全面清理消毒;售货工具要求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2.1.5 商品及包装:商品及外包装清洁无灰尘(外包装破损的或破旧的不得陈列)。

2.1.6 收款台、服务台、办公橱、存包柜:保持清洁、无灰尘,台面和侧面无灰尘、无灰吊和蜘蛛网。桌面上不得乱贴、乱画、乱堆放物品,用具摆放有序且干净,除当班的购物小票收款联外,其它单据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2.1.7 垃圾桶:桶内外干净,要求营业时间随时清理,不得溢出,每天下班前彻底清理,不得留有垃圾过夜。

2.1.8 窗帘:定期进行清理,要求干净、无污渍。

2.1.9 吊饰:屋顶的吊饰要求无灰尘、无蜘蛛网,短期内不适用的吊饰及时清理彻底。

2.1.10 内、外仓库:半年彻底清理一次,无垃圾、无积尘、无蜘蛛网等。

2.1.11 室内其他附属物及工作用具均以整洁为准,要求无灰尘、无粘合物等污垢。

2.2 室外卫生标准

2.2.1 门前卫生:地面每天班前清理,平时每一小时清理一次,每周四营业结束后有条件的用水冲洗地面(冬季可根据情况适当清理) ,墙面干净且无乱贴乱画。

2.2.2 院落卫生:院内地面卫生全天保洁,果皮箱、消防器械、护栏及配电箱等设施每周清理干净。垃圾池周边卫生清理彻底,不得有垃圾溢出。

2.2.3 绿化区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纸屑、无塑料袋等垃圾。

3 清理程序

3.1 室内和门前院落等区域卫生: 每天营业前提前 10 分钟把所管辖区域内卫生清理完毕,营业期间随时保洁。下班后 5-10 分钟清理桌面及卫生区域。

3.2 绿化区卫生:每周彻底清理一遍,随时保持清洁无垃圾。

4 管理考核

4.1 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月一次(四个分公司由客服部分别考核、集团职能部室由企管部统一考核)。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超市内每处扣 0.5 分,超市外每处扣 1 分。

4.2 集团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监督各分公司、部门的卫生工作。每周五为卫生检查日,集团检查结果考核至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客服部的检查结果考核至各部门。

4.3 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卫生大检查活动,活动期间的考核以通知为准。

5 监督考核部门:企管部、分公司客服部。

6 本制度自二 0 xx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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