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制度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二、责任人
责任领导:任志文
责 任 人:刘域
三、职责范围
(一)信息发布报送制度
1、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将收集的土地流转信息及时上报到镇流转服务中心,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核实后及时在镇网站或者镇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同时上报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在湘潭县农经信息网上发布。
2、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土质、等级、意向价格、流转期限、以及土地的承包方的联系电话。
3、村报送的土地流转信息,需要有村信息员签字。镇报送信息需由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4、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因虚假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制度
1、镇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对50亩以上、500亩以下流转规模的经营业主资质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登记。
2、资质审查主要包括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等。
3、项目审查包括实施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预期效益及经营风险。
(三)备案登记制度
1、流转合同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县、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2、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将有关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及时归档管理。
3、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应及时将土地流转信息及新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归档,并报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
4、流转双方有意对流转合同进行鉴证的,流转当事人可以向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公证机关申请合同鉴证,但不得强制要求流转双方进行流转合同鉴证。
5、同一受让方流转土地规模达到500亩及以上的,签订合同的情况需由镇土地流转中心向县土地流转心申报备案。
6、镇、村两级土地流转中心必须建立系统的土地流转台帐,每季度末按时汇集本区域土地流转情况并上报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资料包括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农户委托书、实地勘测核查报告、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申请书、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土地流转合同等。
2、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资料须妥善保管,实行专人专柜,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3、落实责任,加大管理,预防档案资料霉变、鼠咬、虫蛀。人员变动必须完善交接手续,防止丢失。
4、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的查阅,须由查阅人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和用途,相关资料仅提供复印件,不得拿走原件。
5、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资料查阅实行登记制度,专管人员凭村级开具的书面申请作好登记,注明查阅用途,提供查阅服务。
(五)纠纷调解制度
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4、调解过程要认真做好调解笔录。调解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完整、真实,归档保存备查。
5、若调解成功,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合同书,当事双方要在达成的协议书或合同书上签名。协议书一经生效就应当自觉履行
6、尊重当事人仲裁和诉讼的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仲裁或起诉。
(六)信访管理制度
1、建立土地流转纠纷信访接待制度;
2、建立信访登记制度,对土地流转纠纷的来信来访认真记录,做好登记工作;
3、及时做好土地流转纠纷的调查调解处理工作;
4、建立信访回访制度。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7
7、传送转出、受让双方的信息资料;传送已鉴证合同资料信息
协调调解无效时,向县级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资料档案管理员
协调调解无效时,向县级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资料档案管理员
6、电脑录入合同资料信息,备案归档保存,跟踪服务
6、电脑录入合同资料信息,备案归档保存,跟踪服务
村、乡镇纠纷调解员合同鉴证员
村、乡镇纠纷调解员
合同鉴证员
出现土地流转纠纷时,村、乡二级进行纠纷调处5、达成协议,签订合同,接受合同鉴证
出现土地流转纠纷时,村、乡二级进行纠纷调处
5、达成协议,签订合同,接受合同鉴证
土地需求方代表人
土地需求方代表人
土地转出方代表人
4、土地流转双方会面洽谈4、土地流转双方会面洽谈
4、土地流转双方会面洽谈
4、土地流转双方会面洽谈
1、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转让土地申请
1、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转让土地申请
汇总转让土地信息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需
汇总转让土地信息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土
地
需
求
方
土
地
转
出
方
4、指导竞价竞标
4、指导竞价竞标
指导
审查登记
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村土地流转服务站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土地流转规模 500亩以内的申请,建立信息库,在中心大厅设立某镇农村土地流转相关信息
1、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用地申请
1、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用地申请
1、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转出土地申请
1、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转出土地申请
2、审查登记
2、审查登记
审查登记
3、向土地需求方提供土地转出信息,并约请双方会面3、向土地转出方提供土地需求信息,并约请双方会面
3、向土地需求方提供土地转出信息,并约请双方会面
3、向土地转出方提供土地需求信息,并约请双方会面
信息联络员
信息联络员
3、评估土地收益,为确定流转价格提供参考依据,提供风险评估
3、评估土地收益,为确定流转价格提供参考依据,提供风险评估
反馈评估结果
反馈评估结果
收益评估员
收益评估员
风险评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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