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金庭镇宅基地建房管理, 切实规范农村居民建房行为, 遏制和查处各 类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市宅基 地管理暂行办法》、〈〈市市区农村居民私有住 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区宅基地建房 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 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 提出以下意见:
一、 申请宅基地的对象
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 并
长期生产生活居住在农村属完整家庭的农 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 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可以孚有,其他 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 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 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
1、 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2、 一户农村村民中既有农业户口,又
有因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只能按一户宅
基地标准安排一处宅基地
3、 一户农村村民全为非农业户口的, 宅基地证上的房屋原则上只能原地翻建。
4、 购买本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必须符 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5、 严禁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宅基地。
三、宅基地建房审批的具体规定
1、建房类型及审批周期
原地翻建:原有房屋破旧,存在安全隐 患,符合翻建条件的每个季度审批一次;
原地修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 宅基地证上有登记的辅房, 符合修复条件的 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周审批一次;
从严控制新建、移建,旧房占地面积大 于或等于135平方米的原则上不得移建。确 实需要新建、移建的农户,先向当地村委会 提出申请,由村委会调查农户的实际情况后, 再由国土所、村镇办、城管队、村委会联合 查看现场,国土所、村镇办核对农户规划建 房地块是否符合国土规划、城镇建设规划要 求,然后由镇宅基地办公室审核材料,符合 要求的送区宅基地办公室审批。
2、审批规定
面积控制:严格按照市、区、镇相关规 定执行,即占地面积不超过 135 房屋占 地面积不超过100 m2o属新建围墙的,其所 围面积不超过35 m2o
层高控制:
原地翻建、新建、移建、扩建:风景区 周边及古村落等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房屋, 檐口高度严格控制在米以内; 规划控制区范 围以外,在不影响四周邻居采光且四邻无反 对意见的,经宅基地建房审批领导小组会审 后确定檐口高度;
原地修复:严格按照原建筑占地面积执 行,檐口高度限制在米内;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 135 rf,申请翻建 房屋时,宅基地面积必须按 135 nf核减,超 出面积部分土地由村委会收归集体所有;
房屋风格:苏式,粉墙黛瓦;
古村落中的建筑由区文管会查看现场
后,另行决定;
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 用章;
3、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新建、扩建、移建和翻建房屋, 由户主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村委会对本村村民建房材料审核后, 召
集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进 行集体会审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后予以张 榜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公示无异议后, 将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原宅基地 情况、建房位置、房屋图纸等申请材料报镇 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
镇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组织村镇、 国
土、城管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现场踏勘, 符合条件的报镇宅基地建房审批领导小组。
镇宅基地建房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大、 政协、纪委、村镇、国土等部门负责人进行 会审,会审通过后,镇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 室会同村委会及时将会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
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区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 办公室。
经区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公室批准 后,由区国土局核发〈〈市区农村村民建房使 用宅基地许可证》。
签订建房协议并向镇村镇办缴纳建房 押金后方可放样。
3、押金缴纳标准
申请新建、移建的农户需缴纳 50000元 /户;
申请原地翻建的农户需缴纳 30000元/ 户;
申请辅房修复的农户缴纳 300元/ m2;
特困户酌情减免,由村委会初审后报镇 民政办认定。
四、监管制度
1、建房监管制度
放样:建房户必须先拆除原有房屋,同 时将拆除房屋的原状图片、现状图片、施工 合同、施工图纸以及建房押金收据交付村委 会后,经村委会初查符合条件的,由村委会 向镇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提出放样申请; 村镇办相关负责人及片长、国土所相关负责 人、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及驻村城管员、村委 会主任及建房管理员进行现场放样、拍照、 并填写放样表格等,做好相应的台帐资料;
验样:放样后,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在
地圈梁钢筋、模板绑扎好后,浇筑混凝土前, 由村委会通报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 村镇
办相关负责人及片长、国土所相关负责人、 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及驻村城管员、村委会主 任及建房管理员组织验样, 符合要求的由镇 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挂牌;如超面积或和 施工图纸不一致,必须整改到位。
竣工验收:建房户房屋竣工后,必须及 时清理剩余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后方可提 交验收,以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如有占道堆 放现象,甲方有权将强制清除所产生的费用 在押金中扣除;竣工验收由村委会向宅基地 办公室提出申请,村镇办相关负责人及片长、 国土所相关负责人、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及驻 村城管员、村委会主任及建房管理员到场验 收。占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 20呃以上的扣 除50%勺押金,占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 30% 及以上的,扣除全部押金;占地面积超过审 批面积50%;上的,扣除全部押金并按违章 建筑予以拆除。
未取得宅基地许可证的建房户,供电、 自来水部门不得办理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手 续。无合法竣工验收手续的所建房屋, 供电、 自来水、广电、电信等部门不得办理正式接 电通水等手续。
2、 定期巡查制度
建房定期巡查制度,并形成书面巡查记 录。
周巡查:由村镇办组织,村镇办副主任、 国土所副所长、城管中队副队长于每周二、 周五联合巡查,
月巡查:由村镇办组织,村镇办主任、 国土所所长、城管中队队长每月一次联合巡 查;
季巡查:由分管副镇长带头,村镇、国
土、城管等部门每个季度巡查一次;
3、 宅基地管理例会制度
每个月的巡查情况及例会,汇总后形成 简报,报镇四套班子领导及各村主要负责人。
五、违章建筑拆除制度
1、组成:
所在行政村、村镇、国土、城管、拆房
队;
2、分工:
所在行政村:拆违主体,负责拆违力量 的组织及违建户思想工作;
村镇办:负责牵头;
城管中队:负责清场,维护现场秩序, 以及一些小规模的拆违;
拆房队:负责拆除违章;
3、 大规模拆违:
拆房队负责拆房,公安、村镇、城管、 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
4、 拆违费用:
由违章户所在行政村承担;
六、宅基地管理奖惩制度
1、 村委是宅基地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对违章建筑要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房管员做好建房日志,每周村里的建房情况 及时上报给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 上报表
必须有村书记、主任签字确认。如果一个月 内出现三次违章建筑且未纠正到位的, 或出
现一次未批先建且已建成的, 暂缓该村下一 季度建房审批工作,原地修复同上处置。
2、 驻村城管队员定人、定岗、定位,
监督好批准建房户的建设动态,防止违章建
筑的出现,并做好建房监管日志。如所在村 出现一次违章未能及时报告的扣 300元,出
现二次违章未能及时报告的扣 600元,出现 三次违章未能及时报告的予以辞退。一个月 内未出现违章建筑的奖励 300元,如有虚报、 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全年没有发生 一起违章的,年终享有优先评优、评先进的 权利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城管中队各组 长奖惩也按驻村队员执行。宅基地建房管理 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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