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脏两枚稍强回声团【回声团】

  【编者按】历史就像硫酸一样,它让很多失去了本来的面目。作者站在自家老宅的废墟上,回味那些远逝的旧事,随时间的流逝而弥足珍贵。淡淡的依恋与惋惜渗透于字里行间,无奈与伤感也从对往事的叙述中流露。本文文风质朴,语言流畅而富有张力。

  

  若干年过去了,好多事情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是事实,谁也没有办法阻止它的消失。是啊,它们消失的太快了,快的甚至让人怀疑它曾经发生过。

  

  和我们一同生活过的老人也走得差不多了,这的确让人很容易伤感起来。我还是想起了我们的老宅,尽管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自己,不要提及老宅,可是,真的我怎么也做不到。虽然老宅已经易主人了,也毁掉了,但是在我的梦境里它还清晰的存在着。这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

  

  我目睹了它的毁灭。在它的废墟上,我用手机拍摄了许多照片,房子和箍窑没有了,一切都夷为平地了。我找到了一扇被拆除的窗棂,它朴素的再也不能朴素了。透过它朴素的骨架,我捕捉到了一些儿时的记忆。那扇窗棂似乎是我们家灶房的南窗,它并不大,没有安装玻璃,用图钉把塑料纸往木质的骨架上草率的一钉就成了,刮风的时候很容易脱落,父亲好像并不在意,通常都是我去打理。呵,几十年都过去了,油漆还没有脱落。拆除的手法很粗暴,塑料纸是撕下来的,好多图钉还留在上面,好像我的大拇指曾经摁下的指纹还在。躺在窗棂旁边的似乎还有一些棍棍棒棒,这些东西没办法辨认了。

  

  极目四望,横亘的城墙已面目全非了。它曾经的高昂气势已经荡然无存了,谁还能相信它昔日的风采呢?这座城墙的出处没有更多的人知晓,好像也无人问津。村子里的许多秘密都消失了,无人去过问了。当然包括城墙的秘密。打我记事起,我们就住在城墙包围的城邦中。这一点说起来也很好笑,十七岁之后我到过几个城市,学习,工作,辗转反侧。很多人都以城里人自居,我觉得十分好笑。其实,那算什么呀,我生来就是城里人啊。我们的土城,是名副其实的城,四面城墙横亘,我们家就依偎在城墙脚下,那是何等样的的气魄啊。我们被村子里的人唤作城里头的人,大家的优越感是不言自明的。现在倒好,一条蜿蜒的石子马路从中横穿而过,割裂了城邦中固有的宁静和完整。城邦早已不复存在了,到处是一派颓废之象。好多人家都搬走了,曾经的繁华已经没有了。

  

  农机站。也是一个有过很多故事的地方。最早是乡公所,后来是乡政府,人民公社,农机站,演化过程虽然曲折,但也并不复杂。都是一些部门的变迁,更迭。一度很热闹,邮电所,放映队,养鸡场,副食厂,饲料厂,面粉厂,基建队,机修厂,加油站等等都罗列其间,每天人流如织,一个乡的全部要害机器都在这里旋转。这些都不足为奇,我认为,最繁华的时候就是人民公社那会儿,几百台铁牛、东方红、东-28拖拉机停在农机站的院子里,还有拖车、播种机、机犁等一些辅助设施也摆放在院子里,远远看去好不气派。每天站在我们家门前,看一台台拖拉机开出去,开回来,出去的时候冒着烟,回来的时候冒着烟。拖拉机开过来了,我们几个娃娃站在城墙上,高声喊着拖拉机,嘀嘀嘀,不吃白膜不揭地,揭了一地大胡基,快把你大头开回去。拖拉机师傅气得直瞪眼。我们看着,喊着,乐着。哈,啥稀奇事都有,每天还有许多川洼里人大老远跑来看拖拉机的。我们总是很幸运,不用出门,站在自家门前就可以清楚的看拖拉机,想看哪一台,就看哪一台。村子里也有许多娃娃跑来和我们套近乎,让我们领着到农机站看拖拉机。他们人生,怕农机站的人骂,自个不敢去,拉着我们壮胆。由于地理上的优势,我们经常出入农机站,差不多的人都认识我们城里头的娃娃,进去闲逛也没人训。农机站有一个大车床,钢筋往上一扯,钢丝就像弹簧丝一样一根一根的扯出来,这东西根据温度的高低不同有各种颜色,很好看,拉起来和真钢丝差不多,只要不出劲拉就拉不断。好多娃娃都托我们给他们拾钢丝,拾来的钢丝用铁丝拧一个手把,用软布一缠就是一个钢丝鞭子了,拿在手里使劲一抡,虎虎生风,是很有一些震慑力的。农机站的垃圾堆里还有一样东西很稀奇,就是折断的钢锯条,有些钢锯条还很锋利,可能是工人师傅一不小心弄断了,拾回来还能锯东西。其实锯东西倒是其次,也很少有人用它去锯东西,因为它太短了,锯木头费力,锯铁器使不上劲,最大的用处就是磨飞刀。钢锯条折断的斜面稍稍在油石上一磨就锋利了,然后在手柄部的圆孔上拴一根红绸子,啪的一下就扎在远处的树干上了,令人目瞪口呆。我们的飞刀最大也就是在树干上练练靶子,也不会用来伤人的。不过有时候还真说不准,我们的一个同伴看电影的时候就好像被别人的飞刀击中了脸颊,人家上来一把扯走飞刀就跑了,他当时就吓懵了,血淌了一脸,连人都没认下。后来,那伤口竟自己好了,也没留下疤痕。

  

  我站在废墟之上,满目苍凉。过去又是什么呢?相对于今天,也许它只是一种追忆,或者揣测。我在这里生活过吗?我的确在这里生活过,我的气息,我的一代代老人的气息,我的姐弟的气息,都不同程度的洒在这里的角角落落,这还不够吗?这似乎还和我的思绪有一定的距离,我想过去永远只是一种可能,一种疑团,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最大可能的搜索。历史掩埋了多少废墟啊,它的往事谁还能记忆犹新呢?

  

  脚下的位置该是门楼的所在了。它的基础是青砖砌的,五六层的样子,接上去就是土坯了,到了顶子上便用短椽搭在一根不长的横梁上,扇上条巴,漫上渣泥,覆上小瓦,就成了。我们家的两扇大门是椿木的,有2寸厚,质地松软,不翘不缩,是不可多得的家当。门槛也是用很厚的杨木做的,有20多斤重,一把都提不起来。门框的上沿有三个方框,用黄油漆刷的发亮,没有写任何字。那一年,我考上了中专,父亲让我写上三个字,好歹把那个框框填一下,也免得别人耻笑。我苦苦练了几天,终于把耕与读三个大字写得有点眯眼了,父亲说,可以了,你就大着胆子写吧。油漆上光滑,不好写,试了几遍都没有写好。最后,我在底稿上过了一层复写纸,拓着字沿子双钩了一遍,把字模子印上去后再填了墨汁,果然效果还不错。父亲很高兴,不管谁问你家的字是谁写的,父亲就会咧开嘴一笑,我娃写的。耕与读是那个时候大多数农村人的理想追求,一个家里有捉公事的,有务农的,有里有外,能进能退。父亲想,我考上了中专,捉公事是迟早的事,他在家里务农,将来既有人领公家的工资,又有自家产的粮食,还怕啥啊。父亲的想法既朴实,又客观。后来事态的发展也正如父亲所愿,弟弟早早的辍学了,承袭了家业,我中专毕业成了一个写字的人,姐姐考上了大学,做了大学教授,我们家成了名副其实的耕读门第。

  

  三岁,一定是三岁那一年。我戴着帽子之类的东西,在院子里追我的小叔,我们都拿着一根竹棍,在院子里互相追逐着。我的二爷,他当时的面容我已经无法记得了。他拿着一把大扫帚,在扫院子。我们的追逐扬起了些许尘埃,令他甚为恼火。他好像还用扫帚轻轻拍打过我的屁股。这是我童年最早的记忆了。四十年的光景快要过去了,它还是挥之不去。我之所以如此肯定,主要是因为我的记忆片段曾经和父亲的记忆拼接过。父亲说,那一年是我曾祖母的三周年之祭,应该不会错。我当时戴的也不是什么帽子,头上缠的是孝,脊背里披的是红绸子。在我们老家,老人去世或者三年,重孙是要披红的。记忆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拼凑起来了。父亲还说,那一年,我二爷回来了。曾祖母去世的时候二爷没有回来,三年的时候回来了。二爷是祖父的胞弟,没有上过学堂,不识字,十四岁就到兰州谋生了。在一篇散文里我说过,我曾祖父抽大烟,家败了,我爷爷和二爷都是早早出去闯社会了。二爷人很魁梧,谁都以为他是一个大干部。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工人而已。二爷没文化,拼着性子识了一些字,单位上的事情马马虎虎还能对付的过去。二爷在兰州,千十里的路程,也就回来过那么几回。多半时间也就是个想头罢了。二爷给我讲过解放兰州那一档子事,他说,解放兰州那会,他困在了飞机场,彭德怀的部队和马家军打起来了,打了三天三夜,枪子乱飞,兰州城都打着了,到处都是火光,马家军一仗就打垮了。故事是千真万确的,当然也有二爷演绎的成分,不过这些似乎也不怎么重要。二爷的生活史很长,也有好多值得人思索的东西,我所知道的毕竟非常有限。二爷去世之前的几年也回来过一次,他想叶落归根,可是爷爷没有答应,他们哥俩说得也不好。哪里黄土不埋人啊。二爷去世大概也有二十年的时间了,很多细节我也不知道。二爷走了,牵着老宅的一根线又断了。他的一生,好多事情都是一个迷,我知道的仅是那么一丁点。

  

  浮生如梦。能记得的东西太有限了。时间本身就有很强的隐匿性,它让很多东西都变得模糊了。人类的可悲之处也许就在于此。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们都不得而知。我们只是做着最大可能的追忆、论证和揣测。我们究竟来此何物,是古猿,还是鱼类,这些都是谜。历史就像硫酸一样,它让很多失去了本来的面目。比如,我们家的老宅,我们的土城,我能知道的东西太有限了。我们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记忆,可是记忆也逃不过硫酸一样的腐蚀啊。

  

  玛格丽特•杜拉斯在《情人》的开头写道: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此而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几十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你年轻时的面容,爱着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的确令人感动。杜拉斯是幸运的,她享受着自己两个年龄段的美。过去的美肯定是璀璨的,但是它已经无法还原,无法再现了,杜拉斯不能,我们都不能。可是我们的一生总会用很多时间来回味年轻时候的美的,杜拉斯如此,我们如此,就像我此刻站在我们家老宅的废墟之上,回味那些远逝的旧事。

  

  玛格丽特•杜拉斯接着写道:这个形象,我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它在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我想,人生许多事情都是以形象的形式存在人的记忆中,或者梦幻之中的。三十多年过去了,我总是忘不了三岁时的那个情形,它涵盖了对老宅的最初的记忆,这个形象一次次的让我心醉神迷,它没有任何色彩,甚至有些模糊,头上的饰物也是在父亲的追忆中得到确定的,但是它并不妨碍我对它本身的回味。它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弥足珍贵。

  

  还是把视野收回来吧。废墟之上很难让人和昔日的老宅联想起来。隆起的土堆很高,土质焦黄,到处都凹凸不平。许多树都被伐掉了,甚至连一些草皮都看不见了。记忆中,老宅那么大,大得有些浪汤。现在不论我多么富有想象力,总感觉它还是逼仄了一些,也就巴掌大的地方啊。我们祖孙四代在这里生活过五十年,可是现在一切都没有了,五十年过去了,消失了很多东西,一个个老人的容颜,一件件旧物,一串串故事,也许还不止于此。我的目光逡巡着,搜索着。我要寻找什么呢?五十年啊,发生了什么?流失了什么?我能说得清吗?真是不得而知。

【主编:蝶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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