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物联创新社团
社
团
活
动
章
程
二0一十二个月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
汉字名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物联网技术创新社团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物联网技术创新社团,由物联网相关技术及产品生产、销售、应用,在自愿参与标准下,遵照社团章程,共同组建非政治性和非赢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宗旨
本团体宗旨是,坚持党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并依靠行业集体力量,为会员单位共同利益服务,维护全行业和会员单位正当权益,经过对行业进行组织、引导、协调、自律和提供各项服务,推进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应用,从而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社团活动范围:
(一)开展理论学习,进行学术交流;
(二)凭请专业人士举行讲课;
(三)开展文娱校园活动;
(四)加强和其它社团交流互动;
(五)定时举行电子和物联网交流会,以提升电子专业和物联网专业知识,通常每七天举行两次。
(六)不定时向各位社员传输电子和物联网学习知识,和各地物联网专业人才学习技能。多种技能大赛最新动向。
?第三章?社员
?第五条 本社团实施会员制,会员入会、退出自由。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社员,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一)认可并遵守本社团章程,愿意推行会员义务;
(二)含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
(三)自愿提出申请;
(四)热爱社团事业,肯于钻研;
(五)主动要求上进,志于提升自己。
第七条 社员入社程序:
(一)提交入社申请书;
(二)社员审核;
(三)社团接到申请后,于一周内做出决定。审核未被经过,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八条 社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本社团享受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本社团活动;
(三)社团会立即了解行业最新动态,所需求信息;
(四)社团享受对委员会工作批评、提议和监督权;
(五)社团享受退出委员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单位推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和行业道德规范,实施本社团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正当权益和声誉;
(三)参与和支持社团各项活动,负担并完成社团委托工作;
(四)立即正确地提供社团需要信息和资料;
(五)主动向社团反应情况,提出提议。
第十条 退社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加入社团证书。
? 第十一条 社员假如有严重违反本社团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其它社员和本社团利益行为,劝其退社,或经由社团表决经过,给予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责任人产生、免职?
第十二条 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职权是:
(一)决定社团工作方针、任务;
(二)审议并经过社团工作汇报和财务汇报;
(三)同意、修改社团章程;
(四)选举和免职社团;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研究决定其它相关关键工作。
第十三条 秘书部是社员大会实施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电子物联联合会负责。
第十四条 常务会关键职权是:
(一)实施会员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免职社长、副社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吸收和除名;
(六)制订社团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它关键事项。
第十五条 本委员会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业内含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 本社团秘书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经费必需用于章程要求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社团中分配。经费支出包含:
(一)召开会议、举行活动费用;
(二)编印刊物、资料及宣传费用;
(三)办事机构日常办公经费及聘用人员酬劳;
(四)社团工作所需要其它经费开支。
第十九条 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料正当、真实、正确、完整。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 对本社团章程修改,须经社团表决经过后报社团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修改章程,须在社团代表大会经过后一周内,经各个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因为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社员大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经社团审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自学院相关部门同意成立。章程自电子物联社团经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电子物联创新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