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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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优秀范文】

 

  - 1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XX 公司各党总支(支部)。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纪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纪委协助推动,对考核工作进行总体研究部署。公司党委办公室、纪检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考核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主要依据《中共XX 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公司党委与各党总支(支部)年度签订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考核。

  - 2 -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情况。

 (四)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开展纠治“四风”情况。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效能监督情况。

 (七)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八)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九)公司党委、纪委安排部署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十)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第六条 考核办法与程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年一次,与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同步进行,基本程序是:

 (一)公司党委印发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 3 - 制年度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

 (二)根据公司党委统一部署,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明确考核责任分工,分组实施考核。

 (三)被考核党总支(支部)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并结合考核内容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四)各考核小组对照责任考核评分细则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五)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汇总考核结果,并结合日常考核成绩(由纪检工作部提供),作出综合评定,报公司党委审定。

 (六)考核结果经公司党委审定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七条 考核结果评定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评定由两部分组成: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占比 40%,年度考核占比 60%。日常考核得分=(100+加分-扣分)X 40%,年度考核得分=(100+加分-扣分)X 60%。总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根据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评价,年度考核根据公司党委与各党总支(支部)签订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第四、五部分进行评价。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90 分以上)、良好(75—89 分)、合格(60—74)、不合格(59 分及以下)。

  - 4 -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考核党总支(支部)的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受到处理的。

 2.对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重要事项拒不办理的。

 3.对本党总支(支部)、部(站、公司)发生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纠正,甚至包庇、支持、纵容的。

  4.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不向公司纪委报告的。

 5.违反民主科学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队伍稳定的。

  6.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

 第八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有下列情形的,党总支(支部)及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含党支部班子成员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2.党总支(支部)中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含被立案调查)的。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上级党组织通报的。

 4.部(站、公司)内出现违法犯罪人员的。

 5.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不履行“一岗双责”的。

  - 5 - (二)对当年评定为“不合格”的党总支(支部),公司党委或纪委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警示约谈,并提交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绩效惩处;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党总支(支部),由公司党委进行组织或纪律处理。

 (三)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总支(支部),公司党委给予通报表扬,并提交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给予专项绩效奖励。

 第九条 考核纪律 (一)考核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守考核纪律,不得敷衍塞责、营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责任考核对象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发现考核中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纪检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评价细则

  - 6 - 附件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日常考核评价细则

 编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标准

 1 信息报告机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日常信息报告制度,党支部(总支)每月 25 日前向公司纪委报送《党支部(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月度工作报表》 迟报扣 2 分,未报扣 3分。

 2 廉政风险预警 对公司纪委廉政风险预警事项积极响应并认真落实。

 不积极响应落实的扣 3分;反馈不及的扣 2 分。

 3 常态廉政教育 坚持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总支(支部)每季度至少对党员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纪检委员带头讲授廉政专题党课。

 未落实党风廉政季度教育的每次扣 2 分。

 4 落实廉洁提醒文化,每逢重大节点对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洁自律提醒;按公司纪委要求及时更新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桌历”。

 重大节点未开展廉洁自律提醒的扣 2 分;廉政桌历印发后一周内未更新的扣 1 分。

 5 问题线索处理 精准用运“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预防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的发生。

 单位或员工因过错被组织责成书面检查、通告批评、警示约谈、诫勉约谈的每起扣 5 分;干部员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违法犯罪的每起扣 10 分;年度内部门未发生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责成书面检查(含)以上处理的,加 5 分。

 6 党总支(支部)收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反映要在 2 日内向公司纪委报告。

 迟报的一次扣 2 分,漏报的一次扣 3 分,故意隐瞒

  - 7 - 不报的一次扣 5 分。

 7 党总支(支部)按照公司纪委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司纪委核查相关问题线索。

 工作配合不积极不主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的每起扣 3 分。

 8 问题线索查结后,党总支(支部)认真执行公司党委、纪委的处理决定。

 不按程序和要求执行处理决定或拖延执行的扣3 分。

 9 纪检人员管理 纪检人员要自觉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参公司纪委组织的会议、培训或相关活动的。

 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2 分。

 10 严格落实纪检人员季度业务学习和知识测试。

 季度业务测试低于 80 分的每人次扣 1 分。

 11 作风行风建设 管理人员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敢于担当、善作善为。

 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致使重要工作任务拖延,影响公司整体工作的,按情节轻重扣 3-5 分。

 12 纪检监督保障 认真配合公司纪委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支持纪检委员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不配合纪委监督工作的扣 2 分;不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扣 2 分。

 13 廉政档案建设 积极配合公司纪委建立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对需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确保资料完整、信息准确。

 未及时报送档案所需资料者,每人次扣 2 分;资料未经认真审核,存不实信息或明显错误者每人次扣 2 分。

 14 问题整改落实 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纪委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严肃对待、深入分析、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形成闭环管理。

 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扣2 分,未建立长效机制导致问题复发的每项扣 3分。

 15 其他 公司纪委安排的其他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未按要求、按时限完成。

 未按要求完成的根据重要程度每项扣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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