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居)两委成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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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村(居)两委成员管理办法

 

 XX 镇村(居)两委成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居)两委成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 县村(居)两委成员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村(居)两委成员(只含享受财政补助的人员)

 二、管理内容 1.实行请销假制度。村(居)两委成员外出请假必须严格履行程序,村(社区)支部书记因公离开本镇须向党委书记报告(县里开会例外),因私离开本镇须书面报告党委书记审批,其它村(居)两委成员请假 1 天以内须报联村干部审批,请假 2 天须报镇长审批,请假 3 天以上(含 3 天)须报镇党委书记审批,无故不请假外出的,每天核减当月绩效工资的 5%,无故缺席县以上(含县级)、镇会议的,每人分别核减当月绩效工资的 2%、1%。

 2.实行工作督查制度。镇党委采取不定期督查方式,督查内容由镇党政班子会议决定,凡督查结果排最后一名或被点名批评的,核减该村分管该项工作的村(居)两委成员当

 月绩效工资的 2%。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分管该项工作的村(居)两委成员当月绩效工资的 16%、8%、4%。

 3.实行月考评制度。各村每月召开月工作述职测评会议,邀请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参会(不少于 30 人),两委成员就本月开展的工作进行述职,由参会人员进行评议测评,每月测评结果不满意率达 30%以上的两委成员核减其个人年终绩效工资 500 元。各村每月 15 日之前将测评结果(附件 1、附件 2)上报镇党政办。

 三、纪律要求 1.实行村(居)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村里若发生重大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请示,严禁迟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2.实行村(居)两委成员坐班制度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每日有坐班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真实,镇党委不定期进行督查,每月通报一次。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持电话畅通,及时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

 4.年度请事假超过 15 天或累计无故脱岗 5 天以上(含 5天),不得评先评优。

 5.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前签到,不得代签,如遇特殊情况,村(居)两委成员向镇主要领导请假,每季对参会情况进行通报。

 6.村(居)两委成员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造成重大失误,镇党委有权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在严格履行程序的基础上,免去其所任职务。对法律规定不能再担任村(居)两委职务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1.XX 镇 xx 村(居)"两委"干部月工作考评民主测评表 2.XX 镇 xx 村(居)"两委"干部月工作考评民主测评汇总表

 附件 1 XX 镇 xx 村(居)"两委"干部月工作 考评民主测评表 (2021 年

 月)

 测评对象 职

 务 评定等次 满

 意 不满意

  备注:1.参加测评会议人员范围为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参与测评人数不得少于 30 人。

 2.填写测评表时,请根据测评对象平时的工作表现,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附件 2 XX 镇 xx 村(居)"两委"干部月工作 考评民主测评汇总表 (2021 年

 月)

 测评对象 职务 参评人数 评定结果 满

 意 不满意 票 % 票 %

 备注:1.民主测评参会 人,发出测评表 张,收回测评表 张。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

 3.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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