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某市国资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某某市国资委系统意识形态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某镇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景党发〔2013〕12 号)和中共某镇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景党发〔2016〕4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现结合全市国资系统实际,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单位和市国资委机关支部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召集,联席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承担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由李华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联席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共同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1 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
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单位和市国资委机关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各联席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以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
为市国资委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