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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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部及自治区、崇左市党委政府领导关于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较大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我县“6.3”“9.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辖区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为重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补齐道路交通安全短板,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努力实现路面和车辆隐患清零;着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压降事故,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工作目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202*年 10 月至 12 月,为期 3 个月。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轿车、摩托车、校车、非营运及“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

 和拖拉机、悬挂外省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以下简称“外挂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已注销重点车辆排查清理。针对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实情况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情况定期联合开展“两个专项检查”,提高重点车辆运行状态实时在线率,及时查纠惩戒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一次驾驶人问卷调查,对重点人员进行家访,深入了解运输企业员工生活情况;开展一次营运车辆驾驶人摸底调查,了解驾驶人健康状况、操作技能、安全驾驶知识掌握情况;开展一次外挂车摸底调查,掌握外挂车的数量、分布、省籍、年检、驾驶人信息等情况。(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2.加强重点隐患路段和企业排查整改。进一步开展公路、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的管理。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路侧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大雾团雾等重点路段的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对策,挂牌限期督办。组织职能部门对公路易发生水毁塌方、积水、道路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切实督导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宁明公路养护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本地客货运输企业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通报、约谈、联合惩戒。逐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和企业主体责任巡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和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进行停业整顿,消除安全隐患;对隐患问题较多、“百吨王”现象严重、事故多发及 2020 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二)明确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违法执法管控。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积极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开展流动执法,切实做到机动灵活临检临查,加强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查纠,加大现场查处力度,严管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突出国省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农村道路行驶农用拖拉机、山区道路行驶三轮汽车的安全监管,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县公安局牵头,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

 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2.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货运装载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制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组织有关部门在所属超限检测站前方设置货车检测通道、电子抓拍系统和禁令标志并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引导货车进站检测。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路面联合执法,严打“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部门要对货车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强超强会部署针对性打击行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快推进治超相关数据信息的联网共享,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3.集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积极推动落实农村警保合作“两站两员”经费保障,加快警保合作示范劝导站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阵地作用,发动劝导员开展集中劝导活动,劝阻、纠正、举报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把出村出镇主要关口,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限超载的车辆出村出镇上路。在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要树立安全警示标志,持续推进全县“一灯一带”建设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深入推进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和“坡改平”、“曲拉直”治理,深入推进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

 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严厉查处农村道路各类突出违法行为,在农村集市和村镇周边、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货车、拖拉机、外挂车和非法改装三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保险不齐全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宁明公路养护中心、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4.加大涉校涉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教育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校车业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强化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紧盯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突出学校、幼儿园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严查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确定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违法停车、调头等易堵易乱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未满 16 周岁青少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飙车等行为。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进出校门交通安全引导保护工作,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推广“家校警”护学模式,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严查学校周边“黑校车”,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学生上下学乘坐非法车辆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县教育局、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

 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5.加大国省道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共治,加大国省道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改力度,对 322 国道和其他省道交通标志、警示标志、减速带、标线、电子监控设备等设施尚未完善以及群众对营运车辆“招手即停”的行为缺乏进 行 管 控 , 特 别 是 在 辖 区 事 故 多 发 地 — 322 国 道2236km+100m-2236km+450m(北江乡那小路段)建设具有抓拍功能、预警、视频、卡口功能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一步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势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公安局牵头,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宁明公路养护中心、应急管理局配合)

 (三)加强宣传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以交通安全“七进”活动为载体,结合“美丽乡村行”、创建“零酒驾”乡镇(乡村)、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等活动,深入辖区重点机关、社区、公路沿线农村、运输企业、驾校及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采取讲安全课、摆放交通事故展板、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文艺演出、山歌比赛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大宣传、大教育活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道路安全治理,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持续开展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不

 定期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和车辆。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和路侧标志牌阵地作用,进行全方位宣传警示,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汛期交通安全等情况提示警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况直播、密集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违法的震慑力。(县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2.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托农村“两站两员”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利用农村“大喇叭”,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要组织发动村镇干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农村邮政快递员、农村保险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安全提示和宣传劝导,提示农村群众、务工人员不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要驾乘超员超载车辆出行,对使用无牌无证拖拉机及外挂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劝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3.加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进而教育一个家庭,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平安出行。以交通安全网课、主题班会、互动

 游戏、安全演练、交通安全征文、漫画、手抄报比赛、参观体验交通安全基地等方式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云课堂”向学生推送交通安全主题教育课程,交通警示片以及身边典型案例加强警示作用。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日常及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严防小孩私自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以及无证驾驶等现象。(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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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把专项行动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实现“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标集中攻坚整治,精心组织部署,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

 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县、乡镇、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运输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追责问责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部门行为进一步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长期坚持,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强化督导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规律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县政府将对事故多发的乡(镇),持续派出督导组,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把安全隐患消除在问题发生之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管出成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负有具体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于每月 3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整治行动组织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可随时上报,

 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汇总,报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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