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曾下圣旨严惩浪费

雍正帝为节约粮食费尽心思,专门为剩粥剩饭的处理和针对浪费粮食现象,先后专门下了两道圣旨,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大概绝无仅有。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下圣旨说:“谕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食,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圣旨将剩粥剩饭如何处理,交代得不可谓不详尽备至,并厉言告诫,违者必与治罪。雍正五年(1727年),他再发圣旨,针对剩饭被“抛弃沟中,不知爱惜”的现象,强调“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捡起。如此不但仰体朕惜福之意,即尔等亦免暴殄天物。应不时查拿,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大板。如尔等仍前纵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一体重责。”

雍正帝的“光盘”圣旨,讲道理,有办法,可操作,又有惩治措施,可谓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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