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整合性治理:一种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愿景

摘要:不管是传统的政治统治,还是行政与政治的分离,抑或是技术工具治理以及硬规则的法律制度,都存在着多重治理悖论而导致的治理失败问题。“文化整合性治理”是对共识性社会问题或者政策问题解决的新思考,其并非仅仅指对文化自身的治理。文化整合性治理以治理文化倡议为引领,着眼于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个人资源的多重整合和多元融合,塑造社会文化价值观,力求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寻求各种资源的最佳配置机制。文化整合性治理的构建可从以下方面展开:一是多元主体平等有效互动,化解公共事务的“碎片化”问题;二是政府责任明确,处理好社会自由与市场规制的关系;三是传播“环保正义观”,形成可持续的建设性对话机制;四是营造“环保文化共同体”,使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文化自觉。

关键词:文化整合性治理;价值观;和谐发展;环保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9)03—0003—08

一、导论:“治理”的理论脉络及其实践演变逻辑

治理是一种在公共服务中超越统治和行政的新方略,与统治不同,它是指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强制力量来实现[1](pp.5-6)。美国政治学家盖伊·比德斯归纳出传统政府治理模式的六个主要特征: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制度;层级制和规则;永久性和稳定性;制度化的公务员制度;内部管制;平等[2](p.59)。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的进步,为了提高效率、效益和效能,世界各国政府都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了变革,政府治理体系和方式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就政府治理的理论脉络和实践逻辑而言,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传统的政治统治

作为行政之“母体”,政治可以说在早期治理中是一枝独秀,从方式上甚至可以说是霸权的统治。政治统治行为就是各方面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依据国家的强制力,通过特殊的手段和方式,把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关系强加给社会的行为[3]。传统政治统治可以分为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三种统治模式,其共性是强调掌权者权威,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经济利益和统治地位而采取行动,并将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强迫被统治阶级接受与遵守。传统政治统治集暴力、权威、意识形态为一体,是强调国家理性的一体化治理。此点上前两种模式做出了精确注解,法理型统治同样显示或潜藏着上述特征,但稍不同之处在于:基于现代文明转型的诉求,国家通过科层组织和科学管理的改革手段逐步取代传统的情感政治和党派营私;强者选择和精英引领逐步让位于法制约束和选票偏好,亦即向着“政治—行政二分”的技术治理转型。

(二)“政治—行政二分”中的技术治理

伍德罗·威尔逊在就任美国总统前就提出应将政治和行政严格区分,他认为行政问题不是政治问题,尽管政治为行政确定任务,但它不应被允许操纵行政事务[4]。随着弗兰克·J·古德诺的进一步论证,“政治—行政二分”原则被确定: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行政二分法本身就是将行政活动从纷繁复杂的政治环境中抽象出来并借用科学管理理论以及企业管理原则而进行的政治学与管理学相结合的解释和分析,并由此在公共行政实践领域中形成一系列的技术治理体系。技术治理也可以说成工具治理,强调的是政府管理过程中具体的方法和工具。但是,随着公民意识觉醒以及社会形态日益复杂,这种强调技术理性的专业化治理在管理过程中也体现出灵活性不够等问题。

(三)制度主义的治理以及“法制”治理

制度主义的治理是在技术治理的基础上演化的,经由旧制度主义演化出新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理论是对传统政治学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扬弃与超越。马奇和奥尔森指出:由于行为主义的影响,作为政治生活基本因素的组织被忽略了,而实际上组织和法律制度是政治生活的主导者;个体“表现出来的”偏好与真正的偏好是存在距离的,集体决策不是个体偏好聚集的结果,而是决策规则影响的产物,而且集体决策无法还原为个体偏好[5]。他们提出用“新制度主义”观点来看待政治生活。制度治理强调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制度规范和框架,但在具体的行为过程中,制度存在着软硬规则的区分以及彼此互动的过程,因此为规范治理体系,政府的做法是引用法律制度来对治理规则进行约束,行政功能则以秩序行政作为基本目标。但是,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入,国家需要介入广泛的经济活动,由于行政理念与范围的变化,行政与政治及其社会价值、观念的结合也呈现多样化的形式,技术性因素日益减少,社会性、福利性因素日益增多,因此呈现出明显的法律性[6](pp.45-46)。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律和制度这种硬规则的管理体系,看似从宏观设计上能促使社会公平,也能把不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些因素束缚在框架之内,但实际生活中,精英阶层和利益集团对制度和法律的控制导向往往大于普通公民,可能导致“大众哑声”的困局,因此,需要更多的能够适时、恰当表达其各自利益和需求的平台和声音。

(四)多元融合的整体性治理

西方长期奉行新自由主义和新管理主义,过度引入工商管理经验的价值取向,導致政府公共服务日趋碎片化,政府组织功能式微。而新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实现政府内部机构与部门的整体性运作却要求政府部门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7]。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积极探索针对公共部门协调与整合的运动,整体性治理理论应运而生。整体性治理强调治理主体的一个多元融合的过程,力求在多元理性的基础上解决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碎片化等问题。

与此同时,作为一种以国家权力形态为主要关切对象的理论,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的兴起推动了市民社会组织的逐步成长壮大,导致20世纪70年代的全球“结社运动”,它标志着“三足鼎立”(国家、市场与社会)时代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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