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比较分析及启示

[摘要]文章通过全面分析我国和日本在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方面的异同点,系统阐述了日本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优势,进而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对我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日本 现代农业 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作者简介]杨铎(1989- ),女,河北秦皇岛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经济与管理;宁永红(1970- ),女,河北迁安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河北 秦皇岛 066004)刘颖(1975- ),女,山东平度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理论和比较职业教育。(天津 300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中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教师资本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项目开发”(项目编号:VTNE058)和201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青年专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EJA1004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6-0020-03

日本是一个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4个大岛和3900多个小岛组成的岛国,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大,耕地资源少,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作为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的自然条件和人文历史与我国有着很大的相似性。虽然同样面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减少、人口老龄化加剧、农地面积减少等诸多问题,但日本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远超我国,稻谷和蔬菜的品质都较高,渔业和林业的发展各具特色,花卉行业的销量更高居世界第一,这与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业教育、建立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密不可分。本文着重介绍中日两国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异同,本着取长补短的原则,对我国建立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提出几点意见。

一、中日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比较

(一)日本多层次、复合型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与我国相对单一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不同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日本人口达1.25亿,国土面积仅有36万平方公里,比我国的人口密度大了近两倍;农用土地总面积7215万亩,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约335万,人均耕地面积约22亩。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较早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其农业产值在国内GDP中所占的比值不断下降,截至2006年,日本农业产值只占国内GDP总量的1.6%。日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4万多美元,城乡收入差距明显减小。日本农业经营的规模较小,兼业化农户比重大,加之近年来人口老龄化严重,使得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年龄逐渐增大,65岁以上人口占全部农业人口的58%。日本在“二战”后的15年间完成了农业的工业化和农村的城市化进程。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布的2010年“农林业普查”资料,全国1.25亿人口中,农业就业人口为260万,比2005年减少75万,从事农业的人口数量不断下降。根据日本最大的通讯社——共同社的说法,导致农业就业人口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老龄化。同时,由于农户普遍将土地出租给大型农户和企业,主要从事农业的家庭减少,这也是导致农业就业人口减少的原因之一。但是,日本政府不但没有因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降低而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和关注,反而十分重视农业后继乏人的问题,并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

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日本的农业教育模式深受欧洲和美国的影响,1930~1940年,日本农业教育主要参照了美国农业教育的培养模式,在其国情特点上形成初等(农业补习学校)、中等(农业学校)、高等(专科、大学)3个层次的教育系统。20世纪末,日本开展了广泛的初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的规模日益增大,高等农业教育迅猛发展,为“二战”以后日本的经济崛起奠定了坚实的教育基础。日本农业科技的转化率高达65%~85%,这与其完善的高等农业教育体系密不可分。通过参考美国的农业教育模式,日本形成了极具本国特色的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主要包括学制2~3年的短期大学、学制4年的综合大学农学部、学制1年的专攻科、学制2年的农业硕士和学制5年的农业博士。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日本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农业经济发展特色,不断完善自身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已形成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复合型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文部科学省所管理的农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农业职业教育、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和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农林水产省所管理的农业研修教育,分为农业技术普及教育、农协教育及国内外研修教育。经过多年的建设,日本已基本形成初等、中等、高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多规格、多层次互相衔接,正规教育与业余培训相互补充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我国一直以农业大国的身份发展经济,直到现在,其他经济产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作为支撑。虽然我国占有大量的耕地面积,但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发展存在阻力,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管理还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四点:第一,人均耕地严重不足。资料显示,1957年我国耕地面积有16.77亿亩,人口6.47亿,截止到2012年,我国耕地面积是18.2574亿亩,人口则增加到13.54亿,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35亩,这个数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美国的1/9、加拿大的1/2,澳大利亚的1/34。总体来说,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人口不断增加,农业压力可见一斑。第二,人口老龄化严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足。我国农业总人口将近8亿,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真正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急剧减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留下从事农业劳动的多为妇女、儿童和老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乡村从业人员为5.09亿人,其中女性为2.36亿人;2012年我国乡村从业人员增加到5.38亿人,女性增加到2.88亿。第三,耕地面积不断被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等非农业用地侵占。据测算,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年均增加约11万公顷。1978—1989年年均建设占用耕地为15.8万公顷;1990—1999年为16.8万公顷;2000—2009年为21.2万公顷。随着城市不断蔓延,耕地资源损失不断加剧。第四,农业科技转化率低。根据农业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虽已取得重要进步,但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水平仍然不高。“十一五”期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而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转化率则在80%以上。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在一些农业的前沿领域,科研成果的供给能力依然薄弱。据新华社报道,除大宗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育种外,50%以上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以及90%以上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依赖进口,70%以上的先进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依赖进口,大多数国产农机产品仅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的水平。面对土地压力的剧增,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耕地经验,改革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使我国农业朝着现代化、科学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培养农业人才,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对于我国农业的发展必不可少。

美国农业经济学家梅尔曾说:“农业发展的所有方面都是以能否有效地建立广泛的教育体系为转移的。”我国历来有重视农业教育的历史传统。“文革”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恢复农村职业教育。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问题的决定(草案)》,把建设农业科学技术队伍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要求根据农业区域规划办好一批农业院校和农业技术学校。1991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农业科学教育、成人教育以及专业技能教育,计划编排基础教育,大力推行“燎原计划”。早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就已经明确指出,必须更为深入地推进教育管理机制的全面改革。1998年,为完善农村职业教育,经过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和劳动部的共同商讨,颁布了《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职业教育必须把办好农业职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目前,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学历教育以高等农业(包括普通、成人、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中等农业学校(包括农业中专学校、省地以上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骨干,以县乡村农业职业学校为基础,更好地开展农业知识的教学。与此同时,在广大农民间普及非学历教育,培养农民农业种植的技术,提高农业产值。

作为比我国更早进入农业现代化社会的日本,其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有很多特色值得我们研究。

1.日本建立了适应不同教育对象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日本不同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之间有着较为明确的分工,各自有不同的培养目标、教学特色、专业设置,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由于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分工越来越细化,日本重视社会对各类农业人才需求的变化,积极调整设置农业相关专业,以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受教育层次人员的学习愿望。例如日本的岐阜大学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农业人才的需求,结合自身学科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对原有农科专业进行调整优化,促进多学科的交叉、整合,并设立生产环境科学、高机能性食品开发等综合专业,使毕业的学生具备社会学、农业学和应用生物科学等多学科的知识技能,既形成了农业教育机构各自的优势,避免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又方便受教育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学校。

2.日本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集约化农业和科研、教育、推广体制。日本的高等农业教育研究机构主要集中在文部科学省领导下的农业大学中,以此保障研究者不受外界影响,专心研究基础科学和学术问题。日本的教育政策规定,农业大学不需要承担技术推广的社会责任。地方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应用性、普及性和技术操作性的研究,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与农业科研机构保持紧密沟通,使双方在运行体制、机制上保持步调一致,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而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制度保障。

3.日本建立了多渠道、专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二战”后,日本通过对《农业改良助长法》的多次修订完善,有效地保证了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日本的农技推广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政府部门的农技推广事业体系,即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二是民办合作的农协组织经济体系。1948年,为更好地推广农业技巧,日本政府颁布了《农业改良助长法》,明确要求各县级和县以下分别建立普及系和农业改良普及所,推广农技。这种推广按照法律进行,可以根据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建议不同的农技推广组织有针对性地运作,由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为不同地域的农民提供不同的技术服务。这一体制容易促进农民与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协调,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促进农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在农协组织经济体系中,农协的营农指导课不仅开展关于营农指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也十分重视对农家的生活指导。民间的农协组织活动是对政府部门农技推广体系的有益补充,被称为日本第二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政府与民间两大推广体系之间相互合作、协同发展,建立了多渠道、专业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与日本的农技推广体系相比,我国农技推广体系要落后得多。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主要强调服从政府的领导,采取上下级的方式传送信息,导致农民的需求没有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这种体制下的农技推广活动还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导致农技推广体系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农民的功能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二)日本二元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与我国多部门共同管理的农业教育体系的差别

绝大多数国家的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而日本的农业教育分属于文部科学省和农林水产省两个部门,属于二元化管理体制。文部科学省主要负责农业职业教育中的学历教育,为社会培养实用型、技术复合型的农业专业人才。农林水产省主要进行非学历教育,针对农民在实际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传授,提升农民的技能,补充了文部科学省对学生教育的不足。通过两个部门的协同合作、互相补充,更好地普及了农业知识。

目前,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管理在宏观决策层面,依靠党中央的领导和中央的宏观调控,由政府的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劳动部门等多方共同制定实施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在具体实施的层面,以国家政府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为主线,在各个部门间设置不同级别的农业职业教育机构,并按照层级的不同依次服从上级的领导,也就是各个部门要服从党中央的领导。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农业部门与教育部门没有进行很好的沟通,不能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学生对知识的学习仅停留在课本知识上,缺乏实践能力。各个部门只是参照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授课,没有考虑其他部门农业知识的需要,导致学生掌握的农业知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现代化的教育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而我国在农业教学过程中受行政体系的约束,导致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学习。农业教学活动的开展缺乏灵活性,不能实现“从做中学”,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不具备实践能力。

(三)日本完善的农业教育法律保障体系与我国农业职业教育法律缺失的对照

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职业教育都有完善的立法保障,日本也不例外。日本的农业教育法规完善而严谨,自明治维新时代开始就逐步制定法律法规,大力扶持和发展中等农业教育,相继颁布了《学制令》,农业实业学校独立于普通中学。随着日本对农业的逐渐重视,政府于1893年颁布了《农学校通则》,次年颁布了《简易农学校规程》,第七年又颁布了《农业学校规程》。为更好地规范农业教育体制、财政拨款以及学校培训等问题,日本又先后颁布了《帝国大学令》《中学校令》和《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等法规。此后,为突出农业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日本政府又颁布了《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二战”后的日本,无论经济还是农业都大幅下滑,为快速提升农业水平,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大学设置基准》《各种学校规程》和《短期大学设置基准》等,以期快速提升农业产值,极大促进了日本农业教育的现代化进程。

近年来,我国在政府高度关注农村、农民、农业“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但在规范化及执行力上仍有所欠缺,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法规。农民职业教育只是在《教育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法》《职业教育法》中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这显然不能从政策上保障农民职业教育的正常开展。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我国应该重新增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一些条款,修订明确的农民教育与培训的法律条款。另外,还需广泛争取意见,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培训工作条例(法案)》。各级地方政府应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工作条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级政府部门所开展农民教育与培训工作得到法律的保障,使我国农民教育与农业培训事业及其管理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

二、对我国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几点意见

(一)依照农业职业教育对象的特点,构建多元化的农业教育培训网络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的不同导致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受教育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地区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需求也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地域需求和教育对象,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教育体系。例如内蒙古、青海、西藏等地的畜牧业发达,东部沿海渔业的人才需求量很大,这就要求农业教育的发展要遵循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特色来开设专业、设置课程,不仅可以避免农业院校之间专业重复建设,产生不良竞争,也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种资源进行产学研合作办学,培养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现阶段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因此,在办好中高等农业教育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农业成人教育和农业职业培训。在广大农村地区,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和农民职业培训,大力实施区域特色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培养农村技术人才,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实际上,我国在非学历层面的农业职业教育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例如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主导的农业广播学校,就是融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科学普及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都可以运用广播、互联网、电视、卫星等多种现代化手段组织教学,从而大面积、高质量地提高广大农民、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水平。但在具体实施中,我国很多基层农业培训机构或空置或形式主义严重或教学内容严重滞后,造成了教学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依据多部门管理的特点,搭建各部门交流沟通的平台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教育管理主要由教育部、劳动部、农业部等部门负责,多部门管理必然会导致管理混乱、职能不清和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等管理体制问题。如果能使劳动保障部门、政府业务部门、行业协会等与教育部门直接沟通衔接,促进教育、就业与培训之间的互相沟通、协调发展,那么就能使农业教育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也使受教育者的就业更有导向性,农业人员的职后培训更有针对性。

(三)依据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特点,加强农民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我国自古便是农业大国,农业一直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重要地位。与日本相比,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较慢,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较大,而我国的农业人口人均产值却较低,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农民缺乏专业的农业生产技术。伴随着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城市为中心构架农业、用现代化经营管理方式发展农业,已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这样就需要大力改造传统农业专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生物工程、产业化经营等专业,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对农民职业技能教育缺少重视,导致农民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较低。因此,要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就必须注重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村职业教育基地等基础工程的建设。这需要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区互相连接、上下贯通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地规划和协调农民培训机构参与农业科技培训,从而优化整合各类农业教育资源,提供农业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要根据我国不同地域对农业科学教育的需求,加强农村、农民职业继续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的建设,这是开展农民职业继续教育、培养职业农民的重要渠道。此外,要建立和完善以农业高等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骨干、县乡村农村教育为基础的农村职业继续教育体系。

(四)依科技兴农的政策导向,构建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日本通过在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农业教育机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轮流举办“农业节”,传播新知识、新技术与科技信息给广大农户,普及农民所需的农村生活文化知识与技术。农协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培训、农产品的销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我国的农业科研体系、教育体系与农技推广体系是分离的,缺乏交叉合作,各自孤立发展,因而缺乏合力,使教育与应用推广脱节、研究与实际应用割裂。近年来,国内对农业科技的推广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运行起来也是重重困难,因此,我国有必要对以前的机制进行调整和改革,突破以往单一的行政体制,充分结合社会资源,明确职能分工,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有效沟通,形成上下贯通和完善的科学技术推广体系。此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农业广播学校和“绿色证书”“阳光工程”等国家农业培训工程都可以成为推广农业科学技术的有效手段。我们应该依托这些教学资源,突破机制障碍,根据农业和农业发展的新要求,整合农业推广、农业科研、农业教育的资源,切实加强农科教的大联合。

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这需要有一个健全、科学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做支撑。针对我国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不妨借鉴日本的经验,改革和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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