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进取求真务实不断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

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以来,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召开了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坚持把民族教育放在全省教育的重要位置,坚持抓落实,加大民族地区“两基”攻坚的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一、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近年来,我省本着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因地制宜、有利发展的原则,在政策导向、法制环境、经费投入、工作部署上全力保障“两基”工作顺利实施。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突破。一是抓重点。按照我省“两基”规划,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采取提前介入,务实指导,动态验收的办法,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抓难点。在牧区、贫困山区寄宿制中小学建设和女童教育上重点突破。本着相对集中、适度分散的原则,在牧区加强寄宿制中小学建设,同时,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地区,举办女童班、复式班等,使更多的儿童得到了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抓特色。在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教学。四是抓特困生资助,提高巩固率。通过这些措施,民族地区“两基”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03年全面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2004年天祝县、永靖县顺利通过了“两基”达标验收。至此,民族地区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个,人口覆盖率达到22.16%。特别是天祝县“两基”达标的实现标志着我省藏区“普九”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

我省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主要分布在牧区。我省牧区有1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5%,占民族地区总面积的89%,牧民居住分散。根据这种实际情况,我省从1980年开始,确定了在每个县办一所寄宿制民族中学,每个乡办一所寄宿制民族小学的目标,集中力量,建设寄宿制学校。“九五”以来,我们通过世界银行贷款“贫三”项目、国家贫困地区一期义务教育工程、二期义务教育工程、援藏等项目,加大了对牧区教育的投入,加快了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经过2n年的努力,到2000年实现了全省10个牧业县每县有1所寄宿制民族中学,116个牧业乡每乡有1-2所寄宿制民族小学的目标。牧区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寄宿容量逐步扩大,有效地解决了集中办学的问题,为普及民族地区初等义务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基础。

为了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寄宿制中小学的办学质量,2002年,甘肃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牧区示范性寄宿制小学办学标准(试行)》、《甘肃省牧区示范性寄宿制中学办学标准(试行)》,明确规定了办学规模、校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育场地、实验室、图书室、卫生室建设、经费、教职工编制、后勤管理等方面达到的标准。甘南州也制定了相应的《藏族寄宿制小学办学标准》、《寄宿制中学办学标准》、《寄宿制示范性高中办学标准》。与此同时,甘肃省决定在牧区创建示范性寄宿制学校,确定了4所小学、3所中学为首批试点学校,在资金上给予了重点扶持,对校长进行了培训。在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上,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使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甘南州根据全省牧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寄宿制中小学管理规程》,强化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生的课余管理、宿舍管理、后勤管理和校舍管理。省、州、县都通过不同方式开展了校长培训,促进校长素质的提高。2002年,省教育厅还专门从新西兰聘请学校管理方面的专家,对30名寄宿制学校的校长进行了管理方法和管理技巧的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学校都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逐步规范学校管理。涌现出了如夏河县科才寄宿制小学、玛曲县曼日玛寄宿制小学、合作市藏族中学等一批地处草原深处,办得好,深受牧民欢迎的寄宿制学校。

根据寄宿制学校学生以校为家的特点,为使学生在学校健康成长,在抓好文化课教学的同时,我们要求各寄宿制学校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文明校园建设,开展社会主义公德文明习惯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生活养成教育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专题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绿化校园,美化校园,净化校园,使校園知识化、艺术化,使学生在优美、健康、舒适、充满生机的环境里得到熏陶。在楼道走廊悬挂伟人头像、名人格言、宣传画等,使无声的墙壁变成生动的教育阵地。创办校园宣传窗,宣传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礼仪常规,陈列学生的各类获奖作品,展示学生才华,使学生从中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受到鼓舞和鞭策。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师生使用校园语言,在学校讲普通话,摒弃方言土语中的粗俗语言,严禁训斥责骂学生,教育学生不讲粗话、不恶语伤人,讲究公德,尊老爱幼,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帮助学生了解什么对,什么不对,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使自己的行为习惯符合公众的要求。要求师生讲究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既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衣着的干净整洁,又注意环境卫生,坚持环境卫生的打扫与保持。与此同时,在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建设了浴室、医疗室,有效地改变了贫困边远地区学生陈旧落后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从牧区实际出发,在牧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中,我们除继续聘请有威望的民族宗教界人士担任名誉校长外,还注重从乡村领导、离退休干部、热心教育事业的各界有识之士中聘请名誉校长。到2004年底,仅甘南州担任名誉校长的各界人士有110多名。他们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学校管理、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动员、鼓励广大群众为寄宿制学校出力、出钱、让地,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开展勤工俭学,切实解决了学校的许多困难和问题,对推动学校发展,提高办学效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通过这种方式,还进一步密切了教育部门同宗教界人士的关系,同少数民族的关系,为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三、不断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加强双语教学是发展民族教育的基础。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坚持双语教学,在群众通用民族语言的地方,以民族语文教学为主,单科加授汉语文:在民汉语言兼通地区,以汉语文教学为主,单科加授民族语文:一些学校还积极探索并实施汉、民、英“三语”教学,深受群众的欢迎。同时,我们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加强双语教师的培养培训。我们采取与内蒙古、新疆、青海等省区交换招生、对等培养办法,已培养出各科民族语文教师400多名。教师的培训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我们做到常抓不懈。2004年暑期,仅省有关部门就对寄宿制学校双语授课的150名教师进行了新课改的培训。与此同时加强了教育督导和教研工作,广泛开展不同层次的教学研究和优质课评选活动,创造条件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优化教学手段,使我省民族地区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强协作,促进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我省民族地区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共有三个层次。一是天津对甘肃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援。在天津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甘肃民族地区先后多次选派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到天津挂职学习或考察:天津组织专家到民族地区指导,巡回讲学,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支援教学设备。二是省直机关支援民族教育。在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省直机关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三是省内大中城市、高等院校支援民族地区教育,派出支教教师,帮助培训教师,捐赠资金、图书、教学设备。

2004年以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以“两基”攻坚为重点的“三位一体”(机关一个处室、一所高校、一个厅直单位)支援活动,对口帮扶未实现“两基”的县进行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速度。

为使民族教育紧密结合当地社会发展的实际,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力度。我们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实行“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政策。在省内7所重点中学、2所中师、3所高校举办了不同层次的民族班。针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水平较低的实际,从2001年开始,在省内3所高校举办了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每年招收学生750名。2004年我省民族地区升入大专院校的学生共有6126人,录取比例为61.14%,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926人,录取比例为68.14%。

六、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部署,1994年以来,我省陆续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000年以前,我们在每年安排全省教育工作时都要求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作为师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根据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了这项活动,促进了各民族师生之间的相互团结。2001年开始,在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四个市的中小学全面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以来,我们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广大师生中开展了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重点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各级教育部门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

各学校结合德育工作,认真组织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一是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系统地向学生讲授了《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并结合教学内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举办民族舞蹈、民族歌曲表演活动,讲民族英雄故事、举办民族知识竞赛等。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与常规教学结合起来。现行中小学课本中有不少关于民族方面的内容,尤其是语文、历史、政治课本中涉及民族问题的内容较多。在教学活动中,要求教师在讲授有关学科知识的同时,结合讲授民族常识和民族政策内容。例如,在政治课教学中,强化对学生进行各民族相互团结、共同进步,各民族优秀文化互相融合,推进中国文化发展为内容的教育:在地理课教学中,强化对学生进行民族区域、民族风情的教育,了解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历史课教学中,强化民族英雄及各民族在祖国统一、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各学校还利用电视、电影中有关民族团结的内容,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情境中接受民族团结教育。

通过中小学各阶段由浅入深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学生在中学毕业时已基本形成了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掌握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各民族同学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能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以前在一些学校,部分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常常会引起一些矛盾和纠纷,甚至斗殴。经过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同学们已普遍自觉做到友好相处,互相帮助。这为他们在未来走向社会参与现代化建设事业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七、扎实努力,认真完成2005年的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总结“十五”期间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分析民族教育发展的经验、教训:总结“两基”攻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对策,进一步明确加快“两基”攻坚工作速度的措施和办法:研究民族班工作,探索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新思路:研究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寻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途径和办法。在此基础上,理清“十一五”期间民族教育发展的思路,制定民族教育“十一五”规划。

二是进一步加大“两基”攻坚力度。贯彻落实“三位一体”的对口支援措施,检查指导督促合作市、临夏县、临潭县实施“两基”攻坚工作,克服困难,力争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配合教育部民教司做好寄宿制学校管理的督导检查工作,不断促进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管理质量,加快“两基”目标的实现。

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工作。拓展思路,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在现有支援项目的基础上,设法寻求更多的支援项目。协调做好天津新增36名招生计划的落实工作:协调完成新疆、青海、内蒙古交换招生计划:协调落实好各类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计划。

四是监督检查全省各类民族班办班情况,总结、调研举办各类民族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理清进一步办好民族班的思路。认真做好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需求的调研工作,做好近期和远期人才需求规划,争取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更多地为我省民族地区建设培养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

五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精神,组织人员考察有关省区实施考试的情况。研究论证在我省实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措施和办法,为在年底前实施考试做好准备。

六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作者单位:甘肃省教育厅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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