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视域下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的内在逻辑初探

〔摘要〕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事业的重要法宝;协商民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民主制度创新形式。以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为研究视角,以“历史、理论与现实”相结合为考察方法,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石,富有内在逻辑。统一战线是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协商民主是统一战线的实质内容,二者在辩证互动中保持张力:创新统一战线工作,可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协商民主,可以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未来中国政治发展,必将是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协商民主;统一战线;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6)02-0093-08

民主是人类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理想和实践。人类社会在先后经历“统治——管理——治理”的公共事务管理探索实践的同时,也在进行着并将继续进行着“选举民主——协商民主——治理民主”的持续性、创新性探索。人类民主政治不断创新的探索过程,也是民主价值观日益彰显的过程。基于民主价值观倡导的人民主体性,让民主得以实现的形式——统一战线历史地成为了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成功的重要法宝。诚然,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之间是实现形式与实质内容的逻辑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1〕在此大背景下,深入探讨二者的内在逻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价值基石: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有着共同的民主价值基础

就科学内涵而言,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蕴含有共同的民主价值因素;以“历史、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考察,二者渗透和贯穿着人民对民主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践。

(一)民主、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的科学内涵

民主(Democracy),是由希腊语Demos(人民)和Kratia(统治或权威)演进而来,意指“人民的统治”。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基于表述希腊城邦政治实践的需要,最早使用“民主”概念,以表达不同于君主独裁统治和贵族寡头统治,而由公民大会直接讨论和投票表决的政府形式。而把民主上升为制度的,则是雅典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08年到公元前507年,他提出赋予当时雅典公民前所未有的自由,让他们得以表达自己的意见,执行决策,从此,民主制度逐步成型。后来,亚里士多德针对城邦政体优劣问题提出过城邦正义的公共善,意指实现“人民的统治”和“人民主权”。在漫长的人类政治实践中,民主作为自由的体制化,成为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中,以民主为旗帜成功探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视人民民主为本质和核心。

“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意指多元化的普通公民公共协商参与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有审议民主之意。协商民主本是超越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的西方民主理论与实践,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政治创新发展的不断探索,协商民主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成为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国人民在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中,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民主的理想追求。在封建专制王朝崩溃之际,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让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自从有了马克思主义以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逐步确立起以公有制和集体主义为基础的、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的、以爱国统一战线为保障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框架。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在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政府、市场、社会、公民之间,急需实现利益均衡性和人民主体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中,协商民主得以逐步培育并制度化。杨光斌指出,协商民主将为参与式治理民主提供自然的条件——“我原来提出的‘参与-回应-责任’则可以发展为‘参与-自主性回应-责任’所构成的‘治理民主’”。 〔3〕可以展望,在当下中国以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为主要民主形式的实践基础上,伴随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可望走向治理民主制度形式和实践形态。

统一战线(United Front)意指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共同政治目标和利益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社会政治力量的联盟与联合。汉代王符说:“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王符《潜夫论·释难》)这一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思想,也成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的一个基本战略策略。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 “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4〕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分子等等)或同他们的大多数结成的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 〔5〕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为指导,在整个事业进程中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做了如下概括:“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这些都是我们区别于前人的。依靠这三件,使我们取得了基本的胜利。”〔6〕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实行过民主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及爱国统一战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7〕当下,统一战线具有前所未有的广泛性、包容性、社会性和多样性。

基于以上分析,无论“民主”、“协商民主”,还是“统一战线”,都蕴含着要让人民有充分的政治参与、话语表达和利益诉求,即体现出“人民”与“权力”结合的人民当家作主之意。

(二)协商民主和统一战线共有民主价值基础的历史依据

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都旨在彰显民主,实现人民民主。从历史的角度讲,统一战线、协商民主的萌生和发展,基本上贯穿于党的事业全过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之外, 还千方百计地团结和争取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人士的民主参与,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价值诉求,始终把统一战线的建立、巩固和发展,视为必须处理的战略问题和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

统一战线成为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成功的法宝,是有其历史依据的。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为“打倒列强,除军阀”,提出“于必要时可与国民党……各派协商的形式,以处理一切有相互关系及共同行动之问题”。 〔8〕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一切有意愿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的态度。”〔9〕1940年中共中央发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示,提出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应各占三分之一,实行“三三制”政权组织形式,从上层到乡村的各级政权组织先通过充分的沟通,达成广泛共识,然后进行表决 。“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是协商民主的根据地,一定程度上,可谓是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雏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巩固壮大统一战线的文件。2015年中央第21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预示着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的到来。回顾统一战线的形成发展历史,民主既作为统一战线的目的,又作为统一战线的内在要求,渗透于党的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统一战线就是为着体现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这是具有客观历史依据的。

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的实现离不开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和统一战线工作法宝。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其实是历史地辩证地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全过程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地经历了28年革命斗争之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这个运行协商民主的政治机构建立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框架基本构建。以民主为目标的协商实践探索,自始至终离不开民主的运行形式——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民主政治曾经一度被“十年文革”破坏,但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在党的领导下,民主政治逐步走上法治轨道,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在多元共生中民主平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逐渐得到培育和推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10〕

历史表明,协商民主运行得好坏,取决于统一战线这一实现形式。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因其共同的民主价值诉求,二者辩证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事业。

(三)协商民主和统一战线共有民主价值基础的现实依据

民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观,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性推动着当今的国人把“民主”视为国家价值目标,并在实践上不断地探索创新的实现形式。统一战线在党的事业从过去走到现在,一直发挥着法宝作用,在当下和未来党的事业中,本着对民主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还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这都基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民主既具有价值属性,也具有工具属性。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决定了作为其事业成功法宝的统一战线和作为民主政治制度的协商民主,二者所蕴含的民主文化、民主理论、民主实践和民主制度等都内涵着共同的民主价值诉求,并有其现实必要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需要民主政治实践的创新发展,以便正确处理国家、政府、市场、社会与公民的利益协调关系。这一现实需要提出了充分发挥民主的工具性属性,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人民性和治理主体的人民性。基于此,就更需要发展壮大统一战线。事实上,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都有着客观而共有的现实依据和时代诉求。

当下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转型趋势,要求执政党和政府在国家重大事项处理中持有协商包容、求同存异的公共理性。而统一战线本身内在要求就是通过民主参与和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来自不同阶层、民族、宗教、政党、团体以及社会各方面人士对国家发展、社会治理的不同意见,以实现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因此,统一战线自然成为其中的核心机制。2015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导向角度,对各领域各方面的统战工作提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设要求。而这正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现实急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 〔11〕显然,协商民主的推进需要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的凝聚作用,统一战线的发展也需要协商民主的不断丰富。

综上所述,“民主”“统一战线”“协商民主”这三个概念都内涵有民主的价值诉求和价值意蕴。二者辩证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长期政治实践,其共同的民主价值诉求兼有深厚的历史基础与坚实的现实依据。

二、内在关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的辩证统一

基于历史、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全面考察,统一战线是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协商民主是统一战线的实质内容,二者在中国民主政治进程中辩证统一。

(一)协商民主是统一战线的实质内容和实现目的

统一战线作为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法宝,是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为解决革命建设的不同任务而集思广益,形成的群众工作方法。这一工作方法和群众工作路线实质上就体现为把来自各党派、各阶层、各宗教团体、各民族的人民集中起来决策议事。换句话说,统一战线工作的实质内容和实现目的就体现为群策群力,协商民主议事。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不断壮大的统一战线为其提供重要保证和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12〕这段话更鲜明地体现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就是集聚不同政党、民族、宗教、阶层的人民及海内外同胞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共决策和国家民主治理。因此,协商民主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实质内容和实现目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然有助于丰富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工作内容,进而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顶层设计民主(包括人大、政府、政协的协商)与基层民主(包括基层协商民主等)的有机结合。当下,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政协等制度保障下,统一战线所提供的载体和场域中,社会各党派、各阶层、各民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外知识分子、归国留学人员、非公经济人士等利益主体得以充分凝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民主协商得以科学决策。协商民主内容的丰富发展,使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实现了向大统战、治理型新格局转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在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13〕的同时,指出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14〕从基层民主运行机制看,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还有待“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 。〔15〕

可以期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创新实践,既有助于丰富统一战线的实质内容,又能更好实现统一战线的工作目的。

(二)统一战线是协商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和载体

统一战线作为协调和平衡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的整合机制,特别为协商民主提供载体和平台,是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和实现手段。搞好统一战线工作,就是为人民民主协商共识提供条件。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力求维护、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政权,不断探索统一战线工作机制,一方面为了中华民族利益而更好地团结和争取同盟者;另一方面为了更好的关照人民的民主诉求。整个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促成国共两次合作,在革命成功道路上找到的“民主”新路,通过统一战线得到了很好的巩固。特别是为了取得全民族抗战的胜利,毛泽东针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指出:“为着执行这个政策,必须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克服它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16〕新中国成立后,在要不要保留民主党派问题上,毛泽东强调,共产党要善于倾听多种声音。显然,这些民主实践都为今天的民主协商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至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各宗教界人士、海外侨胞等制度机制保障下的统战联盟得以进一步扩大和拓展。统一战线历史地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可替代的实现形式和载体。

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权益问题,越来越需要通过统一战线所提供的载体平台和运行机制,为政府、企业、地区、行业、家庭、个人等来自不同阶层、民族、宗教、政党、团体的利益博弈进行协商决策,以此促进社会整合与人心凝聚。伴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实现也急需党和政府通过统一战线中的协商会、座谈会等渠道和方法,协调大众利益与特殊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等关系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17〕简言之,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二者如影随形、相互促进、辩证互动。

当前,统一战线工作还有待从组织领导机制、协调运行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环节逐步加以健全、完善。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及其工作作风等还有待加强建设,以便构建顺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的治理型大统战新格局,为协商民主提供更有效的载体和平台。

(三)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在辩证统一中保持张力

党委领导下的统一战线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场域,协商功能和民意诉求是其题中应有之意。民主的价值实现既要通过统一战线的实现形式,又要渗透于协商民主的实质内容,因此,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二者之间必然要保持适度张力,以便在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

杨光斌指出:“协商民主是现代中国政治的精神传统,其具体形式就是被我党称为‘法宝’的统一战线。”〔18〕统一战线是协商民主得以实现的具体形式,协商民主是统一战线得以丰富和发展的实质内容,二者辩证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创新实践中,因此是动态的、交融互动的。统一战线的目的就是为协商民主提供载体平台和运行机制,以便在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传下达的过程中,凝聚力量,协商共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关于“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部分指出:“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9〕显然,这就需要统一战线顺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发展需要,为其提供创新载体和运行机制。而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创新发展,有利于巩固和拓展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法宝作用。当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无论从协商民主体系的构建,还是从协商民主的渠道、形式的多样化拓展而言,都还需要与时俱进地创新探索,才能实现现代社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善治善政之需。

为了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就统一战线而言,需要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并加强自身建设。就协商民主而言,则需以推进政治协商为重点,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在协商的民主属性与决策效率之间保持适度张力。如此,方可加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政治现代化进程,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更科学的治理民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比较优势。

三、协同推进: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深度融合以弘扬民主价值观

基于二者共有的民主逻辑,统一战线的创新与协商民主的推进,必将在深度融合中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一)在创新统一战线工作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培育民主价值观

由传统统治型向现代治理型、大统战格局转变,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的必然要求。当今价值主体多元化的社会转型时期,民主价值观作为国家价值目标有待进一步培育和弘扬。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创新工作,必然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同时,有利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

2014年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同志就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问题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20〕可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创新统一战线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培育民主价值观,是并行不悖的。统一战线工作本身涵盖着对来自不同党派、民族、宗教、阶层及海外同胞的各类社会组织、利益集团或价值主体的凝聚与整合,因此,创新统一战线工作,必然有助于推进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当前统战工作面临“以管控为主”的“单主体、多对象”向“一个核心、多重主体”的模式转变以及组织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急需,为了满足多元化协商主体的需要,新时期统战工作可细化到社区统战、楼宇统战和网络统战等不同形式,以便把遍及各政党团体、政府机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各界人士,特别是新社会阶层纳入统一战线的范围。这样既有助于促进民主党派高层次的协商工作创新机制的落实,又能更好地促进基层统战和协商民主的落实。无疑这些创新实践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培育,有助于推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

总之,新时期更加开放、包容、务实的统一战线,亟需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载体创新实现向治理型大统战的转型,这一转型过程正是推进政治现代化进程朝向“治理”与“民主”兼顾的治理民主。显然,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在这一过程中将得以进一步培育和践行。

(二)在推进协商民主中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作用以弘扬民主价值观

现代社会价值主体多元而复杂,民主问责、权力有限、大众参与等现代性政治特征日益凸显。国家治理现代化急需由传统的单向权力控制模式向由上下、左右互动的协商治理模式转变。传统“权威型”政府行政指令式,向更能凸显人民性的协商民主制度机制转型,要求统一战线的对象和协商民主的主体都得以广泛参政议政和民主表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必然为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重要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进而弘扬和彰显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

现代民主实践的先进性、广泛性和多层性,是协商民主与统一战线共有的政治现代性标签。协商民主的思路、方法及其制度的完善、发展和创新,必然自觉不自觉地促进了治理型统战工作的创新发展。比如,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创新性协商形式;协商成员的联络机制、内容的酝酿确定机制和协商成果的转换落实机制等等的创新,也推动着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作用。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可以探索政党团体、人民政协、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协商民主实践创新,也可以探索在基层协商民主中健全居民、村民监督等渠道、形式和机制的创新。

总之,由于协商主体的多元化、协商形式和渠道的多样性带来的协商民主的丰富和发展,必然有助于拓展统一战线的主体范围和创新统一战线的工作机制。这一过程中,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得以弘扬和彰显即是历史的必然。

(三)在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的交融互动中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理论自觉和行为自觉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不断积累和总结公共事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治理模式逐步从传统单一、由上而下的统治型,向多元共治的现代民主治理型转变。有学者指出,“国家治理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意味着在发挥政府治理主体作用的前提下,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体的治理职责,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共同实现良好的治理。”〔21〕显然,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型的过程中,民主这个好东西,既发挥了价值理性的作用,又发挥了工具理性的作用。历经千百年的孜孜追求,民主至今成为现代中国政治的精神旗帜,在中国政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1〕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同时,实现“有能力的有限政府”,以权力的人民性和治理主体的人民性,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成了当下政治体制改革的价值目标。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中,协商民主将成为政治新常态下首要的民主形式,并最终走向治理民主。这一过程,与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是并行不悖的。当然,理性而冷静地现实关怀告诉我们,当前统一战线工作和协商民主的推进都尚有诸多不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中存在主体偏斜、平台单一、协商成果运用转换不及时等缺陷。统一战线工作还不适应协商主体的多样化、客体的广泛性的需要。由此而引发的就是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还有诸多尚未开拓的空间和领域。比如:协商所覆盖的地域和对象,有待遍及乡镇、街道、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乃至单元楼层;协商内容有待涉及专题、对口、界别和提案办理及基层群众自治协商等国家形态和社会形态的充分利用,以及诸多细节相关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问题的解决,正是未来中国走向民主治理所要努力的方向。

综述全文,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有着共同的民主价值基础,具有深厚的的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是形式与内容的逻辑关系。二者相互交融,保持张力,协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未来中国的政治发展,必将是统一战线与协商民主深度融合。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将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得以推进,进而走向以治理民主为核心的政治现代化。无疑,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必将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将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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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吴德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探析〔J〕.科学社会主义,2014,(2).【责任编辑:朱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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