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传统文化与公民社会的养成

摘要:从清末民初到今天的100年,是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百年。从中国现代化的视角,以公民社会的养成为主线,从文化社会学的视野去解读百年中国的变迁历程,“触摸”中国传统文化的“心律”变奏,分析其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的困境与出路,试图从学术上探索中国公民社会养成的普世而又独特的路径。

关键词:传统文化;公民社会;养成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0)01-0094-05

一、公民社会的本质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社会逐步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特别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以及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2009年新疆的“七·五”事件成功的新闻报道之后,在政府、市场主体之外,新闻媒体、慈善基金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纷纷涌向灾区,进一步表明中国在向公民社会的转型之中走出了一步。因此,在新的时期,对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进程进行回顾,并关注当前中国公民社会的热点问题则显得尤为必要。但是,关于如何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从传统文化中吸收养分,从而避免左右摇摆的大震荡,稳步、渐进而又有序地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之路,这一相关研究付之阙如。

关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中国,有学者认为是“用来表达一种与国家形态相对应的社会形态,表明一种文明化的,世俗的,与私人和独立经济以及民主相联系的社会存在。”而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公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议政参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由此可见,中国对公民社会的概念主要采用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分法。

在西方,“公民社会”,有的是指“最根本地缩小政治在社会中的作用”,是“一个保护那些组织起来挑战威权之人的社会”,是“取代威权政权和专制市场的最可行的方式”;而保守主义思想家则认为是“包含了一个寻找新方向的国家众望所归的全部内容。”总之,在西方语境中,公民社会是指社会独立于国家的部分,它需要独立于国家的组织来保障其作用的发挥,通过中产阶级来加强社会的民主力量;哈贝马斯更以“公民社会”指称存在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外的“公共领域”,在那里,人们批判性地讨论公共政策,形成社会舆论,影响公共政策等等。援引这样的公民社会概念讨论中国正在发生的变化,就可能得出中国并不存在真正的公民社会的结论。尽管中国出现了社会分化、利益重组以及利益代表的重构。

但是,不管人们对于“公民社会”如何定义,公民社会的本质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公共领域。其基础和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概而言之,公民社会都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公民的权利通过各种形式得到了有效保障。公民社会通过公民自愿参加各种民间组织,形成自治、自立、自主的空间。公民社会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不仅表现在内部,而且还表现在对组织外的关系上。例如,组织起来的农民工与没有组织起来的农民工,在向企业老板讨工资时所表现出来的维权力度是完全不一样的。二是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了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公民社会之所以能成为制约、监督国家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就因为它是一个相对独立、自主的系统,其生成、发展和运转主要以民间方式进行,而无须国家力量的介入。三是民情民意的表达、诉求和沟通渠道畅通。公民的各种要求、主张在公民社会里积聚与成长并通过公民社会中特有的各种组织向国家公共权力机构表达,而国家也通过公民社会对公民的行为进行引导。总之,公民社会孕育了公民与国家交流、沟通的基本形式,这其中既包括成文的法律、法规,也涵盖了中国社会一些约定俗成的传统,通过这一整套体系奠定了国家与公民的互动关系与基础秩序。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公民社会的影响

中国要走向现代化,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公民社会,传统文化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原教旨主义的儒学学者认为,复兴儒学是当今中国的唯一出路。通过复兴儒学建立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政治制度,用王道政治超越民主政治,只有这样,才能克服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文化的歧路与变质,才能寻回中国政治文化的自我,才能确立中国政治制度的自性,才能回归中国政治文化的特质,才能确立中国政治制度的文化身份。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强烈的意识形态文化,这个意识形态就是专制主义、儒法互补、儒法交融,这才构成中国专制主义的核心理论,才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道统。传统文化要现代化,必须拔掉专制主义这根毒草。或者说,传统社会的官文化与小农意识都是“中国特有的文化形态”,它们规约的中国传统文化已明显成为中国现代化的严重障碍。而有些学者对以上两种观点都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历史进程中真正关键性的是“社会思想”而不是“典籍思想”,传统中国一直存在着法家制度文化与儒家典籍之间的合理张力。

更有研究者超越这两极的评判,认为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学,注重的是内在的超越,于外在世界则冷峻甚或冷漠,关怀的是属于那种精神之本、价值之源的玄思,“寻一根本上的解决”,而非现实政治、经济、科技等的应世策略。即使是身处熙熙攘攘的闹市,人声鼎沸,你也只能在灯火阑珊处依稀可见伊人之芳影。可以看出,这部分人看重的是儒学的类宗教色彩。

笔者认为,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公民社会的养成与传统文化的三个方面的特质息息相关。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是有包容性的多元文化形态。就其发生来说是多元的。过去说中国文化是黄河文化,现在学术界的看法,长江文化与黄河文化是不同源的。就其族群的构成来说,华夏文化为主体,同时包括众多民族的文化。就文化思想来说,儒、释、道三家主要思想学说,呈多元互补之势。同时,它的同化功能很强,古人所谓“夷狄之人中国,则中国之。”这种“和而不同”的多元性、包容性也是公民社会得以生成的基础性条件。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所对应的是一个农耕、宗法制社会。中国传统社会是宗法制社会。以家族为本位、家国一体是传统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的重要特征。家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家庭成员一般不远离家庭,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中国传统社会很少使用“国家”这个概念,经常使用的是“家国”。中国古代并没有“爱国”这个概念,但重视“天下”。“天下”包含“社稷”和“苍生”两部分内容。“社稷”原意是对土神和谷神的祭祀,后来用来指国家政权。和社稷连用的是“江山”,

“江山”指疆土、国土。社稷和江山加起来,相当于国家。“苍生”本义是指长得很乱的草木,后专指百姓。这种“家国一体”的重构性、“苍生”与“社稷”的互动性为当今中国公民社会里国家与民间组织互动关系的养成提供了一种借鉴模式。

第三,中国传统社会有发达的民间社会,朝野、官府和民间界限分明。儒释道三家的思想,儒家学说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道家和佛教主要在民间。因

为有发达的民间社会,有儒释道三家思想的互动互补,中国传统社会反而有较大的思想空间和活动空间。实质上,民间社会可以理解成具有私人社会与公民社会的双重属性,传统社会这种“官民分治”、“朝野分立”的格局,“政统”与“道统”二元化局面,特别是传统社会所形成的这种非政府性的、非营利性的、自愿性的和相对独立性的民间组织,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的形成路径可以从中汲取养分。

三、传统文化与中国公民社会养成的一些思考

“传统与现代”是一个欲说还休的话题,而“转换与扬弃”则是我们应有的态度。从历史上看,革命时代需要对旧文化与旧传统作更多的批判,只有如此才能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因此,批判旧传统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到了真正进入现代化的民族振兴与发展时代,对本国主流传统文化的继承,肯定会成为一个国家的各个阶层共同的取向。时下,有学者也认为,最近三十年来逐渐形成的一种价值观,主要通过中产阶级来体现,也仰赖经由他们而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性格;稳定社会重塑“中国性格”有赖于中产阶级崛起,而中产阶级在促进中国社会形成一套主流价值观是:

我们相信通过自身的努力就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我们希望社会为每个人的奋斗提供公平的起点;我们要在竞争中不忘分享和关怀,在前行中相互慰藉和守望;在个人奋斗时牢记社会的责任,在自我追求成功时关爱他人和社群。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公民社会主流价值观表达的字里行间既体现出一种现代公民所具有的公平、竞争与奋斗的品质,也不乏传统文化中的关爱、责任与守望。

由此可见,在中国重新获得经济政治地位后所催发的寻求文化认同的时代思潮中,技术管理专家治国的思维方式并不足以提供必要的领导能力。当“礼失求之于野”的局面已成往事之时,当社会结构已经被猛烈的自由市场经济充分侵蚀时,一种紧迫感在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中浮现出来,中国急需一种伦理道德,希望它既植根于自身的文化传统又能接纳西方影响。但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养成,传统文化的转换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对矛盾。

第一。民族情结与普世价值。不同国家文化的现代转型,思考的可能是同一主题,但话语的表达、解决的方式,各民族有各民族的特点。所以借用本民族习惯的文化观念,创造性地转换为现代话语,是一种艺术。现在无论是讲政治、思想的,还是讲经济的,表述西化得厉害,连一般的中国知识分子都读不懂。在这一点上,我们倒可以学学宋朝的程朱,明代的王阳明。即使是讲西学,“五四”前后的一代学者也讲究消化,自己先领会通了,在文字上就容易中国化,清新流畅,别人读起来也不感到晦涩。

面对人类社群现在面临的一切大课题,如人与自然、人性与天道、人群与人群等,儒家思想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要比基督教“己所欲,施于人”的原教主义更具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宗教之间的共处。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强调个人的独立、尊严和国家的民族性,有利于解决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争端,也将成为未来社会的共同智慧。

但是,我们也要深刻反省一点:儒家思想不会再成为现代化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也承负不起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任。要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既要靠思想的解放和理论的不断创新,要靠对传统文化的扬弃,更要靠对世界所有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借鉴和吸收。支撑中国现代化的绝不是传统道德,而是完备的法制、民主的政体及顺应国情民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战略决策。

百年中国,内忧外患,民族情结与普世价值相互激荡,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强烈的反传统、西化和深沉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相交织的社会心态和文化现象,确实影响着整个中国近代社会和学术文化的发展历程,它对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转型的影响更为明显。这是值得重新认识、深入思考的大问题,也是研究文化转型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第二,人情社会与世俗理性。历史上的传统儒家文化是对农业文明的总结与提炼,代表了封建宗法政治与小农经济。家族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关系,农耕社会可说是人类最为简单的生产方式。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具有浓烈的人性气息和人情味的儒学原理也许是以最简朴、最原始的形式体现了人性的本来面目和人类生活的基本原理,人类永远不可能远离自己的本性和根基。在实现现代化的今天,如果我们能发扬儒家“道德自律”的精神,并对儒学的系列道德体系作出现代的诠释与改造,使其融入个人自主意识之中,提醒人们在发挥个人能动性、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又注重群体价值、社会利益,必将有助于促进健全的现代人格养成。而在这种人情、关系社会,也极易形成一种“庇护网结构”。这种典型的朋党式的关系模式,表现为权力范围的私产化,权力运作的任意性,统治方式的非意识形态化,这无疑与法理的、民主的、世俗的社会相违背。

如果我们着眼于世俗化的儒家伦理的层面,着眼于对士阶层以外的社会民众具有普通的心理约束力的因素,即由数千年的文化传统积淀的,体现在寻常百姓生活之中,作为某种习俗、心态、心理定势、情感意向发挥作用的行为规范,中国的儒家伦理传统对“工具理性”的经济伦理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个相对世俗化了的文化传统中,中国人“家”的观念同样具有某种宗教意义。正如台湾大学黄光国指出的:“在儒家的人生观中,家庭的繁荣和延续,是人生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种倾向。”中国人的这种家庭伦理所体现的生活信念和道德使命感及其由此衍生出的勤俭、惜时、节制的工作伦理,在一定时期和一定阶段成为家族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而家族企业又在东亚经济特别是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经济起飞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三,“敬诚”意识与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小农经济解体,家族制度崩溃,专制政体瓦解,以致儒家没有了挂搭的地方,变成“孤魂野鬼”。可是如果我们了解儒家,儒家最丰富的资源是士与知识分子——孟子所塑造的人格形象。这一人格形象严格地说就是知识分子的自我理解、自我定位和知识分子的社会功能,这是从儒家发展出来的。传统社会的知识分子地位来源于甚至高于君统的“道统”,而君统的天道也好,士人的道统也罢,都有一种“敬诚”意识包含其中。

在传统社会,这种“敬诚”意识获得了一种道德的自主性,使得士大夫阶层有了思想武器,从天道观中找到了制约皇权的立足点。正是这个立足点,使得中国的文明始终保持着一种道德立国的立场与精神。无论经过多少次改朝换代,在中国人的文化生命中,道统高于君统的精神并没有改变。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值得注意的文化现象。

“敬”既是道德伦理,又是中国人和中国社会永恒的人文指标,也是中国文化背景下具有终极价值的道德理性。我们中国人不是没有信仰。我们的信仰不在彼岸,而是在此岸。不必登舟,无须拾筏,此岸同样可以实现超越。诚敬充实内美,“志”坚不可“剥夺”,身心获得自由,精神自然欢畅。中国人精神信仰的特点,是不离开自身,不着意外求。要问信仰自身的什么物事?是诚和敬。何谓敬?是自性的庄严。也可以叫做人的本性的庄严。诚和敬是连同在一处的。中国自古号称礼仪之邦,主要是有“敬”存焉。当我们今天为重建业已流失的文化传统而竭诚竭力的时候,“敬”之一字的提升、布化、推展、重构,最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在消费至上、意义缺失的当下,公民社会核心价值的形成有赖于“敬诚”意识的培育。

中国公民社会的养成,既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也要尊重历史,这主要是指中国国民政治参与的传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由于长期以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儒生器识与宏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山野村夫家国情怀,无不体现出国人政治参与意识。而且传统社会实行的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正值市场经济方兴,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人们的生活中。所以有识之士对公民社会、公共空间是既期待又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这一问题的时候,便自然而然地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

但是,我们要谨防在左右两端摇摆与震荡。那么,如何从传统中汲取养分、走出传统,培育现代公民社会,或者说,怎样对待传统文化在现代语境下的困惑与迷惘,在“切忌让失去理智的虚骄之气把自己引向民族灾难”的同时,固守一份民族情怀,这始终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中国的昌盛与发展,需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与社会阶层,民族主义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聚结力自然有积极作用,而传统性文化资源的运用,更是增添我们的满足与认同。但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理性的、温和的民族主义,也不能奢望从“内圣”中开出“新外王”,但“内圣”却可以修补、完善“新外王”。中国传统价值理念对中国走出中世纪、实现现代化的转型确实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但这并不是说中国传统价值理念会被作为一种偶然性和特殊性而完全抛弃,它所蕴含的那些现实化、未来化、世界化的因素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挖掘。

责任编校:雨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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