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耿立的精神家园

【主题导语】

耿立,本名石耿立,山东鄄城人,近几年逐渐成为文坛不可忽视的散文家。

乡土情怀,作为耿立散文的鲜明印记,也是其无法割舍的主题之一。鲁西平原,黄河岸边的出生地,是他魂牵梦绕的精神依托。乡村虽不断萎缩,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正是现代文明所缺乏的。

耿立着力于描绘工笔或写意的故土“风景画”“风物画”。他笔下的乡土世界,渐渐飘散了“精神家园”的气氛,显露出现实中驳杂的民间性。

耿立对散文语言的锤炼,也可谓炉火纯青。他笔下的语言的具有音乐性,生动形象,而一些作品中長短句的变化,亦令人惊叹。

【选文一】

藏在草间

耿立

乡村是藏在草里的。是啊,沒有草的乡村是什么乡村?不管我从外回来,是在什么时候,也不管时令节气,一踏到木镇的泥土,鼻翼里呼吸的味道就是草的味。那种清芬令鼻翼发痒,你喷嚏的滑稽就是草香逗你的结果。

草是不用播种的,有时席地坐在满是草的田埂上,随手抓一根草,用它剔牙,或者就拿在手里,用眼睛瞄,看汁液一点点渗出。那是草提炼的雨水的留存,还是他们自己的血液和灵魂?人的心血来潮对草不是好事,他们受到伤害,但农人和他们的关系一直复杂。草们要做牛羊的饲料,草们要做房屋的顶盖。但他们与农人亲昵,父亲常说:老百姓和草一个姓,叫草民。

草是修饰乡村和庄稼的,也许庄稼太实用,人们对庄稼多的是感恩,是庄稼养活了一个生命,又一个生命。草也养活了一个又一个生命,比如牛,比如羊,这又是低一个档次的,因这,草在乡村也是低眉顺眼,不声不张。即使春天,那些草尖从土里探出脑壳,也是怯怯的,你凑近了,草尖就接近于乌有,草色只可遥看,距离产生美感。但是一场雨后,你到了地里,不知你有没有这样的经验。草是那样的热烈,满地的青,是不是草尖和草籽都张开了小嘴,那些封闭了一冬的小生灵们,仿佛与节气与雨水有过契约击过掌,他们在雨水的搀扶下,都站立了。

木镇的草,应该登记成册。我想没有一个人能全部说出那些草的名字:醉草,兔子酸,益母草,节节草。在水沟旁有一种草,叫茅根,秋天时候,它的穗子白白的,如满头的霜,但它的根细长洁白,拔出一节塞到嘴里,那股细细的甜就爬到舌尖直跑进肚子里了。

父亲说醉草最好,羊要是吃了,就如农人抓起小酒壶仰脖喝透了壶里的东西,那羊也醉眼朦胧地踉跄地回家。有时我就乱想,草是农人的兄弟吧,他们都来自泥土,终归于泥土,如《圣经》上说的,人间有许多的无名氏,草也有,草的家族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妖冶的,朴素的,秀美的,绮丽的,有时它们像与泥土和农人有和约,庄稼占据多少地方,草占据多少地方,草总是先长出迎接庄稼,然后相伴着走一程,实在闹矛盾了,农人就批评草们的霸道,开始用武器的批判代替批判的武器。镰刀、铲子、手,但我说草们在这些工具下不是牺牲,而是另有任用,到了牛羊的胃里,在牛羊反刍的时候,牛羊感恩的就是给他们温饱与生命的草。

我曾思索过父亲对草的情感,也许深层就是对土地和庄稼的情感,父亲的肩上四季有一个杞柳编的粪箕子,那里总是有一些草或者干柴,用来喂养生灵或烧火。他中风后恢复得不是十分理想,他步履蹒跚,手指不能灵活转动。他最后还是没有把自己的一亩地交出去,他说,这地就是一个根,空闲的时候到地里走一走,听听庄稼的拔节,即使不干活,蹲在地头弯腰拽几把草,也比坐在床上好。秋季我回木镇的时候,发现父亲背着一粪箕子草,手里拄着木棍,后面是母亲给父亲拿着衣服,一对老夫妇走在远处开始升起的炊烟里。秋深了,父亲的头发也被节气赶白了,腰也被节气赶弯了,牙齿也被节气赶掉了,像霜降到来,草们一下就咽气了,这由不得你自己,该走的就要走,没有商量,也没有挪移。

秋天来了,那些草开始在风中东倒西斜,再也挺不直。那草都斜向有许多墓茔的木镇的坟地。木镇有许多家族的坟茔,在阳间,大家聚族而居,死后也叔叔、大爷、爷爷、奶奶的辈分不乱。

但草是一视同仁,该绿的时候绿,该黄的时候黄。往往有人给添土的坟茔,那上面草就少些,每年的清明,后人把草芽拔去,七月十五把开始结籽的老草拔去。如果墓草覆盖了整个坟茔,那就是这家的人最后没有抗拒过草,不在土地上繁衍了。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谁比谁久远?只有土地知道。人走了,有时在地上堆一抔土,草也许笑话呢,那土最终被草统属,我听到了草在草间的咯咯坏笑,毕竟笑在最后的是它们啊。

(选自《藏在草间》,有删改)

[解读]通常,农人与草的关系可谓分明,农人对之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而耿立笔下的“草与农人”,则很和谐。农人用草喂养牛羊,修缮房屋;“民”与“草”一样平凡、卑微;草使村庄有了诗意;草是农人的兄弟,都来自泥土,归于泥土。草与农人有时也较劲:农人用镰刀、铲子批评草的霸道,草却对农人也不以为然。

文章多处运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草的柔顺、可爱,富有美感。草,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象征。文章还写出了父亲对土地、庄稼的依恋之情;父亲与草互为映衬,相互突显;赞美平凡朴素的草和具有草一样美好品性的农人,凸显文章的主旨。

以“藏在草间”为题,意蕴丰富。乡村是藏在草里的,草给生命以恩赐;草是平凡、朴素的象征;美好的品德蕴藏在普通、平凡中。

【选文二】

归于泥土

耿立

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望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文人的牵扯。

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開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親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块,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块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地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选自《藏在草间》,有删改)

[解读]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和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述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

散文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敲砸土块”的言行,写出了他对泥土敬畏与依恋,形象表现在泥土中劳作已成为父亲这一类农民的生活方式,甚至是生命存在的方式,他们已离不开土地,丰富了文章内容,使文章变得具体可感,同时增添了泥土对乡村、对生命的美好意义。“敲砸土块”的故事,为下文的议论作铺垫。

文题“归于泥土”内涵丰富:“我”回故乡,泥土在“我”的皮肤上刻上乡村的徽章,故乡的泥土、故乡的一切永远让人眷顾。人对土地应心存感激,亲近和敬重养育生命的泥土。生命归于泥土,人与土地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农民以在泥土的收获来计量生命的长度,启示人生应辛勤耕耘,不懈努力,才能收获如泥土般的沉稳、宁静与满足。

【选文三】

乡村的光

耿立

光是乡村的支撑,是乡村的灵魂,光是温暖的。它的脚跟无处不在,随便在哪个地方,沟渠柴垛,或者狗窝,你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是它挽高了树,挽高了房檐,使乡村有了邃深和辽远。

每次回家,我都感到对老家木镇的光的不适应,走在路上,总像踩在了堆积着光的草垛上,脚步踉跄。见到它,我像做错什么似的,眼睛就低下去:春天的光发绿,夏季的光发黑,秋季的光发黄,冬天的光发红。

真的,春天的光总是如小手般,一点也不生分地抓挠我的头发衣领,浑身痒痒、燥热,它要扒掉你的衣裳。冬天的光则是懒散的,嫩嫩的,如同穿开裆裤的小孩露出的屁股,让人想摸却又不好意思。

光究竟是什么颜色,没人能弄通,那是杂乱而错综的。你分不清鸡雏和鸟雏嘴角的黄是一种肉色还是一种光。早春的柳条,晚秋的杏叶,是光把冬的光秃变得扶疏,也是光把那种蓊郁删繁就简成光秃。物候是表征,其实是光的脾气才使我们看到了颜色的各种面貌。

缘于光,木镇的一切都有了别样的韵致,即使普通如一絮棉花。在秋深的时候,冬季已在门槛外徘徊,新的被窝刚钻进去还是有点凉。你在昏昏的油灯下,把头蒙进被窝,憋住气,然后狠狠地猛吸一口——那粗布的被子上,满是姐姐或者母亲缝制的针脚,光“哗”的一下就从里头透了出来,包裹着新棉花的清香和阳光的温暖。这岂能是城里的被子所能比拟的?

没有光的黑夜,木镇是惊恐和不可知的,一切都小心翼翼。人们在那个时辰常听到孩子夜哭,那样嘹亮,顺着街筒子跑。要是狗乱吠,大概连夜空的星星也会因惊吓躲藏得无影无踪。又想起小时候的冬夜,蒙在被子里听木梆子打更的吆喝:防火防盗防蜡烛,和暖棉被的火罩……

其实那是对光的吆喝,有了光,那惊恐就不会在街筒子里高一脚低一脚地跑了,那些狗也不会在柴垛上嘶嘶乱叫了。

关于光,我又想起在完小读书的时候,用靛蓝的墨水瓶,加上洋铁片做盖子,自制的一盏煤油灯。那灯发散出的光是昏黄的,把我和家里的羊投射到墙上,影子怪异。有时父亲到我住的土屋里,借助煤油灯光,将手指绞在一块儿,在墙上变换出兔子和狗的形象。这使我感受到了油灯光的神奇。我也注意到,风一过,油灯的灯苗就摇晃,父亲的影子也摇晃在了墙上,有些陶醉。

光,使人思索。若有一天木镇没有了光,那会怎么样?那些让我欣喜让我烦忧的东西还会存在吗?其它地方也和木镇一样吗?儿时的我去问父亲,父亲给难住了,说我们去问问队长吧。队长只是苦笑,觉着我们是自寻烦恼。

后来我才知道,不只木镇,天底下的乡村没有不与光发生联系的事物。犁铧下的土在光下酥软,少女的双颊在光下红润,一根草、一朵花、一声蝼蛄的叫,即使远处如逗号的黑黑的鸟巢,都与光有关。光让它显形,它就得显形,光不让它显形,它就无论如何也显形不了。光如同一个教唆者,让土地解开了怀抱,让种子不再安心地沉睡,连我家白狗的领地不再只是门扉和柴垛。

在光的明灭之中,我们还看到了地下蚯蚓对土地的低声问候、家雀伫立在屋檐的弧线、远处老人白发环绕的脑门……陡然睁开眼,光冲着你扑面而来的时候,你会有一种淌泪的冲动。

阳光养料,对于庄稼和人的意义都一样。在光的关怀下,庄稼绿了黄了,人们来了去了,年轻过,年老了。乡村的人一旦年老,就在门旁或者土墙外晒暖。所谓晒暖就是让阳光像晒粮食一样晒人:粮食一晒,内部的细菌和虫卵等坏东西就会死去;人老了,也能在阳光下吸收最后的养料。

一个人一辈子能晒几次暖?谁也说不清。有的老人在晒暖的时候,脖子一梗,就安静地死去了。故去了老人的乡村,像夏季收割完麦子后剩下的麦茬地,麦子没了,阳光还在;即使连麦茬也没有了,阳光也还会在的。

(选自2013年3月《光明日报》)

[解读]文章运用了比喻、拟人、通感等修辞手法,化抽象为具体,借用生活中常见的感受将不同季节的光的特点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使得读者能够更加真切地体会到作者对光的喜爱。

文章意蕴深刻,如结尾部分“故去了老人的乡村,像夏季收割完麦子后剩下的麦茬地,麦子没了,阳光还在;即使连麦茬也没有了,阳光也还会在的”。麦子喻指生命体,麦茬喻指生命的痕迹,通过对比揭示了生命短暂和阳光永恒的深刻哲理,寄寓了作者对乡村永远沐浴在阳光下的希望。

[作者通联:江苏扬州弘扬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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