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之政法往事(二)

对刑讯逼供,刘复之深恶痛绝:“逼出来的口供,真假难辨,信与不信都难办,害人害己。因此,对刑讯逼供,必须坚决反,长期反。”

1941年对于刘复之来说是个特别的年份,这一年,他调入八路军政治部锄奸部工作,此后的几十年革命生涯,他的命运也与政法工作紧紧连在了一起。

在129师,锄奸部部长卜盛光是刘复之的入门师长。报到时,卜盛光给他讲的第一句话就是,“进了锄奸部,要守口如瓶”。以后,卜盛光不断给他灌输做好锄奸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机密性,面对面传授锄奸工作的基础知识。卜盛光的言传身教,对他影响很深。

锄奸部设立三个科,刘复之先后担任一科副科长、科长。他说,锄奸工作就是以智力与敌人奸细作斗争,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本领,在与敌人及奸细斗争中一定会失败,因而对锄奸人员的素质也要求非常很高。

当时的锄奸部有三大任务:审查、教育和预审。锄奸部一科负责审查内部有嫌疑的人。刘复之回忆说:“审查案子的过程和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依靠本人的交代去判断是非真伪。对来历不明的人几乎只能根据客观形势和本人交代来分析判断是好人还是伪装的敌人,没有条件从容不迫去做调查取证工作。”

剛入锄奸部时,刘复之审查犯罪嫌疑人时也曾动过一次刑,那是审问一个通敌的汉奸。他很顽固,死不交代。刘复之要警卫员把他吊到屋梁上,让大脚趾刚刚挨着地,这个“顽固分子”顷刻大汗淋漓。这个情景让刘复之记忆犹新,后来意识到刑讯逼供的错误后,刘复之把这当作告诫自己、长久自省的一个例子。这也让他坚定了“办案必须重证据,不重口供”的原则,从此,他对刑讯逼供深恶痛绝:“逼出来的口供,真假难辨,信与不信都难办,害人害己。因此,对刑讯逼供,必须坚决反,长期反。”

在锄奸部的几年间,刘复之坚持“重证据,不重口供”的原则,亲自办理了“两青年投奔八路军案”、“宣传队三个女青年被俘案”、“李世奎被俘案”、“日本特务平田投诚案”等几起重要案件,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只重口供”是一种顽症

1942年,太行山的抗日斗争进入最困难的时期,日寇以八路军总部、中共中央北方局和第129师师部为目标,发动了规模空前的“大扫荡”。刘复之随师政治部行动。129师司政机关先转移到林县的合漳地区,在师长刘伯承指挥下从涉县云山区成功突围。不幸的是,在突围中左权牺牲。这是我军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著名战将。为了纪念左权,辽县改名为左权县。刘复之参加了在涉县索堡山坡上召开的纪念大会。

1943年秋天,刘复之随卜盛光调到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部。不久,开展整风运动。刘复之被任命为整风学习委员会秘书长。那时的做法是:人人过关,查历史,查政治问题,搞坦白运动。凡是经历比较复杂的人,差不多都会受到怀疑和审查。野政锄奸部一科科长张一泉,被怀疑可能有问题,遭到大家的逼供。刘复之不例外,也积极参与了逼供。一天傍晚,张不堪压力,用驳壳枪朝着心脏开枪自杀了。

在草草埋葬了张的遗体不久,刘复之也被要求“谈话”并迎来了自己的“坦白大会”。他在坦白大会上听到了许多胡编乱造的“笑话”,甚至有人告诉他:“锄奸部的‘特务部长’给你准备好了”、“不坦白过不了关”。

天天有两个积极分子跟着刘复之,寸步不离。刘复之被没完没了地动员“坦白”,逼他的人都是很熟悉的人,都是他平素的好朋友。刘复之顶了一个星期,最终妥协了,把被“咬到”的事情全都认下了。

刘复之后来谈起这段回忆时,仍心有余悸,他说:“逼供信,不重证据,只重口供,危害极大。这是一种顽症,是一种历史现象,搞得不好的话,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会重复发作。”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9日,刘复之随中共中央华北局先遣人员进入北平。入城后的几个月间,他参与了维护社会治安、调配华北地区和南下干部等工作。7月份,中共中央成立军委公安部,任命罗瑞卿为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刘复之被任命为办公厅副主任,时年32岁。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公安部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1949年11月1日,新的公安部正式办公。部长、副部长还分别是罗瑞卿和杨奇清。刘复之仍担任办公厅副主任,主管研究室、机要处、秘书处、行政处工作。

这一期间,刘复之参与了公安部许多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改工作,还创办了由毛泽东亲笔题写刊名的内部刊物《公安建设》等,其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深得赏识。

1949年10月,罗瑞卿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这次会议后来排列定名为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战略区(即后来的大行政区)公安部长,北京、天津、上海等市公安局长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长,华北军区保卫部长以及公安部各局负责人等20余人。刘复之列席了这次会议,担任会议记录。这次会议解决了人民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和人民警察、人民公安部队建设,以及确定公安机关的总任务和工作方针等重大问题。

10月30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董必武、林伯渠、聂荣臻等在中南海颐年堂接见了与会同志。总理周恩来讲了话。他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从此,“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这句名言广泛传播。

1950年1月,党中央批准建立中共公安部党组,罗瑞卿任党组书记,刘复之担任党组秘书。

在轰轰烈烈的新中国建设热潮中,刘复之经历了大大小小许多运动,而“镇压反革命运动”,则是他到公安部工作后经历的第一次大规模运动。

镇反运动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3年底结束,历时三年。与此同时,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时称“三反运动”)。公安部在运动中揭发出办公厅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副处长刘玉泽在修建办公楼时有贪污罪行。因为行政处是刘复之分管的部门,在自己眼皮底下发生这样的贪污行为,他深感痛心,还主动要求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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