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的公安信息化建设问题与对策探究

摘 要:目前,物联网、互联网等科技发展迅猛的前提下,大数据进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给公安信息化提供了新的机遇,呈现出智能、共享等特点,公安信息化已面临信息引领、大数据支撑的转型升级阶段,已成为新时期公安工作面临的又一重要课题。

关键词:公安信息化;大数据;视频

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9 — 0087 — 03

当前,随着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的方方面面进入到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是指数据信息、科学技术及运用的有效综合,是基于大量的、可持续的数据并且采用多种高科技技术最终获得需要的有价值信息。“十三五”公安信息化规划中更是注重以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据挖掘和情报研判为核心,以视频技术作为重要支撑点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力争通过社会和公安基础信息数据的有效整合,促进信息化和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从而能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战斗能力和工作效率。

一、公安信息化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一)公安信息化的内涵

公安信息化指的是现代计算机、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及推广,将公安的业务工作融入到信息技术之中,基于警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警务信息的资源开发,让快速、高效、共享的运行机制建立并推动新时期公安警务工作的新发展。包括信息资源、网络、技术、人才、标准等几个方面。网络、信息技术时代的来临使警务工作对其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尤其是20世纪末对于全国性的追踪逃犯大多都采取网上追逃的方式进行。把侦查工作传统模式和网络信息相结合,大大提高侦破的进度和成功率。作为我国十二个电子政务的主要业务系统,以“金盾”工程为代表的我国公安机关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增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犯罪的能力的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二期”已顺利完成。

(二)大数据公安信息化的基本特征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由传统的警务模式转变为信息化为先导的新的警务模式,从警务模式、侦控机制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提升,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资源化、数字化

信息资源化、数字化是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公安信息化最终想实现在基层公安工作中警务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使公安民警的相关业务工作在信息的支撑下获得信息开发和利用的最大功效和益处。数字化作为信息化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对公安基础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各警种的大部分业务依赖于公安信息系统的辅助,公安信息资源数字化对整个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决定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2.信息应用专业化

当前,对我国公安网络和社会信息资源、对情报研判信息化队伍建设以及多部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有效整合和利用,实现综合警务信息资源的共享,自动比对和预警的目的,为基层民警在办案时提供最大的帮助,这也体现出我国公安信息化侧重应用的主导方向,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3.指挥扁平化、作战一体化

对于公安信息化呈现出的单一、分散等特点,信息网络将其有效整合,其中民警作为网络中的节点,在各类网络信息和指令中拥有接收信息、指令的权力和机会。所以,这种扁平化节点模式的建立逐步取代了传统的“宝塔”式传递方式,体现出立体化、一体化的新常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通过前期的规划和贯彻落实具体项目,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从思想认识、人才资源到技术研发等问题,我们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清晰

目前,很大一部分公安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出现了重传统模式、轻新思维;重建设、轻应用等现象广泛存在。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或是对大数据下公安信息化的特点缺乏认识和深入分析;或是对工作缺乏热情、主动性不足;或是习惯于传统办案模式,缺乏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创新意识;或是存在只重视经费的投入和建设却忽视了后期的维护和管理,让公安信息化建设呈现出形式化、表面化的问题。同时,海量数据带来的挑战将使公安警务、不同警种对于获取信息需要付出大量、重复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浪费严重,对信息化效能的充分发挥产生巨大阻力,给防控体系的完善工作带来阻碍,有可能延误最好的侦破案件的最佳时期。

(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公安信息化建设中更需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来推动信息化建设的长足发展,而技术的关键是人才,但现实情况是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信息技术人才十分缺乏,对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技术人才更是稀少。一方面,在公安机关招录的规划中缺乏对相关技术人才岗位的设置,更多的是倾向于传统公安专业,所以无法满足当前的技术需求。并且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需要相关技术人员紧跟最新技术发展的脉搏,而由于信息化工作的技术培训工作比较薄弱,配套的相关制度体系尚未完善,技术民警的培训机会较少、培训层次不高,直接阻碍民警自身技术素质的提升。

(三)信息化建设研发、更新、维护投入不足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建设资金普遍存在投入不足且即使在投入有资金也存在连续性不足的问题。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的,在一些资金的落实上无法统一标准。信息化系统在基本完成之后,对于后期的配套升级、维护等一系列管理、养护、更新问题无法及时到位。比如,在公安信息网络中,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的涌现,不断升级的视频业务不断增加,目前很多地方的信息网在计算、存储方面已无力满足现实需求,急需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智能视频的技术研发和升级来解决信息的采集、提取和处理等问题,建设云构架下的数据信息综合平台,经实际情况证明,硬件的利用率多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之间,虽然硬件设施仍在增加,但还是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由于研发、维护经费不足,无法满足公安机关的技术需要,严重降低了办案的工作效率。

(四)信息资源整合不到位

对于快速增长的数据种类和数量, 面对大数据下的如何使用、如何管理是当前公安机关信息建设面对的课题。当前,例如刑侦、网安、技侦等多个公安技术部门,为了获得案件的突破口,需要前期搜集多方面的业务数据以及社会数据资源,并且存在调取权限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在协调的过程中可能贻误时机,这就对于如何建设提出了质疑,倘若各自独立建设,在规划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信息数据资源的重复建设、利用率低等系列问题,尤其会带来一种信息孤岛、信息壁垒现象,相互之间的信息业务应用无法互通,更无法融合,使得公安内部数据整合、社会资源获取和共建共享等一系列工作出现了获取渠道不畅、分析性不充分,影响了信息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准确度,严重削弱了对于侦查破案的实际服务能力。

三、大数据背景下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提升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认识

我国在传统的治安防控体系中,由于目标不明确,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巨大的工作量,在本就紧张的警力下还要浪费大量警力。实践证明,对于摸排、调查访问等工作在打击力度上对于犯罪活动效果不佳,只有占据准确、丰富多种信息才能把握时机和主动。目前,公安机关中对于公安信息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方面存在缺失,缺少主动意识,所以对于从上至下,从市局、分局、乃至到公安干警需要提升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强化利用数据进行预测,依据前沿技术进行实时、动态的治理与管控。在大数据背景下的防控体系更需要对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海量信息进行高效处理和挖掘,所以需要转变过去的被动变为现在的主动分析数据的意识。增强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了解,例如,可以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到先进典型地区进行学习、观摩,身临其境体会到信息化,尤其是体会做好大数据、云计算高端技术对于提高侦破案件的破案率的具体实例,从而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自身上要做好“领头雁”,从思想深入给予高度重视。

(二)完善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人才机制

大数据背景下的公安信息化建设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这是深入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抓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公安信息化队伍,主要从事技术信息工作以及公安信息建设相关的业务,注重对应用软件的开发和网络的监管和维护。通过组织定期的教育、培训活动,旨在强化培养、提升警务信息技术力量,并对培训的实效性进行考核和测评。目前,在公务队伍中积极开展的“技术大比武”、“技术大练兵”等岗位练兵活动,通过考来促进学习、通过奖来促进研发、应用,进而建立起信息化建设的激励机制。如,浙江省定期举办关于视频侦查、标准宣传各类培训,根据考核成绩实施奖励机制,极大地提高了视频技术干警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从事视频专业的同时让技术干警找到归属感、使命感、自豪感。二是“专家人才”、“领军人才”引入机制。在目前信息化队伍建设人才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培养、建立能打硬仗的队伍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为解决各级公安机关的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困难,可以通过建立 “专家人才”、“领军人才”引入的方式,把专家人才聘请到公安队伍中来,在工作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培训,也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才担任顾问,在工作中学习,通过针对性、水平高的技术力量,以最大限度、最快的速度来促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支撑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一是财政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协调财政拨款部门,把信息化建设拨款纳入常规性预算支出,独立结算、统一管理,不得挪用它用。二是健全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做到求精、简、专,严格执行审计流程,在提高资金投入使用率方面,力争实现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良好局面。同时,兼顾资金使用分配上要遵循向重点项目、急需项目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思路,合理分配。同时制定培训计划,使信息化建设費用、培训公开、透明,接受检查和监督。最终通过资金的支撑,采购高端、前沿的硬、软件保障设施,为在大数据环境下的技战法研究和实战应用的实战模型提供多方位的技术支撑,在公安警务工作中形成以数据为导向、以数据为决策、用数据进行创新和管理的工作思路。

(四)加大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整合

在进行分析、侦破阶段,多个警种在需要综合内部、外部的大量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提取。所以建立共享机制,在省级、市级内部让信息资源能够及时、规范的实现共享。同时,打破不同警种、不同部门以及权限受限等多方限制壁垒,使市级的共享信息平台能够最大限度地、实时调取到有效信息。在与检、法、安全、监狱、劳教等政法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外,还需要获取外部的社会信息数据资源,如在经侦部门、刑侦部门等业务部门都需要大量的数据,需求大量并且范围分布广,一般来讲主要有交通、电信、工商、银行、税务、质检、保险等多方信息来协助侦查工作。所以,对于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就需要打破限制壁垒,实现不同警种、不同部门的、不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云中心应用服务体系,汇集公安机关内外网能够公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源。

结语

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不仅实现了信息之间的互联互通,让信息之间能够共享共建,建设成为以信息为主导的高效型、科技化等全新警务机制。当前,面对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深入,各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需要做好数据信息的搜集与整理,做好信息系统的科学设计及架构 ,树立以数据为考虑问题、分析问题的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新思维、新模式,对大数据时代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统一规划,逐步完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为引导的公安信息体系,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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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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