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需求的变化与公安教育的革新方向

新的世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后工业社会在创造极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却也给人类带来了难以想象的风险,使得我们当下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难以驾驭。现代社会与以往社会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在增强,人类真正置身于险象环生的风险社会之中。正像著名的危机管理大师罗伯特,希斯所言“社会之中,火灾、风暴、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虎视眈眈,威胁着人身安全。天灾之外更有人祸:突发事件、恐怖事件、疾病传播、环境污染——可谓此起彼伏……所有这些,都会使我们危机四伏。风险社会的来临使公共安全问题变得格外突出,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因此公安教育应适应风险社会的现实,进行全面的革新。

一、当代社会安全需求的扩展

(一)风险社会对公共安全的挑战

1986年在切尔诺贝利事件发生的前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出版了德文版著作《风险社会》(risk socieIy),书中第一次使用了“风险社会”的概念对当时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作出描述,并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在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中,“风险”一词被赋予了新的涵义。他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不得不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贝克认为“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

对于我们国家是否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官方还没有统一的说法,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们国家的风险日益增多了,按照风险社会理论对于风险的界定,特别是一些新的风险越来越多,比如社会根源类风险——群体性事件,至于与科技应用有关的灾难事故就更多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处于转型期,两个转型——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同时进行,这样复杂的状况是后发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这导致当代中国因巨大的社会变迁,正在进入一个风险社会甚至是高风险社会。

(二)风险社会对公共安全的影响:社会安全需求的扩展

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安全需要表现在人类需要一种安稳的程序或节奏。“他似乎需要一个可以预见的有秩序的世界。”而例如非正义、不公正或相互矛盾似乎使人感到焦虑和不安全。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导致的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带来人类对安全的忧虑,而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促进了人们对安全问题的空前关注。

当代社会安全需求的扩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安全需求主体的多元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可谓是我国社会变迁中最显而易见的一面。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研究”课题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根据人们对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把当前中国的社会群体划分为五大社会经济等级和十大社会阶层,这些不同的阶层,由于职业的不同、社会地位的差异、贫穷与富有的区别,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安全风险,也就衍生出不同的安全需求。比如富人阶层往往担心自身及家人被绑架,名誉受损等问题,中产阶层更关注职业安全,而生活在社会下层的进城务工人员关注的是财产和人身安全。其次是安全需求内容的多样化。伴随着社会变迁,风险种类急剧增加和发生危险的频率不断提升。安全需求在内容上有了很大的扩展,包括了人身安全、政治安全、财产安全、信誉安全等多项内容。

二、我国公安教育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结构不合理

首先,专业设置不合理,在设置专业时过于强调具体的针对性,造成学生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思维封闭,这与现代科学技术交又、融合发展的趋势大相径庭。公安民警警种不同,任务不同,但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做为警察群体及其成员都必须遵循一种独特的、共同的、基本的行为规则,因此公安专业培养的人才应有广博的知识。其次,尖端教育不够发达,研究生教育与高等技术的职业培训还没有成为教育的重点、教育投入不足。面对风险社会的来临,各种突发事件呈现出全球化、科技含量不断增强的趋势。如公安教育不能适应这样的现实,则无法服务于瞬息万变的社会安全形势。

(二)教学与实际脱节

长期沿用的“学历式教育”模式,导致公安教育与公安工作实际存在着严重的脱节。这主要是由于公安工作的复杂性,如果只是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传授知识,而不是将课本知识与训练技能、培养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则不会去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培养的学生办案能力弱,不能很快适应公安工作。

(三)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在一定意义上说,教师的质量就是教育的质量,教育的差距归根结底是教师的差距。公安教育发展的根本在师资,师资问题始终是公安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因为教师是决定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而由于前面所提到的尖端教育不够发达及教师职业在当代警校高级人才中的吸引力不足等原因,公安院校本身培养的高端人才——硕士博士较少,而这些人大多数又选择业务性更强的行政单位,这就导致大多数警校科班出身的专业人才越来越稀缺,而来自社会名牌大学的教师,虽然学历高、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但直接跨进校门,缺乏公安专业实践,也缺乏公安教育教学理论的修养,加之缺乏教师实践锻炼的机制与经费保障,致使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自感不适应实战训练的教学需要,“警学结合,校局互动”的状态难以实现。

三、公安教育的革新方向

(一)教育模式: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有机结合,阶段教育向终生教育转变

公安教育长期争论到底应该走“学历教育之路”,还是“培训教育之路”但客观的说两者结合的道路才是一条可取的当代中国公安教育之路。因为单纯的学历教育固然单纯导致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不足,但单纯的以培训方式进行教育,又会不可避免导致培养的学生基础不牢、综合素质不高、后劲不足之窘况。实现阶段教育向终身教育的转变。公安教育更是如此,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未来公安教育的主流,我们不应对办学模式怀疑,而应改革我国公安教育存在的问题,真正办出公安教育的特色。

(二)在教育内容上:加强职业素质教育与风险意识教育

首先,职业教育对于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说也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只有具备了职业化素质,具备了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能力和意识,殚精竭虑、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方能不辱使命。但职业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这既需要自身努力,更需要公安教育功能的发挥。在当今社会形势下,能力、水平、素质的提高已远不是单单通过“自我修炼”即可实现的,必须要经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可达到。

其次,要注重风险意识的培养。意识是在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以思维和语言为核心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的统一心理活动,是以人脑为基础的心理发展的最高水平的心理活动作为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一共和国未来的警官与人民的安全卫士,面对频发的各类安全危机事件,必须具备充分的风险意识,才能在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恢复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挖掘科技精英,培养全面人才

面对日新月异的犯罪手段和社会治安形势,公安教育在培养人才的目标上要有一个大的转变:

首先,挖掘具有敏锐的思维和创新性,能在自然和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和新问题面前,充分发挥其才能的学生。鼓励学生科研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将最新的理论、科学技术应用到公安业务中,促进公安业务水平的提高。

其次,要以培养全面人才为目标,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的措施是首先,试行更为灵活的学分制,允许学生在系际、校际选修课程,甚至在必要时应同意中途转系。其次,在学科设置上,加强文理科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交叉,设置一定数量的文科和理工科双学士,比如法学与刑事科学技术双学士。第三,从非公安类院校招收二学位学生。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为例,目前推行的二学位教育模式对已被各公安机关录取得的预备警官进行为期两年的脱产教育,进行系统化的公安知识和公安意识的灌输。从而使来自非公安院校并具有诸如计算机、外语、情报信息、法律等专业特长的预备警官经过两年的警察教育顺利融入公安队伍、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荐访问:革新 化与 方向 公安 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