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保险产品的创新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打开文本图片集

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同时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是农业的又是我国的弱势产业,相比其他产业来说在国际上最不具竞争力,再加上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我国的农作物受损严重,给农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从而影响整体经济发展。农业保险的出现有效的分散了灾害对农作、家禽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让农民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种植和养殖,在灾害来临时,降低农民的损失,稳定农民收入,在维护国家食品安全和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养殖业保险作为农业保险中开设最早的险种,它一直处于缓慢发展的阶段,其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分析并解决这些问题,是解决养殖业保险创新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的环节。

一、背景

农业保险在我国很早已经存在,从最开始的试办开始,前后经历了快速發展、整顿和收缩、复办,到现在的政府支持下的政策性农险。从2004年开始,我国施行了以新疆、江苏以及四川省作为试点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省级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到2007年,试点区逐步扩大,从以前的三个省扩大到九个省,同时中央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养殖业保险开始展开积极的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养殖业保险全覆盖,运行机制的建立基本完成,对于养殖户的保险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养殖业逐步成为农业保险的重要业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取得成效的同时,由于养殖业自身存在的复杂性,导致了养殖业保险发展一直缓慢,诸多原因导致养殖业保险无法向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从而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我国养殖业保险的现状

(一)规模不断扩大

从中国市场调研在线发布的《2017—2023年中国农业保险现状调研及市场前景走势分析报告》中说到,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仅次于美国。其中,养殖业保险业务规模居全球第一位,参保养殖户超过了3000万户,预计未来十年我国养殖产品需求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我国养殖业产值将占农业总产值的52%。

图1  2008年—2017年我国养殖业保险原保费收入

从图1可以看出来,从2008年到2017年十年间,我国的养殖业保险原保费收入逐年上升,从2008年的70.1亿元增至2017年的310.2亿元。截至到2017年,农业保险已经为2.13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金额2.79万亿元,农业保险已经逐步成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核心力量,而养殖业保险又是农业保险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险种,把握好养殖业保险的发展直接决定着农业保险未来发展的趋势。

(二)政府财政补助力度不断加大

2004年,我国最开始的实施以个别省份作为试点区,由省级政府进行财政补助,而到了2007年,中央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助,从开始的地方政府补助到后来的中央政府补助表明了国家对农业的保险的扶持力度逐渐加深。2017年1月1日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新政策,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养殖业保险保费补助: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补贴至少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中央财政补贴80%。也就是说对于中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补助保费高达80%,东部地区高达70%。如下表1所示,2008年到2017年这十年间,各级政保费的补贴也是逐年上升。这些数据都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于养殖业保险的重视。

表1  2018年—2019年各级政府保费补贴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

(三)长期发展缓慢

我国这几年来一直提倡养殖业保险,但是发展一直缓慢。而养殖业保险目前发展比较好的就是家畜类能繁母猪保险,其他单纯的家禽类养殖业商业保险产品市场罕见,整体来说发展还是比较乏力。从图2中可以看出,我国农业保险原保费收入虽然在不断升高,但是从2008年到2017年以来总体的增长水平呈下降趋势,在好的政策条件下和政府大力扶持下,养殖业保险仍然无法迅速发展,很多养殖户依旧不购买保险,说明了养殖业保险依旧存在诸多问题,推出创新产品解决发展缓慢问题刻不容缓。

图2  2008年—2017年我国农业保险原保费收入

三、我国养殖业保险发展缓慢存在的原因

(一)养殖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民参保意识淡薄,收入水平太低

在一些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保险公司进行宣传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宣传成本太高,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愿意去宣传,这样导致了大部分农民缺乏相关的保险知识,不了解保险,更不知道保险的好处,甚至质疑保险,认为只要做好防疫,搞好饲养,保持低的死亡率就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没有必要花过多的钱在购买保险上,久而久之就成为阻碍农业保险在农村发展的一大因素。再加上农民的收入本来就低,在不了解保险的情况下根本不会把自己所剩不多的钱拿出来购买他们认为不靠谱的保险,更何况保费的支出会加大他们自身的负担,有些人甚至无力支付保费。

(二)农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法律存在缺位

1.比起很多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农业保险起步比较晚,中途有20年的停滞期,而养殖业保险还要在后,所以各方面都不完善。没有经验就只能借鉴那些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运作模式,虽然在短期有一定的发展成效,但是面对国内的实际情况,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而且国内各地与各地之间在经济条件、技术创新能力、养殖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这样就造成了养殖者对保险的需求有着不同的需求,而全国统一的政策性养殖保险制度就无法适用于各个地区。

2.虽然我国在大力提倡发展家禽保险,出台了各种扶持政策,但是现在仍然没有出台其他有关养殖业保险的法律条例。

(三)缺乏具有养殖业保险相关知识的人才

养殖业保险标的是具有生命的、可以生长繁殖等特殊属性的活物,从事养殖业保险的人员不仅需要保险相关的知识,而且还需要较强的农业养殖知识。由于现在大多数从事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养殖业知识,对于保险产品的定价只是单一的根据损失率来制定,缺乏科学性,而且他们缺少对疫情和灾害预测,对于已经发生灾害也无从下手,只能是发生一起赔付一起,没有办法做到及时阻止灾害扩散,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保险责任覆盖面小,保险水平低

目前养殖业保险可保的家禽种类有限,对于养猪也保险中仔猪、育肥猪等仍不在可保范围内,一般疫病也不在保险责任中,保险只能赔付死亡的家禽,对于治疗费用得不到保险的保障,而且有些保险的赔付金额过低,都不足以弥补养殖户的损失。对于政府补贴来说我国只有对养殖户的保费补贴,没有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补贴和通过再保险方式对超赔损失进行分担的超赔补贴。

(五)养殖业保险的缺乏巨灾风险转移机制不健全

由于养殖业中的会发生很多严重的瘟疫灾害,一旦发生,很多保险公司将会面临巨大的赔付压力,甚至可能对保险公司造成严重的创伤,导致其他保险产品也受到影响;再者我国不像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巨灾保险转移机制通过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而执行的,同时没有对再保险实施补贴,很多再保险公司就愿意与保险公司合作。所以保险公司对于养殖业保险的高风险就无法得到转移和分散,严重阻碍了巨灾养殖业保险的发展。

四、养殖业保险创新的措施

(一)宣传创新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采用各种新形式对养殖业保险的进行宣传,改变从前的宣传一定要组织人员进村到户,利用媒体,通过电视、广播等一些媒体报道,让农民了解养殖业保险的概念、保险条款、保费和获赔等相关知识,改变他们对保险错误的认识,同时村政府也要大力宣传国家对农業保险的大力扶持政策,让农民摆脱因付不起保费的顾虑,提高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也可以通过开展志愿者下乡宣传保险活动,一方面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降低保险宣传成本。最终提升养殖业保险的购买率,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促进农业经济的提高。

(二)制度创新

1.加速构建完善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颁布更多关于养殖业保险的具体法律法规,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2.制度合理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来配比合理的补贴制度,加大补贴的范围和力度,除了保费补贴以外增加对费用补贴和超赔补贴。同时还可以对于一些高风险的保险实施各种减税等优惠政策。

(三)风险分散机制创新

完善养殖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尽可能降低一些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风险,同时政府鼓励宣传带头组织各个地区建立有关养殖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基金,在灾害发生时承担一定比例赔付,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和减轻其负担,增强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创新环境。

(四)产品自身创新

1.培养专业人才

通过培养大量的具有专业养殖知识和精算技术的人才,一方面,能通过专业的保险知识和农业知识相结合收集大量的数据,测算不同家禽的生长、繁殖周期,估算出死亡率和损失率,进行风险分析,最终对保险产品合理定价。另一方面可以在灾害发生前做到提前预防,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在灾害发生时,提出专业的意见,给出有效的方案,阻止灾害的扩散,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同时可以杜绝一些人的骗保行为。

2.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推出新型产品

根据不同的地域和实际家禽种类不断创新出来新的保险产品,逐渐扩大养殖业保险的可保范围,对于一般的疫病和治疗费用都列为保障对象中,同时也可以创新一些价格指数保险,以抵御由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推荐访问:养殖业 保险产品 推动 创新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