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看得见摸得着

党的个六大报告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明确要求,这是中国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牌。那么,为什么要提“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究竟是一个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还是有其发展的充分理由,在经济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又有哪些?

山东大学王育济教授认为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品的行业。以美国迪斯尼的“米老鼠”为例,它就是通过卡通文化创意、现代动漫技术和全球化的产业营销方式,而成为“文化产业”的典型范例。“米老鼠”已为美国带来“超过一千亿美元的巨大利润”。

所谓“文化经济化”,是指文化进入市场,文化进入产业,文化中渗透经济的、商品的要素,使文化具有经济力,成为社会生产力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文化的商品属性解放出来,这就增加了文化的造血功能,使文化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尤其明显。西方国家发展过程中,以音乐磁带、激光唱盘、MTV、电影、电视、录像、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拳王争霸赛、世界杯足球赛为代表的娱乐文化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中的新兴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等高科技及其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宣告知识经济、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如今,新经济已占据美国GDP的70%,加拿大GDP的60%。迪斯尼公司产业规模及赢利均进入世界前十强,好莱坞电影《泰坦尼克号》创下全球18亿美元的票房收入等等,都充分证明了文化的经济价值。文化产业被视为21世纪的“朝阳工业”,文化产业将成为未来世界经济的新的增长点,这些理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经济界人士、文化界人士甚至政界人士所接受。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文化产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例如,英国文化产业的年产值近600亿镑:日本的文化娱乐业早在1993年就超过其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印刷出版业在1999年的销售额达到1840亿美元(1992年价格),支撑就业人数150万人,国内旅游及国际旅客的支出在2000年达到5700亿美元,支撑就业人员700万,娱乐业在1998~2000年间增长率为年均8.2%,是美国产业中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其视听产品也超过其航天航空工业产品,成为其第一大出口行业。

文化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文化产业就是文化市场化,这其实是错误的。文化的内涵涉及许多方面,文化的某些方面需要市场化,如图书、报刊、电影、戏剧、曲艺、花卉、旅游、知识产权等:有些方面难以或不适应市场化,如风俗习惯、社会道德、社会信仰等;有些方面不能完全市场化。

有些文化能形成产业,有些则不能形成产业。能够形成产业的文化才是文化产业,才谈得上文化产业市场化。文化产业的许多方面可以市场化,只有公益性的文化产业不应市场化,如图书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等。投资可以产业化的文化有利于积累资金,形成良性滚动,促进自身的发展,反之,则可能触犯有关政策和法规,轻者受到批评,重者还可能遭到经济和法律制裁。

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是以产业链彼此连接起来的。整个产业分上游包括原创、写作、编剧、设计等等:中游包括加工、生产、制作、包装等等:下游包括流通、批发、销售等等。这个产业链分工明细、结构严谨、环环扣紧、前后呼应。

文化产业不仅自身是经济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具有强大发展潜力、产业关联度较高的新兴产业,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它是联系经济和文化的纽带,能够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文化事业通过提供公益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有助于人的素质提高,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实现。因此.我国政府几次出台政策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1994—2001年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酝酿探索的起步阶段,在这七、八年中,我国文化产业界逐步转变了观念,初步探索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道路。从历史看,我国文化产业的理论研讨的起步与欧洲、日本、韩国相比并不晚,但在观念上却徘徊多年,造成实践上长期犹豫不决的局面。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和中国加入WTO后,2001年,中国进入了文化产业飞速发展时期。

高新技术如IT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科学基础与技术保障。文化产业需要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也迫切需要文化产业(内容产业、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持。而文化创新则和技术创新一起,构成了中国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不竭动力。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一些地区,文化产业正在成为支柱产业:譬如深圳文化产业已占到GDP的4%,云南省文化产业占GDP的4.09%,青岛文化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去年年产值已达到101.6亿元,占整个GDP的4.7%,已成为当地的重要产业门类。

文化产业并非虚无缥缈的概念,就产品性质而言,文化产业是向消费者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它包括利用个人的创意、技术、才能等创造出知识产权并运用到商业,创造出经济附加值和就业机会的所有产业活动。从行业门类上,把娱乐业、广播电视、音像、网络及信息服务、新闻出版、旅游、教育等看成文化产业的主体或核心行业:把传统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摄影、舞蹈、电影电视创作甚至整个工业与建筑艺术、艺术博物馆、图书馆等看成文化产业正在争夺的前沿:把广告业、咨询业等看成文化产业的边疆。

国家统计局则明文规定以下8类是“文化产业”的范围:(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4)文化艺术服务;(5)网络文化服务;(6)文化休闲娱乐服务;(7)其他文化服务:(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

文化产业主要由演艺业、娱乐业、文化服务业、传媒业等多个部门组成,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电影电视、书籍漫画、演艺明星、电子游戏软件等。

目前,我国文化经营组织的市场化、集约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国有文化单位普遍是“事业壳、企业体”,活力不足,效益低下。民营文化企业机制灵活,但规模实力不够。以传媒机构为例,与西方公营媒介的“高度产业化”或“继续产业化”相比较,中国广电尚处在“初始产业化”阶段,距离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的目标尚有很大差距。截至2002年6月,我国先后组建了国有或控股的文化企业集团45家,其中报业26家、出版6家、广电8家、电影1家、图书发行4家,其中最大的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固定资产超过200亿元人民币,被称为中国“传媒航母”,而美国时代华纳拥有1500亿美元固定资产,其与美国在线合并后.其市场价值更高达3500亿美元:中国大陆广告收入最大的中央电视台2000年的广告收入50亿人民币,而新闻集团2000年收入为143亿美元;1999年中国电视出口的数量达1000~"美元左右,只相当于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发行收入的1/200。

根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中国实际消费的文化产品只有近千亿元,只占消费能力的不足三分之一。如果文化产业的产品能符合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就能不断激发购买的欲望,实现有效需求,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将是相当大的。正因为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如韩国、日本、美国的文化部门都把未来的文化发展方向转向中国市场。这同时也提醒我们,中国的文化产品只要创意新、制作好、营销得当,在国际市场上大有销路,也必然能占据国际市场的重要份额,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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