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的孩子”

题目是叶广芩小说里出现过好几次,在其创作自述中也表达过的一句话。这句话里透着骄傲、含着感情,也带着一种莫名的感伤。从小说层面上理解,“我是北京的孩子”至少包含了以下意指,这里是关于“北京孩子”的小说,是“孩子”成长后与“北京”分离的故事,是历经半个世纪却挥之不去的记忆,是四十年后重返北京的找寻,是心中记忆与眼前现实无法对位吻合的难过。北京对叶广芩来说是故乡,是成长的地方,是并非自主选择的离别,也是无法重返的伤痛。我不觉得叶广芩在写所谓的“老北京”,有时候她也做北京地理的“知识普及”,那是今天居住在这里的绝大多数居民不曾知道的历史和人文,可是她不是在炫,不是在证明自己什么,而是通过这样的表述,告诉你居住地和故乡根本上并不是一回事。她写的北京并没有老到建都八百年,她写的是自己生活过、经历过的北京故事、北京风物、北京阳光、北京情感。

叶广芩的故乡,很幸运也很难耐,恰好是北京这样一个巨大的存在。我们的文学里,每谈故乡,通常是北方小山村、江南小城镇,或一座中国式的县城。大都市,至少从规模上而言的大都市,通常是文人们“侨寓”“客居”且怀念故乡的地方而非故鄉本身。叶广芩因此显得格外特殊。她在陕北乡下、关中县城、长安古城怀念着自己的故乡北京。这会为小说带来怎样的味道呢?

叶广芩的北京是旧的,但不是穿越到几百年前的古老,而是一个人内心无法克制的翻动与怀旧,是老照片一样的黑白色,是发了黄的质地。叶广芩小说里的北京,是经过记忆过滤了的,更是面对现实北京时难免会产生的惆怅、惊诧和陌生感。叶广芩是关中乡土及其文化的热情书写者,但她别无选择地会写到自己的故乡北京,而且这种书写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集中,她近十年来集束式地创作了多篇(部)以北京为故事发生地的小说,中篇小说集《去年天气旧亭台》是这种情感回归的“系列”喷发,这首先是叶广芩个人宿命般的创作选择,到最后,她也成就了北京的文学需求。

北京是叶广芩人生记忆中最为珍贵的留存,是她的情感核心。在叙事过程中,北京又是一个无处不在、四处漫延的情感洪流,是渗透在小说的每一个缝隙中挥之不去的气息。如果把现实中的北京比喻为一尊庞大的混凝土建筑,作家基于温暖感情写到的“北京”种种,则是注入其中的泥浆,契合在砖缝里的泥土。《去年天气旧亭台》是小说合集,但也有一个整体构想,即通过人物故事烘托出昔日北京的亭台楼阁,或是借亭台楼阁牵引出旧人往事。独立成篇的小说就形成了一个可以穿行的系列,一个可以概览的整体。在这九篇小说里,“北京”有时甚至就是作者可以娴熟使用的修辞。经常会看到,小说故事中提及某个北京地理方位或一个方言词语时,叙述者往往会为其做“北京”独有的限定。这种简洁的“前缀”随处都是,有必要时还会以较长的“后缀”专门“注释”。《太阳宫》里的“前缀”:“这个二姨用现在的话说是她在朝阳门外南营房做姑娘时的闺蜜”,其中“朝阳门外南营房”就是一种地域修饰;“我和母亲的到来使饭桌上多了天福号的酱肘子和芝麻烧饼”,这里的“天福号”强调了“北京”品牌。《鬼子坟》里的“后缀”:“‘拍花子的’是老北京吓唬孩子的话语。”这个俚语不解释,一般人还真理解不了。《月亮门》里的语词修饰:“老北京人一般不说太决绝的话,‘以后别再来’这样的硬话从苏惠嘴里说出来,让我吃惊。”这种品德评价尽管主观,却生发自一种坚定认知。这种表达在叶广芩的北京叙事中,是一种从心底里流出的不由自主,她不是在向读者展示知识点,而是用这样的方式向故乡致敬,她热爱这里的一草一木,也记得她面容上的每一道皱褶。

今天的北京,正以其中心化、现代化、国际化,以其超级庞大的体量而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巨大“场域”而非一个地方,用情感去体验她并视之为故乡,并用绵密的文字表达出来,那真算得上是一种少有的奢侈。北京无疑是当代中国小说里出现最多的地名,但这个“北京”更多时是一种符号化的存在,是与可感触的乡村或小城镇相对立的陌生化存在,是一个没有街巷,来不及描述地方风情,地方性被压减到几乎没有的意象。叶广芩的独特在于,北京是故乡,乡村和小城镇恰恰是他乡。北京是从前,是记忆而不是疲于奔命的当下。当她描写北京时,所有的影像都是具体的,真实的,它们或许已经消失,或许被改变,但作家是怀着执着和坚持去找寻、去还原的。她在表述一个她本人不能忘记、很多读者并不知道的北京,甚至,也是一个即使和叶广芩一样同样曾经拥有,今天仍然生活其中却与这种记忆渐行渐远,漫漫淡忘的北京。叶广芩如此描写她心中的北京,是一种情感需要,也是一种自觉担当起来的文化职责。当她描写“戏楼胡同”这样成长于斯的地方时,“区域地理”的还原努力是很明显的。“我们家住在北京戏楼胡同,在雍和宫东边,是和国子监的成贤街相对应的一条胡同。胡同东西走向,安静,宽展,邻里街坊都熟识,关系处得都很好。”这是《太阳宫》的开头,其中不但有详尽的地理说明,还有环境舒适、人际和谐的人文评价。“我们的学校方家胡同小学在雍和宫西边,与有牌坊的成贤街并行。我认为成贤街是全北京最美的一条街。”《鬼子坟》里的这一描述非常主观,不是发自心底的挚爱和特殊记忆是不会如此去描述一条街景的。在她心目中,京腔京韵是心底里的音乐,红墙绿瓦是最美的风景。

“我是北京的孩子”,永远留在一个孩子心里的故乡北京是完全由感情过滤的城市,四十年后再回来,一切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对历史来说意味着很多,而对一个归乡的游子,就是一切熟悉都渐变成陌生。“北京只几十年工夫便已是沧海桑田。几个月不上街,识不出本来面目的情景常有。”(《太阳宫》)面对眼前的北京,“风景依然美丽,草坪新铺,假山人造,没了野趣,少了自然”(《太阳宫》)。“城墙没了,代之以二环马路;小市不见了踪影,换以排排绿树,整齐民居。一切变得美好光鲜,蒸蒸日上。是的,首都北京应该这样。”(《鬼子坟》)惆怅与欣然并存,回归的喜悦和陌生的难耐皆有。作为一个离别多年的归来者,再回北京,与其说是观赏新貌,更应说是急于寻找旧踪。她想看看往日的“老家”变成什么样了。“‘老家’毕竟是生我养我的祖居,是我魂牵梦萦的精神家园。”的确,比“家园”更让人心动的是“精神家园”。当“我”在面目一新的旧居附近看到一棵“黑枣树”,它是自己能认出的“唯一的遗存景物”时,就像认出了失散多年的亲人,“我怦然心动”,“我疾步趋前”,那情景只有一个人可以感受得到(《后罩楼》)。而这棵“黑枣树”,在《扶桑馆》里也出现过,描述的感受是一致的。“物非人非,我们已经不是我们,北京也不是北京了。”(《月亮门》)这是一个守成者的呐喊和吁求,这是新北京人,“客居京华”者们不可能拥有的诉求。

经过了半世纪的漂泊,叶广芩再次回到故乡北京生活居住,眼前的一切和心底的所有每每產生冲撞,有应合也有变异,有亲切更有陌生。有归来的激动,也有无法融入的难过,有心底的安详,也有陌生感带来的躁动。无论如何,她心里想着的还是那个曾经的、过往的北京,是存在于自己心底,别人不知道的北京。我说过,北京无疑是当代中国文学里最多出现的地方,身居北京的作家在写当代北京时,那是一个人物大展其才的地方,是一个观念超前、引领风尚的地方,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王朔小说里的北京成为“新”北京的代表,但王朔笔下的北京仍然是“观念”的北京,不需要出现具体的街巷,也不必描述某一处景致。那些人物依靠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语言,在不断的滚动与席卷中烘托出某种别样的人生观念。他们与这座城市的世俗生活,与街坊、邻里并不发生深刻的交往。而且,那些生活在这座北方都市的青年,他们厮混于此,但在个人情感选择上却另有追求。《空中小姐》《橡皮人》《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等小说里的青年,他们的女友无一例外的都是来自南方城市,是家庭优裕、学历教养很好的女子,同城的女性倒没有成为其中的主角。在王朔小说的影响下,一些喜爱、追逐其小说的写作者,也提供着类似的作品,但“取法乎上”,甚至未必能“仅得其中”,于是,“京味儿”有单靠“京片子”支撑的单调与空疏趋势。在这样的时候,叶广芩出现了,她带来的是另一种纯正的味道,一种必须经过感情过滤的“京味儿”。这种补充并非是刻意的校正,但人们对此产生的认同,却是对文学“地方性”的要求所致。

叶广芩是一个离别多年的归来者,这么多年,她也深受三秦文化的滋养,对那里产生了深挚的感情,她的创作不但有大量取自西北、关中的题材,即使在回到北京后,在写北京的小说里也难免会带上另一种眼光。《黄金台》里的“老刘”和青山县,就是把外来者在北京的经历叙述其中的作品。在其他作品中也时有这种“外乡人”的叙述口吻。

因为小说里描写更多的是记忆中的、正在消失的北京,是经过情感过滤的故乡,叶广芩的这些小说就有了浓烈的散文化色彩。抒情和感慨的比例绝不亚于故事叙事本身。这种散文化的表述持续弥漫,抒情性和叙事性之间难以区分,既为她的小说带来特殊的味道,也对其作品的“小说性”产生多向评述。的确,有时候我们会在阅读中忘记了这是在读小说,而只把其看成是一个人的心曲。小说中的叙事人“我”会与作者叶广芩产生完全的吻合。她笔下的很多人物,在不同的小说中都有出现,随处穿行的形态果然如亲戚串门、街坊碰面,更增添了其小说散文化的意味。当然,叶广芩在创作过程中有着自觉的小说意识,比如她在小说结尾处,总会以某种传统短篇小说常用的“爆破”式小转折、小惊艳来体现故事性及其戏剧性。《月亮门》的结尾,当少年时的朋友苏惠的丈夫出现时,“我”惊讶地看到,从远处走来的正是当年“我”和苏惠发誓绝不会嫁的同班男生“李立子”。眼前场景意味深长。《唱晚亭》的结尾处,当“我”为当年那块珍贵的石碑被切成碎片难过时,却意外得知,那石头里是“有翠的”,一样令人唏嘘。《太阳宫》的收束,是“我”在无尽的忧思中发出“曹太阳,你是否还在人间”的追问。《苦雨斋》的结尾虽然不读全篇难以理解,但一样也是别有指意在其中。

叶广芩的北京就是如此不同,那是出了东直门就是郊区的北京,是她直到今天也愿意在“东直门交通枢纽坐107无轨”而非地铁、“的士”的北京,是居于雍和宫而觉太阳宫“破烂”,今天却又倍加怀念“太阳宫”乡下的北京,是小槐树、黑枣树、铁炉子、豆汁儿,“小丫头片子”、赵大爷、刘大大、孙顺儿们等等一切组合而成的北京。想念着这样的北京,她甚至连“拉布拉多”的洋狗名都无法接受,这是一个存于心底的北京,是一个走不出去又不能完全融入其中的北京,是故乡,是绝大多数新居民们无法感受却应该知道的北京。“每每想起那条长着槐树的小胡同心里就滚烫,眼圈就无端地泛红。”“狐死亦首丘,故乡安可忘?早晚有一天,我得回去。我是北京的孩子,狗跑丢了还知道找家呢,何况是我!”(《树德桥》)毫无疑问,叶广芩回来了,且仍然会往来于“北京”和“中国西北”之间,到处都有割舍不下的亲情友情,而这种纠葛和缠绕,正是一个小说家充沛的写作热情得以保持和延续的根基,也是其不断思考人生、历史和社会的一部大书,在此意义上说,生于斯,长于斯,又离别四十年重回,这种颠沛流离是一个文学写作者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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