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积极变化与新的挑战

政策调整与积极变化

首先,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多数下乡家电产品销量增加。

5月21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第一次联合发布了《中国工业经济运行2009年春季报告》(以下简称《春节报告》),报告显示:1~4月,重点统计的14种主要家电产品中,销量同比增长的有8种,其中电冰箱、电饭锅分别增长7%和8,1%,饮水机、燃气灶具分别增长22%和20.3%;另据商务部统计,1~4月,累计销售下乡家电产品446万台,销售金额达到68亿元。家电下乡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其次,《家电下乡操作细节》大幅简化农民申领补贴手续。

4月16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工信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节》的通知,重点简化了农民申领补贴的手续。

具体简化措施包括:(一)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2009年7月31日,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出。(二)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三)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第三,最高限价的提升。使得下乡彩电的种类、品牌扩容。

2009年4月2日,家电下乡管理系统公布了关于进行家电下乡产品彩电、空调、热水器、计算机等项目的招标公告,其中彩电限价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投标型号也增加至30个。

3500元的最高限价使彩电下乡的市场状况为之变化:首先,液晶产品的比重、尺寸大幅增加,中标产品的最大尺寸已至42英寸,主流尺寸从20英寸级别一跃至30英寸级别,如TCL表示,下一步将主推37英寸液晶电视下乡。

另据奥维咨询分析,由于中国大陆的主流彩电企业所采购的面板有60%以上来自台湾,3500元的最高限价,将会进一步增强大陆与台湾面板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6月1日组织大陆彩电骨干企业,赴台参加“两岸平板(面板)显示产业合作研讨会”,并落实22亿美元采购计划便是明证,此举势必加深中国台湾以及大陆彩电产业的合纵连横,从而影响全球液晶面板产业的竞争格局。

3500元的最高限价,也使一线外资彩电品牌首度入围家电下乡,5月15日公布的彩电项目招标结果显示,LG、夏普首度入围家电下乡,前者共4款不同尺寸产品入围26个省(直辖市),后者则有一款32英寸产品入围4个省(直辖市)。

三点隐忧仍存

1 “准入制”的成本与收益对比

《家电下乡操作细节》对补贴流程进行了简化,但对最基础的招标制度未作任何调整,而后者在家电下乡的实施中同样备受争议。

家电下乡招标制度的实质是对进入农村市场的家电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按照经济学分析,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制度成本,这不仅包括政策成本、执行成本,还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给市场主体带来的成本以及给社会造成的成本。因此,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必须是经济的,收益要实质地高于成本,否则必然造成社会总收益为负。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对家电下乡进行一番考量。

首先是政策和执行成本。由于家电下乡涉及面颇广,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牵头建立了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公安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11个部门组成,该制度确定了11个成员单位的职责。但仔细研究不难发现,就生产一项,中标企业就要面对工信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的联合监管。

其次,家电下乡在生产、流通销售以及财政补贴环节都面临较大的监管成本。例如,已经有不少地方媒体报道,有基层销售网点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借机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甚至出现经销商骗补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家电下乡操作细节》规定,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对销售网点统一的工作要求。对于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的监管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这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监管政策。但考虑到经销网点范围之广,以及地方财政的窘迫现实,能否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有力监管有待观察。

第三,显性与隐形社会成本。招标制度导致的显性成本,包括企业承担的质量保证金、投标费用、宣传、密钥等软硬件费用;农民则要承担交通、时间成本等。与之相比,隐形社会成本可能更为严重,最关键的便是对中小型企业的“挤出效应”!在家电市场,多数中小型企业主要面向农村市场,如果不能中标家电下乡,生存自然岌岌可危;即便中标,由于流通渠道准入制,中小企业备受歧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是对已经形成的农村流通渠道的冲击,原有的一些小型家电零售商(企业)很可能因为没有入围家电下乡,生存基础遭到弱化。

尽管《春季报告》显示部分家电产品在农村市场的销量提升,但这种状况是否会持续,还有待观察。即便家电下乡会部分消化家电产业的过剩产能,但政策动能告一段落之后,家电企业又将何去何从,应当未雨绸缪。

2 简化手续与资金安全之忧

在简化后的补贴程序中,审核权下放至销售网点,农民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但政策也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办法,销售网点再与乡镇财政所进行补贴资金清算。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事实上,一些省份已经开始试点。近日,福建省出台政策称,将进行销售网点先行垫付家电下乡补贴试点工作,各设区市有1个试点名额,县一级成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小组,定期与销售网点结算核拨补贴资金。农户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后,可直接在销售网点领取财政补贴,不需要再等财政部门兑付。

如果这种用于特殊情况的申领模式在事实上被大规模采用。销售网点将直接掌握审核和申领补贴的权力,并不可避免地存在寻租空间,不能不引发对财政资金安全的担忧。

3 外资品牌威胁国内品牌“自留地”

具体到彩电产品,由于在县、乡、村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四、五级市场一直被视为中国彩电企业的自留地,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使得这一领导地位进一步强化。但随着彩电最高限价提升至3500元,威胁开始浮现。

尽管三星与索尼在最新一轮家电下乡彩电招标中均遭淘汰,但考虑到液晶电视价格正处于下降通道,索尼和三星很可能在不久入围家电下乡。

对于农村消费者特别是收入较高的家庭而言,外资品牌的入围将会增加选择范围,是一个利好;但对中国彩电企业来说,值得警惕。

据了解,今年2~3月份,工信部曾就调整彩电限价征求国内13家彩电中标企业的意见,其中有10家企业建议将价格限定在3000元以内,其中海信、康佳、创维、熊猫等建议保持2000元限价不变;仅有厦华和长虹建议限价调高至3500元以上。对中国彩电企业来说,理想的价位应当是即能适当扩容产品,又能将成本相对较高的外资品牌排除在外,而3500元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界限。

但不可否认,即便中标家电下乡,外资品牌短期内也很难撼动国内彩电企业在四、五级市场的地位。首先,外资品牌的渠道以及售后服务网络,能否下沉至县、乡、村等四、五级市场,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另外,下乡产品的微薄利润空间与高昂经营成本之间的矛盾,也是外资品牌需面对的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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