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药品说明书的6个常识

小小药品说明书,藏着大大的用药学问。如果您想做一个健康的用药人,就应该会读药品说明书。下面是关于药品说明书的6个常识,您不妨花几分钟时间,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些常识。

1.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有什么区别?

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或者世界通用的名称。一种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商品名是不同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给自己的药品注册的名字,具有专用权。

含同一种成分的药品,因生产企业不同,商品名也不同。但是,通用名必须是一样的。如“对乙酰氨基酚”,这是通用名。必理通、泰诺林、百服宁等是该药的不同商品名。我们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除了要知道药品的商品名外,还要了解药品的通用名。这样可以避免重复用药对身体的伤害。

2.药品的“适应证”是什么?

适应证,中药称“功能与主治”,是指药品所能治疗的病症。无论是使用非处方药还是处方药,我们都应该对照药品适应证栏目看看,自己所得的病是否与说明书上适应证中列出的疾病或者症状相符合。如有疑问,应该及时咨询医生或者药师,避免错误用药。

3.非处方药的适应证都是“小伤小病”吗?

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的确是常见的“小伤小病”。比如感冒、咳嗽、咳痰、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等。这些都是人们可以自我判断的轻微病症。

一般来说,非处方药的适应证都是常见病。但是,常见病并不等于非处方药都能解决问题。比如,肺炎、扁桃体炎和支气管炎等。虽然这些都是常见病,但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处方药抗菌素治疗。所以,在进行自我药疗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病症是否属于非处方药的适应证。

4.怎么理解药品说明书中的“慎用”和“禁忌”?

慎用:一般在药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内,会有哪类人群慎用此药的提示。慎用是指该药品不一定不能使用,而是应该在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用药后,应注意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停药。

禁忌:是指禁止使用。某些病人使用该药品可能会产生明显的危害。说明书中列出的禁止使用该药品的人群、生理状态、疾病状况、伴随的其他治疗、合并用药等提示,都要严格遵守。

5.当药品说明书和医嘱不一致时,以什么为准?

原则上,临床医生应该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物。但是,有时候,您也会发现医生开出的医嘱和药品说明书有不一致的情况。

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在药物治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药品的使用方法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说明书不一定能非常及时地更新。因此,说明书不一定代表该药物目前的治疗信息。只要是医生通过临床实践、专业讨论和文献报道,证实了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是合理的,我们就应该遵从医嘱。当然,出现这种不一致的情况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向医生咨询。如果医生能够解释这是特殊用法,并且表示对此负责,就可以遵医嘱。医生是有法律义务对其医疗行为负责的。

6.一定要按照说明书上的次数和用量服药吗?

每日用药次数是由药物从人体排泄的速度决定的。排泄快的药物,每日给药次数就多。排泄慢的药物,每日给药次数就少。因此,有些药物每日给药3~4次,有些药物每日给药1~2次。一定不要随意增加或者减少给药次数。药品说明书中标示的用量是通过实验得出的结果。否则,会因为给药次数过多,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产生毒性反应。或者因为给药次数过少,药物用量不够而降低疗效。

一定要避免多种药物合用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药物合用,会发生药物的相互作用。有害的相互作用发生的概率,一般会随着同时服用药物品种数的增加而增加。所以,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尽量避免多种药物合用。治疗同一种疾病的,作用相同的药物尽量不同时使用。如果因为不同疾病需要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时,应注意尽量错开服药时间。避免因为药物相互作用影响治疗。

本文精要:

● 一定要按照说明书上的次数和用量服药。

● 一种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商品名可能有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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