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药”未必实用

临近有效期的药品,其有效成分会降低,药效会有所减弱,就像食品,时间越长其营养价值就会降低,这二者其实是一个道理。

有不少老年患者或许有过这样的经历,经常在家附近逛逛药店,如同逛超市一般,因为药店会有一些保健品或者药品的促销活动,而且购买药品如果满足不同价格阶梯,还会赠送一些比如食用油、大米、毛巾、洗衣粉等日常用品,有的老人甚至还会办上一张会员卡,因为觉得反正自己的慢性病也会经常吃些药,趁着促销活动,这样还能便宜一些。应该说,平时有这种保养身体的意识是正确的,但是如此盲目地保养身体的方式和方法或许有失偏颇了,毕竟药品不同于食品,它应该在专业临床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而不可听从促销人员的推销,况且并不是所有促销的药品,或者所谓的保健品都真正适合自己使用。

生活中,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老人从药店买来药,回到家准备服用,细心一点的子女会发现,药品的有效期限已经很临近了,这时老人才恍然醒悟过来,怪不得药店会打折呢,原来是里面有“猫儿腻”。

按照药店的通常说法,药品只要不过期,就可以正常在柜台上售卖,但是这话乍听起来似乎不是那么负责任。消费者买药时确实是在有效期内,但是还没等吃完药品就过期了,很多患者自认为过期几天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扔掉又太可惜,于是还会继续吃。可是,如果万一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用药效果不佳,应该谁来负责呢?到那时再找药店理论对方肯定不会承认了,因为当时购买药品时是在有效期内的,遇到这种情况显然消费者处于弱势。

其实,在流通领域内,快到期药品折价卖已是不成文的“行规”,可确实又有为数不少的人在购买药品时,并不习惯看包装上的有效期,买了快到期的药品,自己当时却不知道。北京朝阳医院前不久就曾接诊过这样一位患者:老人某日随全家人出游,突然感到有心绞痛发作的胸前区重压感觉,赶紧掏了1片硝酸甘油放入口中含在舌下,可是却未出现应有的舌尖灼麻感,稍等了2~3分钟,他又含了第2片,但仍未见有反应。这时细心的家人拿起药瓶一看,已过期近两个月了,于是连忙把当时已胸闷憋气的患者就近送到朝阳医院急诊室,经医生及时处理,患者才侥幸脱险。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内科主任医师王泽民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位患者,老人家80多岁了,多年来有糖尿病和高血压慢性病史,平时由保姆照看。有一日保姆外出买菜,老人自己正在家收拾杂物,拎着水壶浇花,突然感觉头晕眼花,头重脚轻,于是自己从抽屉里找了一粒降压药吞服后,坐下来休息,没想到等保姆回来后,发现老人已经躺在地上昏迷过去了,于是保姆赶紧打电话叫了120急救车,送到附近的望京医院抢救,医生经过检查发现患者颅内有出血现象,最终老人未能得到及时的抢救而失去了生命。事后,家人回到老人住处,发现老人当时吃过的降压药有效期已经过期半年,经由专家检验,这个过期的降压药,药效已经大打折扣,而老人误服过期药,降压作用与实际药量本身的降压作用相差甚远,因此延误了病情,最终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这才发生了意外,应该说过期药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元凶”。

这个不幸的病例告诉我们,家里如果有经常服用的药品,应该及时关注有效期的问题,并且口服任何的药品,都应该到正规的医院,由专科医生开具适合患者的药来服用,尤其对于有慢性病史的老年人,存在需要长期用药的情况,家人要了解老年人平时的常用药,按医生叮嘱服用,不可盲目自行加量减量,亦不可在药店听从药品推销人员的打折促销宣传,盲目购买所谓的类似疗效的药品,因为有的药品虽然名称相同,但药品含量不同,规格不同,厂家也不同。更重要的是,有的人在购买药品时,有效期限已经很临近了,这时药效很可能也随同价格一样已经开始“打折”,给服用者埋下隐患。

另外,还会有这样的老人,喜欢平时收集一些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做法本身是值得提倡的,可以有备无患,比如储存一些用于治疗感冒、发烧、痢疾等常见病的药物。但问题在于,人们只顾存放,药品买回来之后便再不理会,直到有一天真的需要它的时候,才使之“重见天日”,而实际上此时药品可能早已过期,这时是吃了还是扔了呢?如果超过的时间不太长,很多人可能仍会选择吃掉,毕竟许多药品价格不菲,且自身病情也正需要服用这种药来治疗。那么对于这种想法和做法,是否可行呢?

王泽民提示,家庭常备药应定期检查和清理,药品一旦过期,要果断处理掉,绝不能因为舍不得扔掉而服用过期药品。药关人命,药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治疗效果,虽然药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安全服用,但是临近有效期的药品,其有效成分会降低,药效会有所减弱,这就像食品,时间越长其营养价值就会降低,这二者其实是一个道理。而某些药品超过保质期后,不仅药效没有保证,还会引起毒副作用。比如口服青霉素类药物阿莫西林,放置时间过久会分解出杂质,其聚合物会导致局部过敏反应;而过期失效的阿司匹林,其中的ATP酶活性会发生改变,增加对人体的耳毒性,损害听力;过期变质的四环素,会产生差向脱水四环素等有害降解产物,其毒性要比四环素本身强数十倍,易引起肾小管功能損害。

据专业人员介绍,按照惯例,药品在有效期限前3~4个月是应该可以退回厂家销毁处理的,但有的个别药店因为创收利益的驱使,诱导消费者购买即将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这样做虽不违法,但却应该明确提示消费者,以免贻误病情。

另外还需要提示一点,中药饮片一般有效期为5年,将要过期的药品与质量品次较差的药品一样会影响疗效,建议患者到正规的医院或药店购买,若一味贪图药品价格便宜,或者受到打折促销的诱惑而购买了价廉质差的药品,不但会影响疗效,延长病程,并且还反而会因此而多花钱,最终贪小利而受大害,得不偿失。

医疗质量离不开药品质量的保证,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具有用药后果的确定性、识别鉴定的技术性、保存时间的有限性等特点,其使用方法、数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疗效,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必须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稳定,才能确保治疗效果。因此,药品质量和药品有效期的问题除了应该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外,同时消费者自己也应具备这方面的用药常识和警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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