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就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成效

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去年以来,为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文化大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四位一体”的总要求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省政府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四个提升、一个改善”:

(一)食品等产品质量得到提升。2007年对全省25101家企业的3108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8.0%。其中,省级定期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8.0%,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列入整治的3012批次10大类涉及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4.8%,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抽检主要食用农产品4932批次,其中抽检蔬菜1766批次。平均合格率95.6%,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连续2年保持在98.4%以上。检测消费环节各类产品24231批次,合格率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其中检测食品17491批次,合格率91.8%,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二)品牌效益得到提升。2007年全省新增中国名牌产品131个,中国驰名商标96个,234家企业的238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截止年底,全省累计拥有中国名牌产品289个、国家免检产品701个,持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二;万向集团的QC牌万向节荣获中国世界名牌称号,实现了我省中国世界名牌零的突破。全省驰名商标总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农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总数均位居全国第一。品牌培育力度的加大,不仅有效提升了全省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也拉动了品牌产品生产企业效益的提升。全年全省工业名牌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489.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销售收入的21.8%;出口创汇和实现利润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5.9%和51.8%。

(三)标准引领功能得到提升。2007年,我省制定并实施了《浙江省重点产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导向目录》,提出了17个领域52种重点产品为全省采标工作重点,形成了产业集群重点产品整体采标、名牌培育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采标、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三个层次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全省已制定各类农业标准2984个,基本覆盖了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了涵盖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检测规范、产后包装等各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截止年底,全省28个块状经济中重点产品采标率达94.3%,11373家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0%。

(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得到提升。截止2007年年底,共有1032家检验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获得对外出具第三方公证数据的资质,183家检验机构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全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检测检验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全省国家质检中心增加到16个,其中正式挂牌运作的10个。

(五)社会环境得到改善。2007年,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并设立了“省长质量奖”。全社会重视、关注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全省已获得全国质量奖的企业数量为9家,列全国第二。在最新的全国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名中,我省制造业的质量竞争力指数为83.75,居全国第四。

二、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07年8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这一重大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7.3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4.1万余家,立案查处案件9312起,涉案货值1.9亿元,取缔无证无照企业20954家,吊销证照企业74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32起。到2007年12月10日,全省8项整治任务、20个工作目标、12个100%的量化指标提前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省列入本次专项整治对象的59个县城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省559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列入目录监管的2258家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省2469家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130636家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餐饮消费安全整治方面,全省76669家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省列入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范围的1656个品种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省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省4770家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全省549家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10856批符合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条件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和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这次专项整治,我省各级领导重视的程度、宣传发动的广度、整治规范的力度和部门配合的协调性、社会影响的广泛性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主要表现为:

(一)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到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多次就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并先后召开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项整治行动千人誓师大会、质量工作万人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建立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落实了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并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地还综合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和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质量安全常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使专项整治的要求

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店铺,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全省共印发《特别规定》、食品安全小常识等宣传手册500多万份,全省各级领导小组和各牵头单位共组织新闻发布会210余次。

(二)落实责任,目标任务到位。一是细化目标任务。根据省级整治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除规定任务外,不少地方还自我加压,增加了整治任务和量化指标。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基本建立和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并签订责任书,将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和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同时采取政府督查、部门联查、异地抽查、组织暗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

(三)突出重点。整治措施到位。在全面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将国家挂牌督办的问题、多年积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城乡结合部量大面广的“三小”和“三无”问题、制售假冒伪劣的黑窝点问题等作为整治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都结合实际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治行动。一是抓好普查核查。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全省共派出5200多个检查组,按照进村、进企、进户,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进四定”的方式,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把该纳入监管范围的都纳入监管范围。在此基础上,通过增加抽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准确掌握产品质量的主要问题,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二是开展联合整治。采取集中打击与个别查处相结合,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省际联动等方式,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攻坚战、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安全保卫战、进出口产品安全阻击战等“三大战役”,开展了“绿箭秋季行动”,主体资格清理、无照经营取缔等“七项行动”,“十万餐饮、百日整治”,“药品打假在农村”,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执法,出口玩具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等行动。三是加强帮扶服务。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严格执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技术攻关、加快市场准入等措施,努力做好培育、扶持、发展的文章。全省免费培训企业主和质管人员110多万人(次)。

(四)创新机制,治本手段到位。一方面,以创新监管机制促进治本。充分运用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探索推广“五种模式”,破解小作坊整治难题;进一步推进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和“全程控制”为主线的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布《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率先提出建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销毁制度,从经营网络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推行“五常法”的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模式,使餐饮业管理逐步做到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长效化。另一方面,以创新日常工作机制促进治本。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摸索,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和固化,上升为工作机制。积极完善稽查外部协作机制、内部运行机制、与知名企业打假合作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抽查抽验、预测预警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农业部门把农业标准化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各级农技人员的主要任务,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经贸部门下发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常用管理制度和台帐汇编》,推行10项内部管理制度和9本台帐。卫生部门积极推行城乡社区责任医生食品卫生协查等监管制度。检验检疫部门制订了《进出口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及原料检验管理规定》等7个规范性文件及一批行业指导规范。

三、当前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消费要求与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省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80%左右,不仅严重影响消费者的信心,而且造成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中小企业质量基础比较薄弱。部分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偏低;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制售假冒伪劣现象没有完全根除,食品安全问题、重大质量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不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也有损浙江产品的形象。

(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去年的专项整治8项任务、20个工作目标、12个100%量化指标的覆盖面大都为县城以上城市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以下的广大农村地区较少涉及。而这些地区的群众因为质量安全常识、法律法规意识相对缺乏,加上受经济条件限制,更容易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对象。

(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季节性较强的小作坊仍然不少,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对高毒农药的彻底回收与销毁落实问题,“五小”进货台帐记录与索证索票的长期监管问题,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和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问题,违法广告问题,不合格产品、食品的处理和销毁问题等等,都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从当前情况看,我省还需要出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制度建设,加快制定和修订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

四、下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是科学发展之义、和谐建设之需、造福于民之举、改善民生之基。省政府将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立足当前,谋求长远,标本兼治,全面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一)以“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为载体,促进重点领域和产品的质量安全。巩固、深化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针对农村流通服务领域监管薄弱,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不容乐观的现状,从今年起,在全省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以农村为重点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对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监管难度比较大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把更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目标延伸、覆盖到广大农村。

(二)以质量基础工作、质量公共服务为平台,促进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深化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扎实做好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继续强化质量基础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行业质量的规制和引领作用。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提升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和质量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技术预警、行业标准等功能。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重点领域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积极推行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国际互认。

(三)以创新、健全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为保障,促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化、社会化。按照建立“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要求,构建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售后服务的工业品监管链条,构建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的食品监管链条,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责任追究体系,构建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行业自律保证”的覆盖全社会又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快建立日常巡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体系。强化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权威统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提请修订《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促进地方标准体系的制订和完善;制订《浙江省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纺织品安全条例》,以理顺监管关系,确保质量安全工作有法可依。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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