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资管理环节谈国有企业股权管理体系再构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股权管理的含义;其次对目前国有企业股权管理中投资环节与管理环节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 股权管理 构建

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以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股权管理的科学方式并不断实践提高管理水平,这是推动公司良性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要的途径和方法。

股权管理涵义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股权管理就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投资方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其他法定文件对其所在投资企业的所有权、收益权、决策权、处置权的诉求管理,也就是通过一系列方式来维护以上述四项权利为主的股东权利,最终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国有企业股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环节存在的问题

投资分散,投资方向不合理,后续管理难度大。很多企业对战略管理不重视,缺乏良好的战略规划,投资方向不明确,投资布局不合理,这是企业对外投资中的通病。国内有很多国有企业,投资地域及行业都很分散,这样使得后续的投资管理难度加大,投资目标难以实现,最终导致国有资产受到损失。

投资决策不规范,投资分析不深入,后续管理问题多。很多国有企业过于追求企业的发展与扩张速度,对于投资项目的调查不够重视,对于所处的外部环境、企业自身优劣势缺乏深入的分析,决策者只是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贸然决策。项目实施后缺乏可靠的风险控制,使得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陷入困境,最终导致项目投资的失败。这种前期投资的失误,会使后期的投资管理中暴露出很多问题,难以扭转局面。

缺乏后期管理的统筹考虑,股东权利保障难。在投资环节中,缺乏对后续管理的统筹考虑,对《公司法》赋予出资人的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派出经营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等权利,企业不够重视,在签署《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时对条款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或出于其他利益的考虑,接受合作方不合理的要求和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后,相关条款无法执行,股东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最终导致国有资产遭受损失。

(二)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股权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重投资,轻管理”的观念在很多国有企业中存在,对于投资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未给予必要的重视,股权管理体系不健全。有的虽然也制定了股权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形同虚设。缺乏制度体系的支撑,使得股权管理“无法可依”。

董事、监事缺位,公司治理不理想。目前很多投资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董事、监事,一般均由上级领导或者职能部门领导兼任。这样,由于这些领导自身时间和精力的有限性,使得企业的决策在目的性和针对性方面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股权代表激励约束难度大,作用难发挥。股权代表包括投资方派出的股东代表、董监事及经营管理人员。其中尤其是外派至企业担任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由于其既肩负总部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任务,同时又在所投资企业担任重要工作,需要权衡立场,使得工作开展难度大,其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股权管理方式行政化,企业发展受制约。国有企业有着深厚的传统企业管理背景,虽然也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其用行政手段管理控股公司的方式基本没有改变。在行政手段管理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行政管理代替了公司“三会”的决策,造成了所投资企业的自主权太小:一方面公司经营层的经营积极性和自主性受到较大的挫伤,另一方面使得公司开展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包括对外投资、股权运作和企业改制等审批程序复杂,很容易错失经营机遇。

股权管理再构的对策建议

(一)从投资环节入手做好股权管理的规划工作

投资方向与公司战略匹配。投资方应重视公司战略的制定与分析,并密切结合公司战略来选择投资方向与产业, 使所投资项目在公司战略框架内运行,这样才能确保资源资金的配备得到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使得项目投资完成后的管理能紧跟到位,确保投资项目既定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重视公司章程与投资协议的签署。在项目投资前期洽商环节中,要统筹考虑后续的投资管理。公司章程及投资协议书等法定文件,是股权管理最为有力的基本依据,既要全面考虑投资各方的利益,又要提前考虑今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合理进行相关条款的设置,消除和规避可能发生的隐患和缺陷,以免为今后的股权管理造成障碍,为公司未来权益保障带来风险,从而造成投资损失。

力求投资与管理一体化。在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上,很多国有企业将投资与管理分开。这种方式最大的缺陷是投资与管理割裂,投资人员较少考虑今后管理的问题,而管理人员由于前期对项目情况了解较少,对项目存在的问题难以准确有效地把握,后期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应该考虑将这两个环节连接起来,才能更好地确保投资项目按照既定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既定目标。

(二)构建“一个体系”

构建管控体系。构建包括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外派经营层及股权管理人员在内“五位一体”的管控体系,通过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以及被投资企业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来实现对该企业的监督管控,确保投资方的股东权益。

完善股权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股权管理办法作为股权管理的行动指南。明确股权管理的目的、原则和依据,范围和内容,机构和决策程序;明确股权管理人员、股权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及工作要求;明确股权管理过程中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程序;明确所投资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决策程序;明确与股权项目档案、项目信息及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方式等。

完善外派董监事及经营层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股权代表管理原则、任职条件、职责,明确其人事关系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明确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股权代表的管理,切实保障出资人职权的履行。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和监督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所投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制衡机制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条例,明确“三会”职能,充分发挥制衡与监督作用,使所投资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三)夯实“两项基础工作”

夯实股权信息管理工作。对公司所投资的企业逐一建立项目档案,收集项目前期资料及项目基本资料。前期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阶段性文件;项目基本资料包括项目公司设立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公司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法定文件。

夯实研究开发工作。日常性开展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投资企业所在行业及相关政策的跟踪分析,对所投资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形成研究报告,并固化为一种常态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股权管理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经营管理决策的把控能力,为股权管理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知识支撑。

(四)抓住“三大要素”

以“人”为纽带。加强股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做好股权管理至关重要。应做好股权管理人才储备培养工作,将公司具备较强能力和良好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纳入培养范畴,定期组织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必要时可以灵活采用跨职位、跨部门、跨职能挂职锻炼的方式,多方位培养人才。

以“事”为核心。在股权管理过程中,重大事项是核心抓手。股权管理人员及外派董事、监事、经营层人员应加强对企业现场的调研、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全过程的监督。对企业的发展战略、投资、并购、关联交易、重大资金调动等重大事项要重点监督,尤其是企业的关联交易,要审视其合法合规性,规范交易。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情况,对于公司违背法律法规的事项及时加以制止,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事项发生。

以“资产”为基础。对所投资企业进行资产管理是股权管理的基础。股权管理部门应督促所投资企业做好资产管理,联合所投资企业共同做好国有产权登记工作,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资产台账,并建立相应的机构或设置相应的专业人员专司资产管理工作。建立与所投资企业的资产管理信息沟通渠道,定期进行沟通,及时把握资产的变动,尤其是大额资产的变动,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进行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投资方股东权利。

(五)把握“四项原则”

依法行权。股权管理必须合法合规,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新公司法修订后,对公司治理、股东权利等各个环节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尤其是对小股东的权益保障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补充,应该说这对于做好股权管理是有利的。投资方应充分研究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对于既有的投资项目,及时根据新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对于新设项目的投资,将其灵活运用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设置中,以避免股权纠纷,规避股权管理风险,确保股东权益。在股权管理过程中,依法办事是基本原则,除公司法外,会计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均是我们依法行权的基本依据。

流程规范。规范的管理流程是提高股权管理效率,减少股权管理风险的有力保障。投资方在构建了股权管理体系后,应逐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应着力做好体系制度的落实工作,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股权管理,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决策,确保股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正确性。

信息至上。投资前期对项目及相关各方的情况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充分掌握和了解项目的特点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在股权管理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及时、准确把握所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财务、资产变动及投资、融资、重大合同、重大资金调拨等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是作为外派到所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及经营层人员,应通过各种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必要时可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法律方面的问题,这样才能提升对所投资企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进退有序。投资方应根据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根据投资方战略规划,结合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适时分析论证,根据情况调整持股结构,进入或退出某一产业或企业。通过有序进退,实现投资方资产结构优化,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最终实现投资项目的良好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退有序”体现了股权管理的动态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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