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传“虚构”说辨正

关键词: 史传;实录;“虚构”辨析;史传的“文学性”

摘 要: 有学者提出,中国古代史传在坚持实录原则的同时,允许虚构、想象,这种“虚构”包括对具体历史细节的虚构、想象和对一些神怪梦境、传说、传闻的记载。这一见解具有相当危害性。秉笔直书、实录不隐,始终是中国古代史传遵循的原则。史家不允许对历史细节,进行所谓的合情合理、设身处地的想象和虚构。史传中记录的一些神怪梦境、历史传闻等,是当时社会上已经流传、史家信以为真而加以记录的史事资料,它们并不属于史家本身之“想象”或“虚构”。主张史传可以虚构,甚至将史传的“文学性”等同于虚构和想象,都将取消史传的本质特性,为篡改和捏造历史打开方便之门。

中图分类号: IO5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1)02018308

Refutation of “Fiction” Theory of Ancient Historical biographies

WANG Yi(College of Liberal Arts,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3, China)

Key words: historical biographies; factual record; "fiction" discrimination; literary feature of historical biographies

Abstract: Some modern scholars claim that Chinese ancient historical biographies uphold the principle of factual record while allowing fiction and imagination. The “fiction” includes fabricating and imagining on the historical details and accounting of gods and spirits, dreams, legend and hearsay, etc. This view is harmful. Writing without hiding is always the principle of Chinese ancient historical biographies. Historians do not allow imagination and fabrication of historical details. Those gods and spirits, dreams, legend and hearsay recorded by historical biographies are historical materials which has spread extensively and accepted as true. They do not belong to historian"s fiction or imagination. If we advocate fictional historical biographies, even equate the literary features of historical biographies to fiction and imagination, it would eliminate the natural characteristic of historical biographies and open the door to distorting and concocting history.

历史与文学的区别是什么?亚里士多德曾说:“历史家与诗人的差别不在于一用散文,一用韵文;……两者的差别在于一叙述已发生的事,一描述可能发生的事。”[1]金圣叹亦曰:“《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即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2]总之,“虚构”性是文学的一大特点(但“文学性”的要求,却并不只在其虚构性,还包含有其他许多内涵。史传的“文学性”,就不是表现在对史事的“虚构”上),真实则是历史的第一要义,这是历史与文学的根本区别。那么,对于兼具史学和文学双重特性的中国古代史传而言,该如何看待其中的“文学性”?是否可以因此怀疑史传的“实录”原则?史传之作是否容许合情合理的“虚构”或“想象”?对于这些问题,现代学者大体有两种见解:

一种认为历史叙事文本不可能完全复现“客观”的历史事件,所有的历史叙事不可避免地渗透着作者的价值判断、道德关怀、审美个性等主观因素,所以历史文本必定是虚构的。如以海登•怀特为代表的新历史主义,就主张历史叙事的本质就是虚构,历史文本就是想象的、虚构的文学文本,只有历史的材料才是真实的,但没有意义。历史学家依靠自己对历史的理解编排情节并赋予历史事件意义,因此历史不再是客观的和实在的,而是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循环性和偶然性。海登•怀特曾说:“历史和文学同属于一个符号系统,历史的虚构成分和叙事方式同文学所使用的方法十分类似”。[3]161罗兰•巴尔特也强调:“历史话语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建构物,抑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想象的虚构物。”[4]罗伯特•斯科尔斯《小说的要素中》说:“由人记录的全部历史都含有虚构性。”[5]这种见解混淆了历史与文学的区别,将历史等同于文学,表面上与史传文学开创时期文史哲不分的综合形态特征相似,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文史哲不分的状态只是文学自觉之前学术分野不够明确、细致的表现,并不能由此得出历史、哲学与文学本质相同的结论;而且,从我国古代史家的理论认识和撰史实践看,“书法不隐”的“实录”原则,早已在古代确立,并成为史家必须遵循的优秀传统。上引关于历史叙事就是“虚构”的见解,其实是将历史叙事中史料的选择、编排,对历史事件因果关系的判断、猜测,以及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归纳、总结等,都渗透有史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主观色彩的特点,与历史记事本身是否可以“虚构”(当然绝对不可以)的问题相混淆了。

第二种认为中国古代史传总体上坚持了“实录”的原则,但在处理具体细节时,可以进行设身处地、合情合理的“想象”和“虚构”。钱钟书的见解最具代表性。他在《管锥编》中较为详尽地阐述了自己关于史传虚实问题的看法:实录是我国史传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但是“史有诗心、文心”,“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同时,我国史传在记事、记言方面均存在虚构因素,且占有较大比例,如记言方面,“太半出于想当然"。虚构包括对一些神怪、民间传说、传闻的记载,和对一些具体的历史事件的虚构、捏造。[6]上述见解,其实古已有之。如啖助在论及《左传》的成书时说:“左氏得此数国之史,以授门人,义则口传,未形竹帛。后代学者,乃演而通之,总而合之,编次年月,又为传记。又广采当时文集故,兼与子产、晏子及诸国卿佐家传,并占卜、梦书及杂占书、纵横家、小说、讽谏等,杂在其中。”[7]柳宗元《非国语序》也指出:“左氏《国语》,……其说多诬淫,不概于圣。”[8]中国古代小说批评家如明代的李开先、天都外臣、清代的金圣叹、冯镇峦等动辄将小说与《左传》、《史记》等史传相提并论,如冯镇峦《读聊斋杂说》曰:“千古文字之妙,无过《左传》,最喜叙怪异事,予尝以之作小说看。”[9]

这些见解在现代学术界影响较大,几成定论。如钱玄同、顾颉刚等古史辨派的代表人物,把《左传》等史传文学归入历史小说一类。[10]郭沫若也曾说,可以把《史记》看成是“一部历史小说集”。[11]赵逵夫提出:“春秋之时,瞽史根据史书记载的历史梗概,为王公贵族讲述历史故事。其所讲事件为历史上实有之事,但为了生动、吸引人,瞽史们常根据情理和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合理想象,增添一些细节,使之更为细致生动,摹拟当时人物说话的语气,使之维妙维肖,以便更好地展现当时的情景。”而“《左传》和《国语》中的《晋语》、《吴语》、《越语》等”就是“瞽史们根据史书记载的历史梗概,吸收一些民间传说,经过自己的艺术想象而完成的”。[12]

郭丹在《史传文学:文与史交融的时代画卷》中说:“史传坚持实录的原则,但也不排除虚构和想像,这在先秦两汉的史传文学作品中是常见的。……史传中的虚构想像。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知道的,而由史官揣测、想像、潜拟的事情,二是史传中的梦境神怪描写。”[13]这一见解在当代甚至已作为史传的重要特点,被总结并写入教科书,如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在介绍先秦叙事散文时,曾多次强调:“《左传》有的叙事记言,明显不是对历史事实的真实记录,而是出于臆测或虚构” 、“(《国语》)有虚拟的情节”、“《战国策》中,不是史实,出于虚构依托的内容颇多”、作者对于自己心仪、倾慕的人物,“不惜脱离史实,以虚构和想象进行文学性描写。……至于在具体描写中,虚构的手法更为普遍,也更进一步” 。[14]

上引第一种见解从根本上否定了历史记事所具有的客观真实性,较为极端,因而不能为严肃的研究者所接受。那么,看似有理有据的第二种见解是否合理呢?我们认为,肯定和赞扬历史具体细节可以虚构和想象的见解,同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不仅否定了史传的本质特征和古代史家坚持的基本原则,更为虚构和捏造历史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而且,它们所列举的所谓证据,其实也并未得到确证。下面试分别辩正之。

一、史家修史坚持的是实录原则,反对虚构、想象

“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书法不隐”,从来是我国古代史家坚持的基本原则。古代史家修史力求“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要“不避强御”、“无所阿荣”,以清醒的理性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撰写历史。虚构、想象既非他们的主张,更非他们著作之特点。如先秦时期就有齐太史三兄弟不避权贵、前仆后继,舍身实录“崔杼弑其君”,晋之董狐“书法不隐”秉笔直书“赵盾弑其君”等佳话,他们以自身的言行风范,为后世史家树立了楷模。代表着中国史传文学最高成就的《史记》,更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原则。

首先,司马迁撰史极为重视勘辨史料真伪。他多次深入实地考察,向史事中的当事人或目击者访问,广为收集民间传闻,以弥补旧有史料的缺漏,纠正记载中的偏颇。如他曾亲赴魏国都城大梁游历、考察,访问民间父老,了解何以魏国都城城防坚固却被秦攻破的原因:“吾适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内而灌大梁,三月城坏,王请降,遂灭魏。’”[15](《魏世家》)他还查核“夷门”监者侯生传说的疑点和可靠性:“吾过大梁之墟,求问其所谓夷门。夷门者,城之东门也。”[15](《魏公子列传》)在《刺客列传》中,太史公还毅然舍弃了有关太子丹“天雨粟,马生角”的荒诞之说和荆轲刺伤秦王的不实传闻,而以事件亲历者提供的事实为撰史依据:“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15]《大宛列传》则以张骞通西域所见,印证《尚书》、《禹本纪》、《山海经》等记载,从而否定了《禹本纪》、《山海经》等的虚妄记载,肯定了《尚书》的可信性:“《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其高二千余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今自张骞之使大夏之后也,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15]

对于文献无征、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古史,司马迁则采取有儒家典籍作依据,并且有古老传说或历史遗迹可资验证的史料,对怪异不雅或荒诞不经的传说则审慎对待或删除不录。如《五帝本纪》“太史公曰”称:“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於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15]对此顾颉刚曾评价说:“他一说到上古,就叹一声‘尚矣’,于是接着说,这‘不可记’了,‘不可考’了,‘吾不知’了,‘余不敢言’了。这种老实承认的态度,试问比了一班儒者自以为万事万物都能明白,虽是文献无征之世也可用了排列法来排出它的制度的,要光明磊落了多少?”[16]

实录还体现在太史公不以个人好恶为准,客观记载、评价历史人物功过是非上。如《苏秦列传》纠正了当时对苏秦不公正的历史评价,司马迁认为,苏秦固然是倾危之士,但由于早死,张仪“振暴其短以扶其说,成其衡道”,千方百计诋毁苏秦,使“天下共笑之”,加之“世言苏秦多异,异时事有类之者皆附之苏秦”,人们对苏秦的认识难免有所扭曲。但是“苏秦起闾阎,连六国从亲,此其智有过人者。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时序,毋令独蒙恶声焉”。[15]在《魏世家》中,司马迁则对过誉信陵君的观点予以批驳:“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15]

其次,从同时代学者的评价来看,汉代学者对于《史记》的真实性给予了极高评价,“实录”一词及其内涵就源于汉代学者对《史记》的赞誉。如曾批评司马迁修史思想与儒家精神相违背的班固,却极为称叹他的叙事原则:“刘向、扬雄博及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17]其父班彪亦认为司马迁:“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又曰:“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18]“疾虚妄”、崇真实、倡导纪实为史学第一要义的王充,也多次评价太史公的“实录”书法。他在《论衡》中一再说:“太史公书汉世实事之人”(《感虚篇》),“太史公,汉之通人也”,“子长少臆中之说”(《案书篇》)。同时,《史记》所记不仅没有一件事被王充批驳,反而常被王充引为批驳妄增的有力史料。[19]司马迁甚至因秉笔直书受到王允的批评,《后汉书•蔡邕传》记录了王允对他的指责:“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按李贤注:“凡史官记事,善恶必书。谓迁所著《史记》,但是汉家不善之事,皆为谤也。”[18]这些都是《史记》秉笔直书、不为尊者讳的力证。

此外,《史记》内容的可信性,也被不断出土的文物所证实。如殷墟甲骨卜辞的发现,就证明《史记》对商代世系的记载是大体可信的。“一般认为,司马迁不能拥有足够的一千多年前史料来写历史。可是,当人们从无可争辩的真迹——安阳甲骨文——中清楚地找到商代30帝王中的23个帝王的名字时……大家可以想象,许多人该是何等地惊异。由此可见,司马迁一定拥有相当可靠的史料。”[20]

总之,文直事核、善恶必书的“实录”原则,始终是中国古代史家撰史的基本原则,虚构、想象既非中国史家之著史主张,更非他们著作之特点。

二、“虚构”论者所举虚构实例,多未有虚构之确证

“虚构”论者在主张史传可以虚构时,往往列举一些史书的虚构“实例”以支持自己的论点。这些实例包括对一些神怪传说、民间传闻的记载,和对某些事件细节的虚构、想象等。请问:这些实例,究竟能不能确证它们均出于史家之虚构或想象呢?我们发现并不能确证。

首先,古代史传中有关历史事件的细节描写或神怪梦境等,其实都是前人记述或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历史传闻,不管它们的真实程度如何,对于作史者而言,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史事资料,而并非出于史家自己的“虚构”或想象。

其次,史传中对于占梦、卜筮、灾异、祯祥等事的记载,也是史官兼有的“天官”职责。史官自建置以来就承担着天官职守,正如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卷11所称:“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数。”[21]上古时期,巫史不分,史官履行巫祝的职能,充当沟通天人的使者。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曰:“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22]《周礼•春官》曰:“(大史)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闰月,诏王居门终月。大祭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又曰:“(小史)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22]春秋时期史官地位虽有所下降,但仍履行着卜筮、占梦、司祭祀、司禨祥灾异、司天文星历等天官职守。如汪中《左氏春秋释疑》明确提出春秋时期史官职事有五:“左氏所书,不专人事。其别有五:曰天道,曰鬼神,曰灾祥,曰卜筮,曰梦。”[23]逮至两汉之际,太史令职掌仍涉及天文、星历、瑞应、灾异诸学,如《后汉书•百官志》:“(太史令)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18]总之,对于先秦两汉史官而言,无论是灾异、祯祥还是占卜、星梦等,都是沟通天人、彰显天命神意的媒介,史官囿于天官职责,都要将朝廷、君王所做的这类带有宗教、神秘意味的事情如实记录。史传中有关这方面的记述,均为当时发生的实事(只是在人们的解说上,带有浓烈的神秘色彩和迷信观念),它们均非出于史家之虚构、杜撰。

再次,史传中被指为想象、揣测、悬拟的历史事件,往往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它们的虚构性,而是虚构论者依据常理所作的推测。如钱钟书先生提及的骊姬对晋献公夜泣之事、“介子推与母偕逃前之问答”、“鉏麑自杀前的慨叹”等,都是所谓“生无旁证、死无对证”之事,“盖非记言也,乃代言也,如后世小说、剧本中之对话独白也。左氏设身处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当然耳”[6]。一些学者据此断定它们都是史家的想象和虚构。

这种推测究竟是否合理,我们不妨举其中最典型的“虚构”实例“鉏麑自杀”加以分析。《左传•宣公二年》载: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24]

对于这一事件,《国语》、《公羊传》也有类似记载,其中《国语》的记载几乎与《左传》完全相同,《公羊传》则略有不同:

灵公心怍焉,欲杀之。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勇士入其大门,则无入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其堂,则无人焉。俯而窥其户,方食鱼飧。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广之易也。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也。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遂刎颈而死。[22]

总之,从史料角度看,《左传》、《公羊传》、《国语》同时对这一事件有所记载,说明受晋灵公之命行刺赵盾的鉏麑,终于被赵盾的品行感动而不忍心行刺,面对不忠、不信的两难处境选择了自杀,并在死前大声剖白心迹,这一细节记述是真实可信的。从《左传》行文看,“麑退,叹而言曰”正告诉我们,鉏麑的这段话并非是史家想象出来的内心独白,而是鉏麑死前大声说出的话,这番话当然可能被赵盾或他的侍者、家人听到,或者这本就是他在死前说给赵盾听的话。《公羊传》中就是这样记述的。《左传》、《国语》虽没有明确交代,但从情理上说,鉏麑触槐并不会立即就死,当然会惊动赵盾及其侍者或家人,并询问他为何到此自杀,从而引出他死前的这番话语。怎见得它一定就是“生无旁证、死无对证” 的“虚构”?至于《左传》、《国语》、《公羊传》对这一事件的记述有所不同,只能说明它们所据记事有不同的版本,或它们在对鉏麑所说内容的选择上有所侧重。所以也不能因为各家所记有所出入,就认定这些记述一定是史家自己“设身处地”的“想象”。

《史记》鸿门宴也是倍受质疑的史家记事。疑点之一就是刘邦从鸿门宴上逃走的细节,一些学者由此断定鸿门宴所述刘邦脱身的细节是文学虚构。在这方面,董份的观点最具代表性,钱钟书《管锥编》曾引董份说:“必有禁卫之士,诃讯出入,沛公恐不能辄自逃酒。且疾走二十里,亦已移时,沛公、良、哙三人俱出良久,何为竟不一问?而在外竟无一人为羽之耳目者?矧范增欲击沛公,惟恐失之,豈容在外良久,而不亟召之耶?此皆可疑者,史固难尽信哉!”[25]董份并没有确切的史料依据,只是从细节上进行推测并提出质疑。人们也同样可以从细节上寻找依据,推翻董份的怀疑。古代一些学者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提出异议。如徐孚远曰:“汉主脫身至军,浔阳疑之固当。……然观《史记》,叙汉人饮中,多有更衣,或如厕竟去,而主人不知者。意者当时之饮,与今少异,又间有良骏行四十里而杯酒犹温者,汉主之能疾行,得此力也。其所云步走,或史迁误也。”吴裕垂曰:“惟步走出鸿门,故羽不及觉。其得疾行至军者,岂沛公來时,良於骊山道中,豫伏精兵良骏,以为脱身之计欤?而沛公良哙三人,甫出,羽固使陈平出召矣,而卒得脱归者,抑沛公此时已有私交于平欤?明年平去楚归汉,汉即任用而无疑者,酬鸿门私纵之恩也。陳平私纵于外,项伯排解于內,固无难缓步徐行,而归霸上矣,而况豫备良骏於郦山之下哉?”[26]梁玉绳亦云:“若论禁卫诃讯,则彼尚不能御樊哙之人,乌能止沛公之出乎?”[27]但是,仅仅从细节上寻找依据进行反驳,说服力不足,还需从当时的历史局势中寻找原因。我们认为,楚汉当时还是同盟关系,双方实力悬殊,项羽并不认为刘邦是他敌人且已对他构成威胁。只是当时曹无伤告密“沛公欲王关中”激怒项羽,后来经过项伯的解释,项羽已经消除对刘邦的误解,并许诺项伯“因善遇之”。鸿门宴当日,项羽不仅对范增杀刘邦的暗示默然不应,还默许了项伯庇护刘邦的举措,得知刘邦逃走之后也反映平淡。种种迹象表明,项羽并没有打算在鸿门宴上借机杀害刘邦。正如明人于慎行所分析的:“鸿门事,以为‘是日微哙奔入营谯让项羽,沛公几殆。’此耳食也。总之,项王本无杀沛公之心,直为范增纵臾,及沛公一见,固已冰释。使羽真有杀沛公之心,虽百樊哙,徒膏斧钺,何益于汉?”[28]其次,汉方既已在鸿门宴前一晚得到项伯的告密,刘邦在即将身犯险境之前,也当然会筹划好应对之策,包括脱身之计。总之,鸿门宴刘邦顺利逃脱之事,即使从细节上看,也不像有些论者想象的那样“不合逻辑”,而且从当时的局势及楚汉双方关键人物所持的态度来看,也是符合情理的。所以,认定鸿门宴所述多出于太史公虚构的观点,并不能成立。

从上述分析可见,那些断言古代史传对某些史事细节的记述,多出于史家“想当然耳”的虚构、想象的观点,初看似乎合理,实则经不起推敲。那些被学者们推测是史家“虚构”的历史记事,其实都没有可以认定其为虚构的确证。所以,人们在遇到类似的记事时,需谨慎对待,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前,不能轻易判定某一历史记事出于虚构,更不能因此主张史家作史,可以允许在细节上向壁虚构。

三、史家运用传闻不属于虚构

在古代史传中,常有穿插民间传说、历史传闻的记事,其中有相当部分内容,显然不可能是真实发生的史事。这些实例,也常被论者视为是史家作史可以想象、虚构的证据。如:《左传》仲子生而手上有“为鲁夫人”的文字,狐突遇太子申生之鬼,荀偃死不受含等;《史记》亦有刘媪交龙,武安谢鬼,张良圯下见黄石公等记述。一些学者认为,历史传闻是口耳相传的传播、载录方式,不仅使历史传闻本身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同时也为史官们想象、虚构提供了条件。

历史传闻固然并非均具历史真实性,其中确也有在流传中被添加想象、虚构、夸大的情况。但史家在记事中采用历史传闻,在古代其实也被视为是一种“实录”方式,与论者主张的所谓史家自己“设身处地”的想象、虚构,不可混为一谈。众所周知,历史轶闻、民间传说、怪异故事、神秘童谣等形式多样的传说资料,是广大民众口耳相传的历史记忆,也是对书面记述的史事资料的一种补充。它们蕴含着有关事件的某些背景,历史人物的轶闻趣事、特定时代的民风民俗,以及当时认识水平下的神鬼观念和神秘联想等多方面的信息,有认知历史、了解当时的文化背景、甚至纠正正史某些记述谬误的史料价值。当然,这些传闻的传播方式,决定了它们传播过程中的流动性和变异性,在流传过程中很可能被夸大或添油加醋,掺入传播者的某些想象。但这决不意味着所有的历史传闻都是想象、虚构,更不能将史家采用、载录历史传闻,与史家自己“设身处地”的虚构、想象混为一谈。徐旭生曾说:“无论如何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质素,绝不可能是完全向壁虚造的。古代的人不惟没有许多空闲,来臆造许多事实以欺骗后人,并且保存沿袭传说的人对于他们所应承先传后的东西,总是以为神圣,传说的时候不敢任意加减。换句话说,他们的传说即使有一部分的失真,也是无意中的演变,并不是他们敢在那里任意造谣。所以古代传说,虽不能说是历史经过的自身,可是他是有根据的,从那里面仔细钻研和整理就可以得到历史真象的,是万不能一笔抹杀的。”[29]诚如徐氏所言,古代绝大部分史家都是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历史传闻的。有些历史传闻尽管存在夸大、想象或虚构的成分,但毕竟不是史传作者所为。对史家而言,这些历史传闻,也是当时社会客观存在的史事资料,即使是一些现在看来荒诞不经的神怪、梦境等传说,由于时代和史家自身认知水平、思想观念限制,或史官“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杜预《春秋序》)的职责要求,他们也或者信以为真,或者闻疑存疑,而加以如实记录。正如清人郭嵩焘评价《史记》大量采用楚汉战争期间的传闻轶事时所说:“诸侯起微贱,一时逸闻轶迹,传闻必多,史公身历其地而知其遭际风云,未有异于人者也。史公于萧、曹、樊哙、滕公等传,盖得于民间传说为多,此所谓纪实也。”[30]

指出历史传闻在流传过程中可能被添油加醋、想象、虚构的特点,并不应据此来证明历史可以虚构和想象,或所有采用历史传闻的史传都是虚构的。史家在采用历史传闻的时候,必须谨慎地加以辨别、核实。并非所有史家都能做到这一点,有些在这方面做得好,有些则做得差,我们正可据此看出史家的水平和态度。如刘勰《文心雕龙•史传》就曾对一些史家出于“爱奇”心理,舍弃可靠史料,不加辨别选用一些夸张、不实的传言、传闻,甚至自己再次夸大、虚构的做法加以批判。他说:“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旁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蠹也。”[31]这些人和他们的著作已经被历史淹没。反之,司马迁则因为以审慎持重的态度、怀疑的眼光和扬弃的精神对待各种史料,认真甄别各种传言、传闻的真伪,使得《史记》成为“实录”的不朽典范。这一点连虚构论的代表钱钟书也不得不承认,他说:“马迁奋笔,乃以哲人析理之真通于史家求事之实,特书大号,言:前载之不可尽信,传闻之必须裁择,似史而非之‘轶事’俗说(quasi-history)应沟而外之于史,‘野人’虽为常‘语’,而‘缙绅’未许易‘言’。孟子开宗,至马迁而明义焉。”[6]

文学与历史的重要区别,在于文学可以虚构,而历史则必为实录。所以当我们谈论历史著作的“文学性”时,必须确立历史不可虚构的原则。“文学性”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它可以指虚构性,但不限于虚构性,还包含着形象性(具象性)、生动性、情感性等多方面。我国古代史传的文学性,正体现在依据事实所作的生动形象的记述和描绘上,体现在形象丰满的人物精神和风貌的刻画表现上,体现在文字运用的准确、优美和富于表现力上。所以,我国古代的史传,是既反对虚构、想象而坚持“实录”的历史著作,同时又带有生动形象、真切感人的文学性著述。但它们终竟不是文学著作。所以我们不应生搬硬套西方的某些理论,将“文学性”与虚构混为一谈。如果提倡历史著作的“文学性”,就是容许史家撰史可以“合理”想象、“设身处地”虚构,那就违反了历史学必须坚持真实性的要求,也就发挥不了历史著作“以史为镜”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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