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佛教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佛教对国家、市场、社会之间对立关系的融合,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佛教组织的发展及其经验,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公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Abstract: The Buddhism has some enlightening significance for relations between a country, market and society from conflicting to harmony integration, and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national unity and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The development and experience of Buddhist organizations ha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further transforming government function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关键词:社会治理体系;政府管理;公共治理;善治;佛教文化

Key words: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government management;public governance;good governance;Buddhist culture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9-0247-03

0 引言

宗教对社会治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作为滋生于东方文明体系中的意识形态,佛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深入、持久的影响可以说是其他任何一种宗教所难以比拟的。佛教不崇尚超然物外的神,而注重内心的修炼和精神境界的提升,强调修行、参禅、悟道、成佛是达到大彻大悟这一人生最高境界的修炼道路。从语义学看,释迦牟尼是梵语,意即“释迦部落的隐修者”。无论是已悟道成佛的释迦牟尼,还是他所创立的佛教,都不相信超然物外的神,而是相信自己,坚信自己能够指引众生走上一条最终达到人生最高境界的修炼之路。这样一种启迪智慧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对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创新政府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

佛教创立于公元前六世纪,大致与我国道教创立的时代相近,同属于古老东方文明的两大智慧性成果,体现了古印度和古代中国先民对于人生与社会的深度思考和卓越发现。就佛教而言,它对于修炼成人生最高境界的执着与追求,早已化身成一种矢志不移的人生理想和精神信仰,超越了地理空间的限制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成为一种影响甚广、感人至深的世界性宗教。由于同属于东方文明体系,佛教自然很容易与中国本土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相契合。

历史地看,佛教从传入中国开始,就面临着如何与儒家和道家等本土文化相融合、实现本土化的问题。佛教文化的本土化经历南朝和唐代的辉煌之后,宋元时期开始走向世俗化;到了明代,世俗化成为佛教最为显著的特点。[1]其中,宋代佛教文化的儒化,对后来世俗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所谓佛教文化的儒化,指的是宋代佛教文化的本土化内涵和特征,即:

一方面,吸收当时儒家的心性理论,将原始佛教文化本体论意义上的“如来藏清净心”转变为现实的人心,认为“万法唯心”,充分发挥心的主动性,为宋代佛学重视心灵的超越、清净奠定了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吸收儒家孝道、忠义、爱国等思想观点,关注世间秩序,以儒家文化观念比附佛教理论,以此调和儒佛,具有明显的伦理化和调和性特征。[2]也就是说,儒学作为一种世俗性文化,强调“入世”态度,比道教文化和佛教文化更注重世俗社会的治理和对现实生活的关注;

除了在传播与传承的过程中非常注重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之外,佛教尤其重视官方的支持和满足政治统治的现实需要。佛教在南朝和唐代初期两次大规模兴起是与官方支持分不开的。官方的支持,尤其皇家对于广建庙宇、大兴佛教的热衷和巨额投资,是有原因的,主要是通过佛教的人心教化抚平战争创伤、满足维护统治秩序的现实政治需要。由此可见,正是佛教的传播和对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渗透以及它在本土化方面的出色表现,使得佛教逐渐与本土文化相融合。

2 佛教与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纵观历史,佛教的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佛教初兴于汉明帝。西元76年,汉明帝如梦所示,即派使者去访寻佛法,延请二胡僧回国传法,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佛家寺庙——白马寺。此后,佛教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稳定国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直为历代统治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所重视。历经2000年的传播和发展,佛教已经融入中国社会,不仅适应了中国世俗礼法,而且也在提升个人道德品质的基础上,由个体扩大到群体,从而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首先,佛教教义和教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佛教主张人与人是平等的,教化人们要多行善事、多修正行。除五戒、十善外,佛教还将“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之“四摄”,“慈、悲、喜、舍”之“四无量心”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六度”,作为人与人和谐相处、自利利他的行为准则。这些教义教规正体现了一种以人为本、以人际关系为重的哲学思想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社会危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其次,佛教有利于教化人心、促进对外交流与民族团结。历史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十六国都在境内弘兴佛教,争取民心,客观上加深了当时南北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和联系,促进了中国各民族共同心理的形成。唐代是佛教的鼎盛时期,太宗亲临弘福寺,自称菩萨戒弟子,斋供财施,在民间影响深远;中印两国也以玄奘为法师纽带,第一次建立了正式的友好关系;如意元年(692),武则天收复西域,将于阗实叉难陀法师请到京师,给予特殊礼遇,并通过在龟兹、疏勒等地建立了以汉僧为主体的大云寺,強化了中原与西域的文化联系。此后,宋太祖赵匡胤、元世祖忽必烈、明太祖朱元璋、清顺治帝雍正帝等都信奉佛教。如此,“以儒治国、以佛治心”逐渐融入我国传统的治国理政思想。佛教之所以倍受历代统治者所重视,社会影响如此广泛、深远,正是发挥了教化民众、促进民族团结与对外交流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佛教有利于融合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对立关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佛教所倡导的众生平等、普度众生、行善积德、因果轮回、现世报应等一系列价值理念和修行戒律,恰与生态文明强调的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相通的,具有价值取向上的内在一致性。佛教主张诚信、不妄语,劝导人们“一心向善,诸事莫恶”,无疑是融合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关系的一剂良药。佛教的传播发展和对外交流,不仅扩大了我国宗教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而且增强了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 佛教组织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

佛教组织是一个自组织系统,教徒自治使其一直超脱于世俗,避免了政权组织和社会其他组织干涉,成为独立于政府的“化外之民”,享有诸多豁免权,但其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和广泛参与却并未见减少,以至在历代社会治理体系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佛教组织来看,其治理体系是多元构成的。在组织体系方面,主要有中国佛教协会、佛教寺庙、佛学院、佛学研究会等外部治理机构和内部管理体系。在制度体系方面,不仅有完整的宗教理论体系,而且有着比较完备的教义教规,以及确保佛教组织有序发展的各种组织管理制度。在运行体系方面,采取教徒自治、寺庙自主管理等治理方式,并运用了与宗教自治相适应的一系列管理方法和手段。在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方面,主要是以寺院为基本单位,成立了僧团会议、寺务委员会、咨议委员会、戒律寺、执事委员会、经院等一系列决策咨询、执法监督與情报服务等内部治理机构。佛教组织的发展及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多元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至少佛教组织的治理体系及其多元构成,可以启示我们: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同样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推进。

首先,根据多元治理主体建设的实际情况,构建相应的组织体系。为此,必须明确党委、政府的权力与责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地界定多元公共权力主体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关系,突出党委总揽全局和协调统筹的领导地位,突出政府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依法治国的基础地位。

其次,依据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构建灵活多样的制度体系。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完善制度体系。

①基本制度层面,制订宪法与规定立法的原则,对于带有根本性、基础性、普适性和稳定性的社会领域进行专门立法,针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等人类活动领域进行基本立法,进一步完善对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的基本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和其他带有根本性的规章。

②运行制度层面,对社会治理实践进行规范和引导,主要是研究制订与社会治理相关联的各专门法律、法规、制度和章程,确保社会和谐有序运行。

③保障制度层面,建立完善制度之间的相互约束机制、制度运行的监督机制和推动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以确保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制度办事。

④民间社会制度层面,规范和完善社会自治组织的 “自治章程”、企事业单位的 “管理规定”、各种社会群体的 “乡规民约”和公民个人的 “祖制家训”,群体活动的 “君子协议”等有社会约束力的各种协议或风俗习惯。

第三,按照社会治理方式改革的实际要求,构建有效的运行体系。为此,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落实与社会治理改革相一致的依法治理、社会自治、合作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动态治理等一系列治理内容。二是健全与社会治理领域匹配的信用治理体系、安全治理体系、文化治理体系、虚拟社区治理体系、社会稳控体系。三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城市网格化管理、农村民间乡绅治理等治理措施。

第四,针对社会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为此,必须从被评价主体与评价主体、评价的价值取向与依据、评价的内容与指标、评价的手段与方式、评价的绩效与转化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以促进和推动社会治理实现“善治”。

第五,着眼社会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构建相互支撑的保障体系。为此,必须从统筹体系、人才体系、监督体系和支撑体系四个方面,对社会治理体系运行进行追踪和矫正。

综上所述,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是一个与国家治理体系相统一的、以管理社会事务为主要内容的治理体系。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多元构成中,组织体系是主体,制度体系是依据,运行体系是路径,评价体系是标准,保障体系是支撑。正是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互为前提,架构起了一个包括社会管理与社会自治在内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3]

参考文献:

[1]杨述明.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五种基本构成[J].江汉论坛,2015(9).

[2]贾东丽.明代佛教文化的世俗化与晚明拟话本的互动[D].华中科技大学,2006.

[3]魏立艳.佛教文化与宋传奇[D].华中科技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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