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现代服务业发展与借鉴研究

摘 要: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生活性和生产性的服务业对象规模不断扩大而趋向复杂化,成为一个综合化的行业经济体系。以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经验为研究对象,研究认为可分为四个阶段,最后得到对中国大陆的以下启示:实现服务业国际化;积极提高服务业占比;加强对外合作;将知识型服务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优化现代服务业内部结构。

关键词:台湾;服务业;两岸;发展

中图分类号:F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252-03

引言

在WTO的贸易归类框架下,广义的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劳动,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直接接触下交易的无形活动,具体包括商业性服务、通讯服务、建筑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及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其他服务。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报告显示,全球各式各样的服务贸易正快速扩大,在1999—2009年的十年之间全球的服务输出已由1.3万亿美元倍增至3.6万亿美元。

台湾“行政院”下属的“经济建设委员会”将服务业分成以下十二大类:金融服务业、流通服务业、通讯媒体服务业、医疗保健及照顾服务业、人才培训和人力派遣及物业管理服务业、观光及运动休闲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设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研发服务业、环保服务业、工程顾问服务业等,这点与中国大陆的规范归类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台湾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阶段性特点

(一)初期发展阶段(1986年之前)

在20世纪40年代,台湾的行政、贸易、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已初具规模,当时台湾经济以农林等一级产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成为一级产业外最重要的产业部门。早期台湾服务业的发展依赖于大量迁台人员和资金的进入,国民党退据台湾采取的一系列进口替代、出口扩张等政策措施大大促进了台湾工业的发展。工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台湾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生活型服务业的稳步增长,同时也带动了辅助制造业的金融保险、科学技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这个阶段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保持在47%~50%左右,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由1961年的30%提高至1986年的47.3%。这个阶段台湾的服务业以传统服务业为主,住宿餐饮等生活型服务业占比较大,服务业市场占比较小。

(二)快速发展阶段(1986—1995年)

1986年以来台湾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与台湾当局的积极推动密不可分。随着台湾制造业竞争压力的增大,台湾经济开始向服务业扩张,市场开放也吸引了大量外资服务业的进入,促进台湾服务业结构开始由传统服务业转向现代服务业。1986年,台湾当局推出“推动策略性服务业发展方案”,选择产业关联度大、市场潜力雄厚、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附加值高的服务业作为重点扶持行业。具体包括超级市场、快餐餐厅、连锁商店、商品及包装设计、征信及保全服务业、顾问服务业、资讯服务业、文化服务业以及机械设备租赁等14项战略性行业。台湾财经当局于1988年推出“服务业发展推动方案”,选定工商服务、资讯服务、工程顾问、现代化商业、休闲娱乐业、环境服务、医疗卫生等七大类为“重点发展服务业”。1986—1995年,台湾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47.3%提高到63.9%,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由41%上升到51%。这个阶段,台湾服务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服务业市场占比大幅增加,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成为台湾经济的支柱产业。

(三)调整转型阶段(1996—2009年)

由于台湾存在岛内市场狭小、生产外移、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弱等问题,经过十年的快速发展时期,台湾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减缓。为实现台湾服务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台湾当局在2004年制定“服务业发展纲领及行动方案”,2005年实施“促进商业研究发展辅导办法”,2009年出台“服务业发展方案”并成立“行政院服务业推动小组”。这一阶段,台湾服务业有所发展,但是增速减缓。2009年,台湾服务业前五大服务业由1995年的批发零售业、不动产业、行政国防、金融保险业及运输仓储业调整为批发零售业、不动产业、行政国防、金融保险业及教育服务业。这个阶段,台湾服务业市场占比增速减缓,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60%左右,台湾服务业实行一系列改革方案,逐步实现服务业的整体转型,着重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两岸合作发展阶段(2010年迄今)

两岸现代服务业的真正合作始于ECFA的签订,尤其是ECFA效应的发酵推动。大陆宽阔的市场空间为台湾服务业提供了新的发展道路,对于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市场转移能起到扶持作用。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签署,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两岸现代服务业的合作也对两岸现代服务业的共同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国大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较慢,现代服务业较落后,但是中国大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潜力;而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较快,具有更先进的服务业发展经验和更高端的服务业方面的技术人才,但是台湾的市场空间狭小。两者的合作互补可以促进中国大陆和台湾服务业的共同发展,打破台湾市场狭小的限制,为中国大陆服务业发展提供先进的技术和人才。ECFA签署以来,中国大陆赴台游客、投资大幅增加,台湾对中国大陆的投资也快速发展,台湾服务业的发展瓶颈将得到突破。

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就业人口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运输仓储通信以及教育业,可见,台湾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集中在传统服务业方面,新兴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力度较小。

二、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启示

(一)加强出口竞争力,实现服务业国际化

为改变台湾服务业的逆差情况,提高台湾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台湾当局积极转变发展方向、拓展服务贸易。为此,台湾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如积极辅导业者进行海外扩张,辅导业者如连锁加盟业运用其可迅速复制经营模式的优势进行海外布局;推动台湾美食国际化,协助业者应用科技技术强化企业化经营管理、以策略联盟整合供应链及周边相关产业进行创新,强化产学合作机制培育人才,结合旅游带动台湾美食发展;加强国际推广,强化驻外单位职员工能,建立服务业资讯整合系统,加强服务贸易的对外推广;建立长期性法规松绑运作机制,针对服务业市场进入障碍、资本人才流动、经营限制及各种经营规范等管制进行松绑等。这些政策大大增加了台湾服务业的出口,特别是2008年以后,受两岸加快经济合作、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扩大等因素影响,台湾贸易出口额大幅提高,台湾服务贸易逆差逐渐减小并转变为顺差。中国大陆在加大力度发展本市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应进一步扩大服务业贸易的对市外输出以及对台湾的出口,扩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以及影响力,提高福州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积极提高服务业占比,提高服务业就业贡献力

从台湾产业结构来说,目前台湾服务业占GDP比重为70%左右,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接近60%。近年来,包括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的传统服务业,随着台湾制造业的大量外移逐渐失去了竞争力,而台湾服务业就业人口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为突破此困境,台湾积极进行服务业升级,将传统服务业转移成知识密集型的服务经济产业结构,如金融、信息、会计、法律、物流、医疗、百货、通信与网络等领域拓展和转型;并依赖外部力量,积极吸收、利用国际资源,如吸引外来观光客,扩大外人在台消费;寻求国际化,利用海外市场来发挥规模经济、创造差异化服务、发展品牌,寻求服务业的全面脱胎换骨。中国大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较低,2011年中国大陆服务业占GDP的比重47.6%,服务业就业人口占社会总从业人口比重为37.69%。一般来说批发及零售业和住宿及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对就业人口的贡献力比较大,其具备规模吸纳就业人口的能力;而技术服务业、医疗照护服务业以及与文创产业相关的艺术、娱乐及休闲服务业等知识型服务业对就业人口的吸纳能力较差。中国大陆应积极寻求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的应对政策,发展传统服务业,加大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力度。其中一个突破口是探索与台湾服务业合作的新路径,借助台湾发达的服务业市场扩张中国大陆服务业规模,同时制定专项政策引导台湾服务业向中国大陆转移扩张。中国大陆拥有庞大的观光人口、消费力、巨大的市场与同文同种的优势等,可以提供台湾发展的广大腹地,而台湾服务业发展受到岛内市场限制,两者的合作可以达到优势互补。若再加上台湾过去坚实的制造业基础,与台湾特有旺盛的创业精神,及相当活跃的创投事业,这些都是可以让两岸服务业合作与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与优势所在。

(三)加强对外合作,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

对外合作是台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最主要动力,通过与岛外经济体的合作学习引入外资和技术,为台湾地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按照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律,主导产业应依次为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但台湾在过去六十年间,服务业在产业结构中始终占最大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台湾服务业发展过快,提前进入成熟期。台湾服务业的过快发展主要是受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政治体制影响,台湾外向型岛屿经济模式促使服务业快速发展;早期国民党为对抗大陆大力发展军队、行政,导致公共行政服务产值庞大。2000—2008年,台湾服务业发展步伐逐步减缓,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0%,岛内经济发展已不能带动服务业的第二次飞跃。为应对岛内市场饱和、服务业增速缓慢,台湾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服务业转移速度,加大向大陆传统服务业投资,据统计,2011年台湾对海外服务业投资项目占对海外投资总项目的47.21%,服务业总投资额达259亿美元。中国大陆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国际市场,吸引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鼓励中国大陆服务业与国外大型服务企业合资合作,兴办零售和批发企业,吸引其在中国大陆设立全国性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等;同时对竞争力较强的服务业企业提供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其走出去,开展跨国业务,积极拓展中国大陆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

(四)将知识型服务业作为支柱发展产业

知识型服务业对于一国或地区的现代服务业创新系统通常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台湾把知识型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策略性产业。2001年初,台湾行政部门推出“知识经济发展方案”,将知识型服务业作为整个经济发展的重点。目前台湾经济部积极推动知识型服务业发展,按照两点标准筛选知识型服务业:一是具有国际潜在竞争优势及产业参与配合度高,二是高创新效益、高附加价值、高成长潜力及产值大、创造就业机会大、产业关联大等“三高三大”特点的服务类行业。并制定各项计划发展新兴服务业,目前台湾行政院已核定六大新兴产业方案中与服务业相关的计划,包含观光拔尖领航方案、健康照护升值白金计划、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以及精致农业健康卓越方案-乐活农业。这些计划对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将促进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作为高附加值的产业其必将逐渐成为服务型经济中的主导产业。中国大陆应将知识型服务业作为重点产业,从战略高度来研究知识型服务业的总体布局及产业定位,借鉴台湾已有的发展策略并结合中国大陆特色,着力将中国大陆发展成为以知识型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

(五)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化现代服务业内部结构

台湾服务业发展初期,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形成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庞大需求,因生产发展、就业增加导致的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以及人口规模的增长进一步扩展对生活性服务业的需求,从而促使服务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连接工、农业与服务业的纽带,工业的发展会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刺激生活性服务业的配套改善,从而带动整个服务业的进步。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生产资料批发业和仓储业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生活水平服务业,支持市场潜力大、与民众生活关系密切和附加价值高的上游、餐饮、旅游和医疗保健等行业的发展,构建合理的现代服务业内部结构。中国大陆应着重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信息和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同时进一步完善发展旅游、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同时重视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将中国大陆打造成综合发展、相互带动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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