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企业运行规范科学发展

【摘要】企业坚持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行流程,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有效提高了决策水平和质量,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企业发展

国有企业为了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运行规范科学发展,依照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作为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并且收到良好的效果。“三重一大”问题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切入点。近年来,中铁二局集团在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过程中,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行流程,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有效提高了决策水平和质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健全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制度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中铁二局集团作为国有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标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和与之匹配的法人治理制度及其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

1.在公司治理制度中要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权;明确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实现企业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的决策程序和议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检查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要明确党委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的主要职能,即对公司改革、发展和管理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奖惩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对派往子公司的股权代表、董事、监事、经理层人选提出意见或建议。

3.要制定党委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规则,明晰执行流程。对需要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建议和意见,然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超过总经理职责权限的,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坚持“新老”结合,实行“交叉任职”,从组织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公司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充分保证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坚持“新三会”与“老三会”相结合,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选聘配强了董事监事,明确工作职责,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1.充分保证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确保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重要举措。公司改制上市后,明确“四变、四不变”的原则。即领导体制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地位不能变;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变;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不能变;产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不能变。

在坚持集体领导、保证民主决策方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要达成共识,作出五个必须的规定:即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必须经董事会研究决策,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必须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提请董事会决策和职代会通过的重要问题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所有上会的重要事项事先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一致。“五个必须”的坚持,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企业的全面执行。

2.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公司要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企业组织领导体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照规定进入党委会。目前,公司和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率达到100%。这种组织领导体制为公司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严格决策程序,明确执行流程,从程序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流程,是推进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对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来说,这显得尤为重要。

1.明确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实现决策的规范性,是有效进行“三重一大”决策的重心和前提。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中,对决策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以及参与人员等都要做具体要求,形成明晰的决策流程,凡涉及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需独立董事在会前和会后发表独立意见。对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与职工利益相关的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时,都要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严格规范的决策流程,既能增强操作性,又能有效杜绝个人独断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范运行。

2.引入专家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在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中,始终要把专家论证作为一项重要决策依据,尤其在遇到各类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问题时,我们都要坚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确保各项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为此,公司经理层要设立专家委员会,下设十个专家组,主要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评估,以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决策的参考建议和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要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主任委员要由相关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3.坚持集思广益,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坚持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关键。我们在推进“三重一大”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决策民主、科学。无论是在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上,还是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前,公司都要认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市场论证,广泛听取所属单位意见,征求上级组织、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坚持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职工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4.推行党政会签制度,保证决策的实施性。注重决策可行是“三重一大”制度的落脚点。我们在推行“三重一大”工作中,要将公司层面重大决策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延伸到基层项目部,在基层项目部普遍推行重大事项党政会签制度,规定凡涉及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成本核算、资金管理、人事调整、验工计价等8个方面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能部门会审、项目班子集体讨论、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会签后,方可实施,形成共同决策、相互监督的局面,减少和避免工程项目重大决策的失误,确保项目健康运行,企业盈利水平大幅提升。

5.明确了落实决策的基本责任。为确保决策落实的质量和进度,公司要明确决策执行的领导责任和具体执行机构。如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的涉及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公司总经理要承担决策落实的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党委(常委)会做出决策后,党委书记要承担决策落实的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常委)成员按职责分工带头贯彻执行,为决策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在决策执行中,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做出的决策。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都必须明确决策落实的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责任人,不得推诿和拖延。

四、加强监督检查,注重考核评价,从机制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保障机制,是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公司要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有效促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

1.充分发挥领导人员之间相互监督,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从“新老”三会的结合和相互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中,赋予了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领导人员是否严格遵循决策程序、是否遵守议事规则、是否遵照会议制度进行决策,彼此之间互为监督,从体制上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实施。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也是班子每个成员自查汇报的内容之一,并以此接受其他班子成员和指导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的监督。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职能,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一是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所属子公司贯彻落实国资委和上级指示要求、公司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执行力。二是要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全过程参与领导干部公开招聘,积极参加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加大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力度。三是要以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劳务队伍选用、项目招标、大宗物资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验工计价、废旧物资处理、资金的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生产经营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规范运作。四是要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为主要形式,对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五是要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

3.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监督和评价职能,保证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各级党委要将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列入领导干部勤廉从业作风建设要求之中,将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职代会要将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民主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和使用挂钩。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

4.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落实。监事会要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每年在开展对所属子公司的检查中,也要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建议书,以此在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同时,有效地促进各子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5.是强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力度,确保“三重一大”的有效实施。我们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对涉及“三重一大”的有关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反馈信息,对执行落实的结果按优秀、符合、不符合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奖惩。

通过公司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和科学决策,就能减少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从根本上保证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是靠人的行为来完成的,也就是说靠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来完成。领导干部素质的高底直接影响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好坏。组织上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领导干部自身也要加强自我学习和加强修养,不断提高素质。

1.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审慎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为企业事业发展、为职工群众掌好权、用好权,严格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不搞特权。要切实增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使我们做出的重大决策都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2.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企业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好在利益上的关系,在政策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获取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其它不要多想。

3.要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企业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令行禁止,保证中央和企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2010(7)

[2]中央纪委法规室,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相关法规.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7)

[3]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镜鉴—国有企业廉洁从业教育读本》.新华出版社,2010(7)

[4]李本刚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辅导读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6)

[5]傅思明.《“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7)

注:本文获中国中铁纪检监察优秀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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