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转型与宗教语境下的《哈姆莱特》

摘要:《哈姆莱特》作为文化转型时期的经典之作,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基督文化的时代印记。基督教文化对《哈姆莱特》的影响,可在作品对《圣经》文学母题的援引或化用、基督教文化中超现实意象在作品中的呈现和基督教文化对剧中人物意识形态的潜在统摄三个层面进行分析。这三个层面使这部作品构成了多个向度的宗教语境,与浮于表面的人文主义的精神指归发生了明显的偏离。

关键词:文化转型 哈姆莱特 基督教文化

十四到十七世纪,随着人本主义思潮的兴起,作为欧洲文学两大源头之一的古希腊一罗马文化成为了一股显流重新浮出了历史地表。另一方面,中世纪以来的希伯来一基督教的宗教人文传统并未因为文艺复兴时代的到来而斩断筋脉。自此,两种文化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为当时的欧洲社会提供了重新构筑文化模式的契机,而整个文艺复兴时期也因此成为了西方现代社会与现代文化的肇始阶段。

莎士比亚所处的十六到十七世纪的英国,较晚受到文艺复兴浪潮的冲击,然而它却是文化转型最彻底的国家。当时的欧洲正处于文艺复兴晚期,基督教的传统价值观念日益被世俗价值观冲淡,纵欲主义和享乐主义成为了个性解放不可避免的造物。“这既是充满激情与创造力的时代,也是人文主义对在基督教传统文化高奏凯歌的时代,是一个旧信仰解体、新信仰脆弱的道德失范的时代。”面对这样的历史境况,后期的人文主义者不再盲从早期的人文主义准则,而是企图用基督教文化重构文化价值体系,而莎士比亚就是这样一位“处在欧洲文化发展十字路口”的剧作家。时值1600年,莎士比亚创作风格发生了激变,从这一年开始,一部部以“时代的灵魂”冠名的悲剧奠定了他在文学史中的地位。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莎士比亚这一阶段的创作呈现出了充满激情却不失典雅,浪漫却又节制的审美格调。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的狂澜并没能阻断人与神的联系。也就是说,自罗马时代以来,经过漫长的中世纪的演进与巩固,基督教己从最初一个关注犹太民族救赎的狭隘信仰弥散成了普世性的宗教,而基督教文化无可厚非的成为了西方意识形态的权威。在文学领域,《圣经》作为文化的元典,影响了几乎所有西方作家的创作思维模式,也关照着文学创作的构架题材,精神能指和发展向度。《哈姆莱特》作为文化转型时期的经典之作,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基督文化的时代印记。

基督教文化对《哈姆莱特》的影响,可在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分析:作品对《圣经》文学母题的援引或化用、基督教文化中超现实意象在作品中的呈现和基督教文化对剧中人物意识形态的潜在统摄。这三个层面使这部作品构成了多个向度的宗教语境,与浮于表面的人文主义的精神指归发生了明显的偏离,这也是前人简单用人文主义精神阐释这部作品时的纰漏所在。

一、作品对《圣经》文学母题的援引或化用

在基督教文化中,对罪恶的惩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现世之罚,二是永生之罚,三是诛心之罚。这三种形式的惩罚均能在《哈姆莱特》中找到相应的内容:在现世生活中因为自身的罪过而导致的因果报应就是现实之罚的体现,哈姆莱特的复仇行为可以看作对奸王的现世之罚。这种惩罚是会在短时间内生效的,却不是最严厉的惩罚,另一种形式的惩罚是被认为超越于现实之罚的,即永生之罚,在第三幕第三场中,为了让克劳蒂斯“幽暗不见天日的灵魂永堕地狱”深受基督思想的哈姆莱特错失了复仇的绝佳时机。诛心之罚作为一种独特的惩戒方式,因为灵魂的拷问而在有生之日得不到心灵的平静,在基督文化中也是一种较为苛厉的惩罚。它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在《哈姆莱特》中,无论是克劳蒂斯,哈姆莱特还是王后,都因为自己的罪过而遭到心灵上的惩罚。对于王后的诛心之罚在文中几次提及,第一幕第五场中,老王的鬼魂对哈姆莱特说“……可是无论你怎样进行复仇,你的行事必须光明磊落,更不可对你母亲有什么不利的图谋,她自会受到上天的裁判和她自己内心中荆棘的刺戳。”而遭到哈姆莱特责问的王后,因为内心激起的狂澜而苦不堪言“啊,哈姆莱特!不要说下去了,你使我的眼睛看进了自己灵魂的深处,看见我灵魂里那些洗拭不去的黑色的污点。”“啊,哈姆莱特,你把我的心劈为两半了!”

另外,文中多次引用了圣经中的人物典故和格言,如第五幕第一场中“亚当掘地”等。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二、基督教文化中超现实意象在作品中的呈现

作为一种宗教,基督教表现为一种信仰,首先要相信上帝和耶稣的存在,相信天堂和地狱的存在,相信人死灵魂不灭等。在无神论者看来,上帝、天国、鬼魂的意象只是一种超现实的宗教臆想,然而构筑于其上的基督教文化却因这些意象而拥有了超验的寓意,这些超现实的意象在作品中也得到了深层的呈现。

基督教中的上帝是人的理性外化和宇宙秩序与自然法则的象征,是独立自足的精神实体,是全知全能的绝对超验存在,对于上帝,人类拥有的理解能力永不能企及。上帝早已预定了每个人的命运,这些秘密是人类永不能获悉的。作为上帝的子民,人类在享受上帝之爱的同时还应服从上帝的意志,只有遵守上帝的规训才能获得最终的拯救。人要履行他在人世间的各种义务,而他的行为必须要对上帝负责。在《哈姆莱特》中,诸如“以上帝的名义”“对上帝起誓”“看在上帝的份上”此类的话不胜枚举。

基督教神学所精心营构的彼岸之国是自西方文明发轫以来信徒们至高无上的精神家园,自有生以来人的存在在不同阶段是呈现为不同形态的,现世的存在只是人生旅程的一部分,人死后灵魂不灭,要等待上帝“末日的审判”来裁定人的灵魂是归于天堂还是地狱。哈姆莱特为“摆脱这具腐朽的皮囊后的睡眠”而心存惶惑,“惧怕那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的神秘之国”(第三幕第一场)另外,哈姆莱特没有果断杀死正在祷告中的克劳蒂斯,也是因为担心正在他“洗涤他的心灵,天堂之路敞开着的时候”送其入天堂。

三、基督教文化对剧中人物意识形态的潜在统摄

忏悔、禁欲、博爱、宽恕等精神作为基督教教义随着《圣经》的普及流传于世,逐渐形成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面貌,另外,借由一套完备的神学理论体系和缜密的逻辑论证方法,基督教这种高度理性化的文化形态已扎根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准则和伦理观念中,实现了对西方人意识形态的潜在统摄。

基督教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罪感文化,在《圣经》中人类被赶出伊甸园的时候身上己负有原罪。随着文明的发展,私欲恶性膨胀后出现的各种罪行更是花样繁复,在《哈姆莱特》中莎士比亚为我们描绘的是一幅幅恶欲践踏仁慈宽厚的图画,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贪婪、纵欲、奸诈、乱伦、暴怒、仇恨、复仇、谋杀、违背誓约、过度痴迷等在剧中出现的场景几乎覆盖了基督教义中的所有罪恶,而同时,所有背负这些罪孽的人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上的忏悔意识,连十恶不赦的克劳蒂斯也不例外,他的忏悔充分体现出了内心的不安,一方面清楚知道自己的罪行而害怕上帝的惩罚,一方面又乞求通过忏悔而渴望得到上帝的宽恕:“啊!我的罪恶的戾气已经上达于天……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第三幕第三场)

关于莎士比亚复仇的延宕,也可在宗教语境中找到解释。《圣经.罗马书》中提到“亲爱的兄弟,不要自己伸冤,宁可听凭主怒,因为经上己经写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可见,基督教文化是明确反对冤冤相报的复仇的,罪人“自会受到上天的裁判”任何人都无权越俎代庖。处在基督文化与世俗文化夹缝中的哈姆莱特面对的是一个进退两难的选择“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间无涯的苦痛,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高贵的?……”(第三幕第一场)尽管他用世俗化的观念为自己申辩“上天会不会嘉许我替世上剪除这一个戕害天性的蟊贼,不让他继续为非作恶?”但仍宥于基督文化背景中,放慢了复仇的脚步。复仇被认为是一种罪恶,是因其本身必然会招致苦痛或屠戮的灾祸,哈姆莱特的复仇活动是以恶抗恶的,殃及多人,其中,波洛涅斯和雷欧提斯直接毙命于哈姆莱特的剑下,哈姆莱特通过伪造国书,又借刀杀死了罗森格兰茨和吉尔登斯吞,还通过语言的伤害,带给王后和奥菲利亚精神上巨大的折磨。而全剧则收尾于所有罪人的倾灭,这是一种世代为公众认可的结局,是符合基督文化意识形态标准的。

在基督教文化中,自杀同杀人一样,也是一种巨大的罪孽。按照《圣经.旧约》的说法,上帝作为创始之神,是生的源头,离开他就无从享有生命,是上帝而非人能赐予并取回生命,自杀的行为显然是违背上帝的意志的。人生来就带有原罪,因而不能善始,但应有善终,是每个信徒应尽的义务。哈姆莱特正是由于受到了这种意识形态的影响,因而即使在厌世的抑郁情绪中,也只能喊出“或那永生的真神未曾制定禁止自杀的律法……”剧中唯一涉嫌自杀的,是奥菲利亚,作为一个善与美的化身,莎士比亚并没有安排她投水自尽,而是在意外落水后平静溺亡。尽管“验尸官已验明其死状,宣布应按照基督徒的仪式把她下葬”,但通过两个小丑的对话,我们已经知道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下,奥菲利亚显然应算作自杀而亡。“说一句老实话,要是这个死的不是一位贵家女子,他们决不会按照基督徒的仪式把她下葬的。”(第五幕第一场)这一点显然所有知情者都心知肚明,所以循着潜意识中基督文化的规约草率为其举行了仪式。连毫不知情的哈姆莱特都能仅从仪式中看出端倪“瞧上去好像他们所送葬的那个人是自杀而死的,同时又是个很有身份的人。”教士看来,能以基督徒的礼遇对待奥菲利亚“依然超过了她所应得的名分”,为了不亵渎教规,不肯为其奏安魂乐。雷欧提斯显然希望妹妹能有一个善终,因而被教士触怒,这也反映了他的观念中基督文化的统摄。

结语:

了解文学中的宗教文化背景是我们解异质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处在西方文化转型与西方现代化进程起始阶段中的莎士比亚,不仅继承了古希腊罗马文化中的人本主义精神,更在宗教语境中向我们呈现出了基督教文化中人性向绝对精神的提升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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