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杉木林背后的人间约定

契约,证明出卖、抵押、租赁关系的文书。这本该是贸易活动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数百年前的苍山绿水之间?而被山水阻隔的偏陬僻壤,当年又为什么会有如此活跃的商业活动?数万份的契约文书是历经天灾、人患留存下来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观,那么,本期“纪录”就把话题锁定在这个奇观上,追溯它的缘由、破解奇观背后的谜团。

“锦屏”是一个地名,一个如玉似翠般美丽的地名。

美丽的锦屏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大山深处。按照现代人的逻辑,锦屏吸引人的该是未经雕琢的自然风貌、侗寨苗乡的淳朴民风。的确不错,但仅仅这两点还远不能概括锦屏的精髓,上网检索,发现与“锦屏”相连而出现最多的字眼是“契约文书”。

缘起:山水造化的林木贸易

锦屏的契约文书,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林业契约文书”。

曾有一副楹联这样形容锦屏:“溪山如锦列屏藩”,其实对这个地名,理解为“青山如屏,秀丽似锦”更为简单直接。令人心醉的名字在字面上就暗合了这个地区的自然风貌。这里的确是一块宜林的土地,原始森林随处可见,但锦屏的独特不单是指原始森林,也不仅仅是漫山遍野的杉木树,而是这里的杉木林大多是人工种植的,历史达500年之久。所以有专家说,与其称锦屏为“杉木之乡”,不如称其为“营杉之乡”更准确。

“营杉”,自然要有“营”的理由和环境。山民们之所以要一辈传一辈地“营杉”不辍,难道仅仅为了环保?这其中必然是有利可图的。而在这样的偏远山区,“营杉”的市场会在哪里?那些参天的杉木树又是怎样运出大山、进人流通领域的? 张应强,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系副教授。这位贵州人尽管早早就离开家乡外出求学,但对家乡山水的眷恋却始终未改。20m年他来到锦屏进行社会调查,除了在山水间寄托恋乡之情外,第一次见到的锦屏契约文书更让他震惊。当农户们打开珍藏的木箱,拿出一卷卷用报纸捆扎整齐的契约文书时,张应强被吸引住了,深深地为这些发黄的故纸着迷。

按照张应强的解释,锦屏的“锦”为一江春水,即穿越此地的清水江,而“屏”则为两列雷公山的余脉。

这样的地理位置真是造物主的厚爱。有了两列青山,杉木就有了产地,而那一江连接长扛的清水则成了天然的运输航道。如果要为数万契约文书追根溯源,那么清水扛是不是就该是它的源头所在呢?

锦屏是个山多人稀、交通不便的地方,至今仍是贵州省人口最少的县份之一,目前这里有21万人在1600平方公里的岭头溪边生息。明朝以前这里虽然有成片茂盛的杉木林,但因为隐藏在大山深处,一直不被外人所知。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为了围剿婆洞地区的林宽起义,派官军溯清水江的上游沅江进入锦屏。这些内地官军看到成片茂密的杉木林,被震撼住了。“锦屏出杉木”的消息很快就传出了大山,传到华东、华北。从明到清,这里不仅成为朝廷征集“皇木”的定点优质林区,更是吸引了大扛南北众多的木材商前来淘金。

就这样,顺着清水江,大量木材源源不断地走出大山。清水扛上木排蔽扛,万缆横系,数十丈宽的江面,过渡时竟然无需舟楫,踏木即可过河,一振“万木塞江歌唱酬”的景象。

有了销路,杉木的采伐活动日益频繁,甚至出现了过伐现象。明朝中期,面对日渐稀落的青山,锦屏的苗侗百姓开始探索用栽杉造林来补救。据在锦屏文斗寨发现的《姜氏族谱》记载:“族人只知开坝砌田,挖山栽杉,不肯迎师就读,教子求名。”可见,当时这里的人们已经普遍开始掘垦种杉、林粮间作了。到了清代中期,随着木材采运贸易的繁荣,挖山栽杉更为普及,不仅本地人热衷i湖南、江西、扛苏、福建等地的手工业者和破产农民也纷纷弃家而至,争相租地造林。 活跃的贸易活动,连带出现了诸如山林土地的权属、对山林的经营管护等一系列问题,而要解决这些林林总总的矛盾,最简便易行、最规范有效的方法就是签订契约。

征集:百年契约进入学者视野

如果说锦屏杉木的被发现,缘自明代官军对婆洞林宽起义的围剿,那么,契约文书的现世则要追溯到20世纪的60年代初。当时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的杨有赓先生进行田野调查,他在锦屏的苗寨山乡惊讶地发现了奇怪的现象:很多农民都能从家里拎出成捆成扎的契约文书。这些文书都是用汉字写就的,历经岁月磨蚀,纸张已经变黄发脆。那一次,他收集了200多份契约。

应该说,当地档案部门对这些契约文书的发现和抢救也是敏感而迅速的。1960年4月,锦屏县档案馆刚建立时就开展了征集少数民族档案工作,契约文书被圈定在征集范围之内。档案馆在平螯、文斗、瑶伯等生产大队召开群众大会,动员农户们主动捐献家藏的契约文书。在随后的岁月里,档案部门又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征集工作:

1984年县档案局成立不久,马上组织了契约、家族谱、碑刻等民间档案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共征集到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一宣统三年(1912年)的契约原件280份。

1998~1999年底,县档案局(馆)又集中力量开展了大规模民间档案的征集活动,这次收获颇丰,征集到2875份清代契约原件、34份复制件。

2000年10月,中山大学张应强到锦屏进行社会调查,他把契约档案的征集和研究引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在各方努力下,锦屏县政府专门召开专项会议,并于2001年下发了“县档案局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收集研究林业契约的批复”。中山大学提供了6.3万元征集、研究款,县档案局还从省档案局争取到7.5万专项资金,征集力度登上了更高的台阶,目前县档案馆共保存契约原件13666份,复印件59份,山林账簿9本,民国时期相关资料36份。

2005年1-9月,档案局又征集到契约原件1576份,山林座谱3本;族谱3套12册,以及三朝歌书和屋歌各1本。

征集历程中还有一次大规模的活动不能被忽略,提起这次征集,话题又要转向杨有赓先生。

杨先生20世纪60年代初征集到200多份契约文书后,对这批资料进行丁细致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起,他就不断有相关论文问世。杨先生的论文引起日本学者的关注,东京外国语大学的唐立、武内房司先生随后连续三次来到锦屏进行考察,收集了600多份契约文书,他们还在杨先生的帮助下,从当地苗族农户手中借了不少契约文书。资料丰富了,2001年3月,由唐立、杨有赓、武内房司主编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一卷出版,到2003年,汇编已经出版三卷。这是第一次对锦屏契约文书进行的系统整理,也是这批尘封百年的资料第一次原汁原味地在世人面前显露。

汇编引起世界一些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兴趣,2002年3月,由英国牛津大学,我国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学校的多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联合考察团来到锦屏,在县档案局配合下,开始对

契约档案进行系统、深入的综合研究。

研究:契约文书再现民间生活

调查显示,锦屏契约文书总数不下10万余件,目前发现最早的契约是清乾隆元年(1736年)签订的,最晚的一份签订日期是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令人惊讶的是,契约文书在锦屏民间保存密度非常大,县档案局曾作过估算:以目前全县1600平方公里保存10万份契约文书量计算,每平方公里平均就有60份。几乎每产农家都有珍藏,少则几十份,多则数百上千份。县档案局仅在河口乡加池村姜绍卿一家,就征集到了1118份契约。而且每家保存的契约都是有关自家事务的,是祖辈一代传一代积累下来的。有些山民不知该把契约放在何处放心,就将契约包好,挂在床头上,整天提心吊胆,出门都担心,极为珍视。

目前所发现的契约大多数是纸契,但也有少量石契、皮契、布契等。内容主要是围绕土地租赁、山林养护、调解纠纷、乡规民约等方面。锦屏县档案局曾对这批档案进行过归类,大致有以下几种:

山林土地权屑买卖契;房屋、宅基地、水塘、菜园权屑买卖契;山林土地、房屋、宅基地、水塘、菜园等家产析分及传承记录契;合伙造林、佃山造林、山林管护、山林经营契;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诉讼文书、调解裁决文书;生态环境保护契;家庭收支登记簿(册);乡村民俗文化记录、家(族)谱;官府文件、村规民俗等。

锦屏契约文书究竟有多大价值,让我们听听专家的看法:

牛津大学的历史学家柯大卫说:“锦屏契约非常珍贵,像这样大量、系统地反映一个地方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契约在世界上也不是多见的。”

厦门大学教授郑振满说:“锦屏的林业契约十分完整也很罕见,而且几乎家家都有,过去从未见过,令人震撼。”

贵州省政协委员陈汉彬说:“如此狭小的区域内,发现如此翔实的原始文献,在中国文献发展史上也属罕见,锦屏文书的文献和历史价值不言而喻。”

在锦屏民间现存史料中,除了数以万计的契约文书以外,还有不少散落各个村寨的数以千计的碑刻、摩崖文字,这些文字记载的内容正好是契约的补充,两者相互印证,完整地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现状,拼接出了一幅生动的昔日林区的画面。

张应强曾在锦屏县城的飞山庙里看到一块刊刻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的残碑——《八步扛规)。所谓步,指“扛步”,是清水江木材运输过程中标明路段的专有名词。清水江锦屏段长约百余里,这段江道两侧有亮江、八卦河等支流汇入,《八步扛规》规范的正是亮扛支流从“头步”村寨到“第八步”村寨之间“分步”放运木材各取其利的基本规范。它通过划分各“步”之间的交接水面,明确和保证了不同村寨各自负责放运木材的扛段,最终确定各自获取的利益。

在锦屏木材贸易活动中,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值得介绍,邵“斧印制度”。毫无疑问,木材的所有权在木材贸易中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经济利益,而依靠扛河运输,这些木材又极容易被冲散丢失,于是聪明的锦屏人就发明了一种“斧印”。这物件类似铁铸榔头,“榔头”就是铸有持有者姓氏的“斧印”,木质把手的另一端则铸有持有者的名字或行号。这样,当盖上“斧印”的木材放运到下游码头时,木材商就能辨认出是谁家的东西。而且即使木材遇洪水冲散漂失,通过“斧印”也可以清点赎回。

抢救:十万契约遭遇危机

三卷本《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在日本出版,虽然向世界提供了研究林业契约的第一手材料,但已成事实的契约文书外流现象,也给国人敲响了警钟。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契约文书的价值渐渐被更多人知晓,在锦屏乡村就曾出现过秘密收购和倒卖契约文书现象。契约文书面临的灾难像徽州文书一样,除了虫蛀鼠咬、水灾火患,更可怕的是各地商贩的零星收购,这种散兵游勇式的收购打乱了契约文书的系统性,为进一步研究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埋下了不可挽救的后患。更可怕的是,目前仿制契约已经出现,这种鱼目混珠的现象更是后患无穷。

契约文书正在遭遇危机,抢救工作迫在眉睫。

锦屏县的自然环境是契约文书的“天灾”,林区本身的火患让存留至今的契约文书数量远远低于历代形成的总量,现存的10万份契约仅仅是幸免于难的一小部分。县档案局调查显示,一些发生村火、寨火次数较多的寨子,契约存量就明显少于其他村寨。2005年7月17日,河口乡文斗上寨村一把山火,无情地烧掉了几十户人家,也烧毁了三四千份林业契约。除此之外,高温高湿的自然环境,农户家里简陋的物质条件,又让那些以一家一户形式保存下来的契约,无法避免地遭遇到霉变氧化、虫蛀鼠咬的袭击,许多契约已变成纸砖、纸粉。

“天灾”之外还有“人祸”。县档案局调查发现,不论是政治运动还是经济活动,对契约都有负面影响,那些政治运动搞得彻底、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人为毁坏契约的现象就比较严重。“土改”“文革”时期,大同、河口、固本等乡出于政治运动考虑,清收了农户的大量契约,并在乡政府统一烧毁,以防农户凭契管业或反攻倒算。20世纪80-90年代,一些乡政府干部在清理档案时,又盲目地将以前遗漏未烧毁的契约烧掉,这些躲过了“初一”的契约终究未能逃过“十五”。近两年,随着契约文书渐为人知,国家征集力度加大,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隐患。

国家出面开展的征集工作,有这样一种普遍现象:国家向老百姓“要”的东西规模越大、数量越多、时间越紧、补贴越高,老百姓就越觉得自己的东西值钱,待价而沽,迟迟不肯出手。这恰恰给商贩留下了空子,他们会用高于国家的价格获取大量的珍品。同时这种带有炒作的“收购”,又诱惑着一些人利用制造假契约的手段来获取暴利。鱼目混珠的现象给工作难度已经很大的契约征集人员又增加了一项“辨假、打假”的任务。

锦屏县档案局是做具体工作的,他们在征集一线遇到的困难和产生的困惑,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订抢救措施提供了很有价值的信息。

县档案局做过一项统计,目前征集一份契约平均要花费50元人民币。现存的状况就是这样,捉襟见肘的经费,使征集工作不可能给乡镇、村寨和契约持有人带来令他们满意的经济效益,而目前我们又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获取契约,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以情动人”。每次下乡征集,档案局的同志都要买些酒、肉、烟、糖,请村干部和寨子里的长老过来吃“团圆饭”,这样才能有人理你,才能利用这个机会讲明征集意图,解决自己下乡的食宿问题。即便如此热情,有时也难打动人,一些村干部和村民吃过饭后,借故家里有事,就不见了人影。没办法,档案局只好再为那些带路走街串巷的村民支付额外的误工费,而这些开销又没有正式发票,很难处理。

档案局面临的另一个困难,是对征集进馆或借用农户的契约进行修复、整理。征集到的契约大多损毁严重,很难拼凑、修复、核对、复印,即便是专业人员,平均一人一天也只能完成4份。而人手严重不足又影响了工作进度,这样就不可能及时将征集来的契约复印件返还群众。言而不能有信,群众当然会有意见,这自然又给下一步的征集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对契约文书的抢救、保护,单是档案局一家着急也不解决问题,好在抢救的迫切性已经引起当地方方面面的关注。

2005年1月,致公党贵州省委在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就契约文书议题形成提案,向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主要建议:

以新的“锦屏文书”概念取代原先“锦屏林业契约文书”的概念,把契约、账簿、诉讼辞等原始文献材料都纳入征集保护范围。

应该迅速果断地开展与此相关的整理研究工作,严厉杜绝原始资料的倒卖、流散,以及各种错乱无序状况导致的丢失损毁。

组成“锦屏文书整理出版工作委员会”以及相应的“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各种相关资源进行整合,确保整理出版和学术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尽快设立“锦学研究中心”(暂名),为征集整理和研究提供学术支持。

2005年,在省档案局帮助下,“锦屏林业契约珍贵档案特藏室”建立,井申报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005年11月,贵州省委常委龙超云一行,专程到锦屏县考察契约档案,提出要将林业契约档案提升到更高、更广的平台上进行研究、开发、利用。

藏在杉木林背后的契约文书尘封了数百年,这本“巨著”今天正在被一页页地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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