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讲话】教育厅副厅长在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报告

教育厅副厅长在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各位领导、同志们: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教育厅副厅长在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报告,供大家参考。

【教育讲话】教育厅副厅长在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报告



教育厅副厅长在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先传达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然后回顾总结近年来的有关工作,并根据中央和省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等一会,李江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一、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128日 ,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05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同志在会上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同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2004年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2005年工作安排。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了当前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司法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的主要精神是: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对于做好包括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在内的各项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锦涛同志的讲话不仅是对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也是对全党全社会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来、统一到中央对这项工作的形势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部署上来,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始终把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全力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2、积极建设,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会议提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事关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把握好五个结合。一是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相结合。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是学校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育人工作融为一体,与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际效果,深化创建活动。二是环境整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不仅是硬件设施建设和校园环境的美化,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通过优化育人环境陶冶师生思想情操,培养良好的精神风貌,营造学校育人的良好人文环境与治安环境。在加大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等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坚持虚实并举、软硬结合,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保障。三是校内创建与周边环境整治相结合。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必须同地方平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内外兼顾。要在加强校内整治与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与帮助,坚持不懈地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较好地解决长期困扰学校、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交通、治安等问题,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四是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与做好学校稳定工作相结合。维护学校的稳定局面,是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重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积极探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开展技术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总体水平。五是集中建设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永恒主题,必须把经常抓与集中抓有机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在抓好集中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使这项活动成为外延不断拓展、内涵不断深化的经常性工作。要像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那样,既集中开展一段时间,又贯穿于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始终。

3、加强管理,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会议指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参与职能部门较多的工作,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会议要求,各地要实行五种制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实行整治项目台账制度。要在听取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建立本地区整治项目台账,以台账为目标开展工作,采取逐月销账、年底总结的方式,实行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目标管理。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把账算清楚、交清楚、结清楚。二是实行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单位工作中的进展情况,调整不同时期整治工作的重点,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并研究解决综合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三是实行执法即时联动制度。加强配合是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当有关部门单独执法不能开展或超越自身权限时,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联合行动,确保工作实效。各有关部门都有义务及时提供协助,不得推诿扯皮。四是实行限期治理承诺制度。对于学校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的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要承诺治理期限,加大整治力度,并把其作为年度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实行媒体参与监督制度。新闻媒体要时刻关注学校及周边环境状况,充分发挥其特别优势,认真调查,多角度分析,加大宣传报导力度。可以适当曝光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4、求真务实,加强督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议强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取得预想的效果,关键在于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一要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责任制查究责任。二要落实计划。要把握新形势下影响校园治安环境的新特点,结合本地区校园治安状况的实情,加强对综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确定整治目标与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三要落实队伍。要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机构,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解决群防群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在基层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要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层层抓落实,重点抓基层。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维护学校治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四要落实督查。要牢固树立督促检查意识,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工作的跟踪督查。各级领导小组要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与要求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将全面督导、随时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常规管理结合起来,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对挂牌督办的重点、难点问题,应督查到底,务求实效。

二、 近两年来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003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政法委、综治委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为了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的领导,200212月,省综治委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教育厅办公。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在深入基层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综治委、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步骤,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省里的要求,成立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或办公室例会制度,加强了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的领导。各级综治、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司法、交通、卫生、电信、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我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各类学校也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或组建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加强校园内部环境治理的同时,协助当地学校及周边综治办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总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已经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学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省里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开展了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

2003年和2004年,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每年组织开展两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行动。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两年来全省共摸底排查学校2万多所,重点整治了2500多所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重点问题13000多个。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向全省教育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非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校内非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清理和整顿,对校园内非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了校内安全隐患,加强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及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进行了大力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了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黑恶势力,侦破了一批侵害校园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效地遏制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省文化厅等部门在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把学校周边网吧的整治列为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管理。省新闻出版局在全省“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中,重点加大了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口袋书和宣传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的非法出版物的查缴力度。省卫生厅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饮食卫生的监管工作,督促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商店、饮食店改善卫生条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饮料进入学校。共青团省委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了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活动,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市(州)、县(市、区)和高校在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中,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工作。例如,湘潭市综治委针对学校内部治安管理问题,组织湘潭市5所高校分管安全保卫的领导和保卫处长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的有关措施。怀化市采取市、县联手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措施,效果明显。永州市东安县文化部门为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对网吧的督查监管力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学校教师中聘请了 “网吧”义务监督员,经常对网吧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收效较好。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吉首大学等高校在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校园环境的同时,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通过开展上述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有效维护了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学校及周边的稳定。

(三)组织开展了检查和对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办

为推动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每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后,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市、县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师生和家长反应强烈的地方,进行了现场督办。去年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综治委、教育厅、公安厅、文化厅、卫生厅、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的支持下,多次共同组织检查小组,深入各地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和开展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查。公安、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还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需要到各地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暗访,有针对性地掌握和督办处理有关问题,使得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更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保证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湘潭、怀化、常德、永州等地市也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采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这些检查和督查工作的开展,有利地促进了各地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的“反复抓,抓反复”,对各地进一步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推广和完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早在1999年,我省就在部分地区开始实行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试点工作,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努力,目前这一制度已在我省各地学校建立。湘潭、邵阳、常德等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一套法制副校长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副校长在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调解决学校与周边矛盾纠纷以及为师生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近年来,多数市县和学校在认真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同时,注重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日常管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衡阳市就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规定了任务的完成时间,并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到位、治安问题仍然突出、师生反映强烈的地方,采取限期整治和挂牌督办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学校及周边治安的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常德市临澧县实行整体联动机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综治工作考评范畴,做到与社会综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实行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考评、全年目标考核总验收,并在电视上公布、通报全县。这些制度的建立、实施和落实,增强了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心,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一些地方还通过采取“校地共建”、“警校共建”等措施,为学校及周边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长沙市岳麓区针对区内高校多、师生人口密集、校园及周边环境复杂等特点,在区公安分局成立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该区范围内的高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从而加强了高校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有力促进了相关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湖南农业大学在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设立了城管中队,对于强化校园日常执法管理,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注重调处好与周边农村的关系,主动服务“三农”,并与当地签订了校地共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合约,取得了当地政府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支持,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秩序,并于2003年进入文明高校的行列。

三是组织开展了“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为了巩固学校及周边的综治成果,近年来,各地按照省里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并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为契机,强化校园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充实校内安全保卫力量,完善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推进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自199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文明高等学校”创建活动,激励普通高等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比,目前,全省共有28所高校被授予“文明高等学校”称号。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要求和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怀化市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统筹规划,并明确要求每个县市区每年要创建1?2所市级“安全文明学校”。2003年,被怀化市委、市政府授予“安全文明学校”称号的有15所,被县、市、乡镇评为“安全文明学校”的有138所。长沙、株洲、湘潭、郴州等市也把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促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健全了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创造了较为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对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去年,省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全国安全文明校园”考评细则》,并就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全国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各地已经向省里推荐了20多所申报“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

四是建立了对各县市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机制。去年,省综治委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考评之中,并明确由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这一工作的考评。根据省综治委下发的《湖南省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的要求,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的通知》,对考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各地对这项考评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了自查和互查。在此基础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抽查,并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了集中评议,对各县市学校及周边的综治工作进行了比较公正、客观的评价。考评机制的建立,对各县市区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虽然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也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部分地区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虽然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但由于领导重视不够,仍有部分市县工作机构不固定、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有的地方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门的工作经费,使工作缺乏稳定性、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2、 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不容乐观。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学校及师生已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点目标之一,加之一些学校对综治工作重视不够,综治工作力量薄弱,经费不足,防范设施和措施都不够到位,针对师生的敲诈、抢劫、伤害、强奸、绑架等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省高校共发生各类治安案件1300余起,刑事案件超过300起;中小学中也发生了多起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甚至是群死群伤的事件。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3、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对学校周边的黑网吧、违规经营网吧,及一些非法经营的电子游戏厅、录像厅、音像书刊点、流动摊点、出租屋等整治不彻底,反弹现象比较突出,甚至还有一些地方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久拖不治,致使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4、安全隐患较多。一是消防安全隐患。由于经费缺乏,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校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隐患严重,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二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农村中小学校校门依马路而建,道路两旁无相应警示标志或标志不清楚醒目;一些地方农用车和报废车辆运送学生;一些城镇中小学校门口街道没有划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学生因交通事故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饮食卫生安全隐患。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食堂卫生情况令人堪忧;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饮食摊店的卫生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2004年,我省就连续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5、校地纠纷问题比较严重。由于各种历史或现实原因,相当一部分学校与周边单位或居民存在着矛盾纠纷。部分学校尤其是高校在征地扩建工作中,由于一些矛盾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发生了强揽工程、阻工、围堵校门、甚至冲击办公楼等事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阻碍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此外,一些居民(村民)利用学校围墙搭建各种违章建筑,强行从学校接水接电,破坏学校基础设施,侵害学校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治和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2005年,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切实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不同时期整治工作的重点,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保证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在积极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的同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建立整治项目台账制度,以台账为目标开展工作,把整治项目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把项目整治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2、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今年4 ~ 6月份和9 ~ 11月份,组织开展两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集中整治效果,提高整治的质量,在整治行动开展之前,各市(州)、县(市、区)领导小组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分析与研究本地区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和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制订周密的整治行动方案。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地开展起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组织进行自查和互查,及时进行总结,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又出现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地方,要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及时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通报,推动集中整治行动中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3、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推广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学时、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从政法机关选聘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警,到所在辖区的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同时要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4、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是巩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果,建立综治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央和省综治部门的要求,这项活动要深入开展下去。各地、各高校在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提出的“五个结合”,严格要求,使“安全文明校园”名副其实。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文明校园进行跟踪评估和指导,使之不断保持先进性。对于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要坚决摘牌。

中央综治委决定,从今年开始,评选“全国安全文明校园”,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授予“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的称号。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的评估和推荐工作与省级安全文明学校挂钩,凡申报“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的高校必须首先获得“湖南省文明高校”的称号;中小学必须是省级文明单位或安全文明学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根据中央的要求,制定了《湖南省“全国安全文明校园”考评细则》,各地要组织相关学校认真学习,并做出规划,找出差距,积极创建,尽快达到参评条件,把我省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5、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校长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有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协助校长园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和集体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校园内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抓住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确保消防设施与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按照《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食堂、饮食店、小卖部等的管理,做到证照齐全,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充分保证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等符合卫生标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要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普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并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紧急事故疏散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高校要在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充实校内安全保卫力量,增加专项工作经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确保高校安全稳定。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巡逻控制,及时接处警,依法严惩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测和管理,开展经常性查验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设部门要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严格审批各种学校建筑设计,加强对学校校舍建设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确保校舍安全。交通、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加的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进一步强化责任,积极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了促进各地增强责任、做好工作,从去年起,省委、省政府就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对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内容,并列入今年起新增加的对市州综治工作考评中,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镇、乡、街道和村组;把有关领导和干部抓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纳入其工作目标进行考评,与其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把有关单位和学校的综治工作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进行宣传表彰,并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学校治安和学校稳定的,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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