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结】遵义县民政局2014年1-9月份工作总结【精选推荐】

遵义县民政局2014年1-9月份工作总结2014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省、市、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遵义县民政局2014年1-9月份工作总结【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遵义县民政局2014年1-9月份工作总结【精选推荐】



遵义县民政局20141-9月份工作总


2014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省、市、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强县战略、小康行动、幸福工程”中的积极作用,全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局20141-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1、认真抓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社救发〔2014]1号)和遵府办发电[2014]27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下发了《遵义县2014年城乡低保提标暨年度核查工作方案》(县府办函〔201492号),并于35日召开全县27个镇(乡)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和6个驻县企业业务人员及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同时对核查提标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此次核查提标工作共走访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2503152088人,全县2421名干部参与基础调查。通过核查,全县27个镇(乡)共注销农村低保3119户,6710人,新增2716户,5323人,因低保户家中成员死亡、外出、婚嫁等调整减少了1583人。相比去年的19204户,40053人,减少403户,人数减少2970,坚持了“应保则保、应退则退”原则。

2、完成城乡低保金兑现工作一是及时兑现1-9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8736370003822.372万元,发放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补助金40053600.795万元;二是兑现1-9月城市低保金27684251969.7448万元,为27024304人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64.56万元,为4304人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43.04万元(按人均1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3、积极抓好医疗、临时救助等工作一是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因病、因灾等困难群众468人,救助资金88.76万元。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共支付医疗救助经费868.27万元,其中,城镇医疗救助18667.786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069716.5991万元;精神病人救助1616人次83.884万元。三是五保供养。累计发放五保金267.004万元,第三季度全县五保供养对象21182139人,其中集中供养697人,分散供养1442人,集中供养率为32.5%

4、敬老院项目建设。2013年启动了农村敬老院全覆盖工程后,拟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6所(其中:新建14所、扩建2所),新增床位1990张,总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目前,乐山镇敬老院已投入使用,平正乡、茅栗、石板、泮水、龙坪等5所镇敬老院主体完工,在完善装修和室外基础设施工程;西坪镇敬老院主体封顶;乌江镇敬老院三层封顶,苟江镇敬老院主体二层施工,铁厂、沙湾、新民镇敬老院基础施工,县中心敬老院平场工程完成90%,但尚有3所未动工。其中,喇叭、马蹄在招标中,团溪完成平场,进入采购招标程序。

二、救灾救济工作

1、切实抓好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春荒)期间,共下拨救助粮700吨,棉被6500床、大衣6500件、救助款625.6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通过督查检查,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没有出现贪污挪用、挤占截留、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924日,召开全县冬春救助工作会,会议对2014-2015年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镇(乡)正开展摸底核实工作。

2、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积极应对新灾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应急救助预案,成立新灾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建立了救灾应急储备联系网络,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物资及时调运。同时,储备了棉被、衣服、帐篷等应急物资,确保及时有效补充救灾物资。328日,在南白镇火车站社区开展全县地质灾害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民政局等20余个成员单位参加了演练活动,增强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减灾委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512日,县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民政、农牧、气象等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近70人,在县城南白镇万寿广场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暨搭建救灾帐篷演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此次防灾减灾宣传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标语100余条次、各镇(乡)相关部门开展宣传32场(次)、悬挂标语400余条、发放宣传单近10万份(册),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演练活动50次。

3、积极做好新灾应对工作,确保灾害发生时灾民得到及时救助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汛期应急救助预案,成立新灾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4.17风雹”期间受灾6502人,紧急转移安置95人;“6.4洪涝”期间,受灾9616人,紧急转移安置28人;“7.15”洪涝期间,受灾41719人等。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同时,储备了棉被、衣服、帐篷等应急物资,确保及时有效补充救灾物资,特别是“7.15”洪涝期间紧急下拨大米21吨,款14万元开展救助工作。

4、开展灾民恢复重建。为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再次对2013年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进行补助,全县13个镇受灾困难群众恢复重建补助资金8140万元。目前,对2014年农村倒损房屋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及拟定恢复重建计划上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补助灾民。

三、双拥及优抚安置工作

(一)优抚安置工作

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一是及时兑现各类抚恤定补。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1650万元。二是积极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1-6级残疾军人医疗制度改革办法》、《贵州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黔民发[2008]2号)和《遵义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督促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补助手工“一站式”结算工作。共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约31.682万元。三是积极做好新增重点优抚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对未通过审批的退役士兵认真做好了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确保了这部分人思想稳定。四是全面做好《伤残军人证》和《烈士证明书》的换发前期工作,向省厅上报更换伤残军人换证204人、《烈士证明书》22张。五是加强重点优抚对象的身份证扫描工作,目前,已完成96%。六是做好困难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报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遵义县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管理办法》,1-9月,共解决77户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困难问题;共发放补助资金20.3万元。

2、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动员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13年度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268人,转业士官9人。已拟定2014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上报县政府,目前正着手专业士官安置的文化考试工作。二是召开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动员大会,做好当前就业政策和安置政策的宣传。三是利用召开动员大会之机,邀请企业与退役士兵举行供需见面会,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

3、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是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和他们沟通思想和感情,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及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老同志感受到了组织上的温暖。及时传达和通报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军休干部的主人翁精神。二是严格按照有关生活待遇的政策、文件规定,落实新的发放标准,及时组织资金,将每个军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各项补贴,以及每年的调增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他们手中。三是完成军休干部的信息录入工作,使军休干部信息实现系统化管理。

4、积极做好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优抚安置工作涉及面广、对象众多,各种抚恤对象补助标准调整频繁,群众理解不一,加之近期受周边县市区部分参战退役人员的串联,导致今年上访增加。为此,我局成立了涉军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对来信来访人员,我科室积极做好解释、息访工作,1-9月接待来信来访31件,除个别受串联人员不太稳定外,基本都巯导回乡,重访再访情况减少,没有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二)双拥工作

一是开展“春节”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在春节前夕,全县各镇(乡)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以走访慰问、座谈会等形式发放70万元慰问金、慰问品。开展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慰问驻县部队活动,为驻县部队送去猪肉、羊肉、水果等慰问品和慰问金,共计40万元。二是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八一期间,筹集资金62.5万元开展了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关爱优抚对象活动,慰问重点优抚对象5000余人。开展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慰问驻县部队活动,为13家驻县部队送去猪肉、羊肉、水果等慰问品和慰问金,共计17.5万元。三是开展表彰活动。县委、县政府表彰了2013年拥政爱民先进单位5个,军民共建先进单位4个,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1个和双拥先进个人31人。对驻县部队2013年度立功受奖的4个单位和14名官兵进行了表彰奖励。四是开展涉军群体稳控工作。开展了“春节”“2.17”“全国两会”期间和两参人员赴广西参加活动以及清明、“六四”节点等涉军群体稳控工作,确保了涉军群体的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

四、基层民主建设工作

1、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资料归档。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第九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档案资料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文件、工作方案、统计报表、总结、图片等资料进行收集、归档,确保换届选举资料真实有效和完整。

2、抓好社区建设工作为切实抓好和谐社区创建达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遵义县和谐社区建设达标工作方案》,明确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及资金投入情况等,有效地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评议制度、监督制度,规范公共服务秩序,协调和引导更多社会性服务行业、为农村社区群众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满足社区群众需求。

3、进一步抓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按照《遵义县创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达标单位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对各镇(乡)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522,组织各镇(乡)召开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及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及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以满足小康监测体系目标,确保通过上级验收。通过“5+2便民服务平台”、LED显示屏、农村广播,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会议等广泛宣传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村民自治事务和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对村(居)干部也进行了有效监督。

4、创建廉政文化进社区联系点结合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总体规划。采取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的形式,将龙坑镇梳池社区确定为我局廉政文化进社区的联系点。利用现有条件,帮助建立以廉政文化为主题、具有一定文化内涵和艺术欣赏价值文化长廊和宣传橱窗。利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图书阅览设施,设立廉政文化宣传园地,以社区黑板报、阅览室为平台,打造廉政文化示范小区,廉政文化广场。在社区居民经常聚集的地方,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文明向上的廉政文化活动,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使社区更加和谐。

五、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社团组织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了调研走访;制发了2013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的年检方案,下发各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根据遵义县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

2、老龄工作。一是春节期间完成了高龄老人的慰问走访工作。二是完成了1-9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审批,发放高龄老人补贴6288人次64.14万元。三是完成了我县百岁老人的统计上报及走访慰问工作。四是完成2014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每月的上报工作,并积极开展了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目前,完成石板镇池坪村、三合镇长青村、苟江镇钩江居、南白镇后坝村幸福院等19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五是开展了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失能老人调查工作。

3、依法开展婚姻登记一是办理结婚登记9518对、离婚登记1852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5870份(其中县政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2343对、离婚登记667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3433份)。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5次(38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315日消费者权益日、318日国际社工日以及528530日综治宣传月、9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发放婚姻登记办事流程及文明婚庆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

4、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力度一是积极救助各类人员1790人,其中流浪未成年人22人,护送返家22人;流浪乞讨人员430人,护送返家68人,送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点15人,护送返家56人,送医院救治14人,敬老院安置12人;流浪精神病人14人,全部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救治;麻风病人75人;残疾人152人,自行返家80人;其他求助人员1360人;发放路费和护送返乡资金16.8万元,支付流浪人员医药费9.5万元,下拨镇乡流浪人员救助经费14.9万元,合计41.2万元。二是认真执行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按照要求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流浪人员及时进行救助。三是积极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做好县城整治工作,对公安、城管部门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按规定进行救助。

5、严格孤儿生活补助审批制度355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93.02万,办理收养登记4名。

6、区划地名管理切实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完成龙坑镇中山社区分设为保利社区和中山社区的审查报批,完成尚嵇镇将大坝村、毛坪村改为大坝社区和毛坪社区的审查报批工作,与遵义启航传媒公司签订了龙坑镇范围街路牌的安装协议。

7、加强殡葬管理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遗体火化全覆盖、丧事简办和集中治丧成果;清明节期间,安排专人值守60人次,协同狮子山公墓专门组织4辆客车在遵义到南白往返接送丧属到陵园祭扫,接待祭祀人数上万人次,确保了节日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依法查处纠正殡葬违规案件,共查处了殡葬违规事件4起,对公墓内造大墓、豪华墓行为,督促公墓管理人进行了撤除整改,对违规生产销售大墓的加工场进行了取缔,取到良好的宣传效应,查处殡仪馆加价收费问题1 起,针对物价审核规定对相关费用的收取进行了明确,减轻了城区居民治丧成本。针对南白殡仪馆殡仪车老化问题,组织资金置换了南白殡仪馆内殡葬专用车1辆,并完成了新车入户手续,及时消除了殡葬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启动县城殡仪馆搬迁前期工作。

8、加强彩票发行管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剂配送票种,引导站点丰富销售票种;加强宣传,通过组织培训站点业主和彩民,扩大“刮刮乐”彩票的影响力;对全县65个投注点巡检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站点“脏,乱,差”的管理,做好站点标准化建设和即开票展示箱发放工作。

六、积极抓好党建、综治维稳等其他工作

1、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制定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启动了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要求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学习,提升干部综合能力。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为契机,坚持周一干部职工及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完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干部夜校、道德讲堂等平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廉政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等。目前已开展干部夜校7期,道德讲堂5讲,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余次。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坚持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努力打造“阳光机关”。配合县纪委、财政等部门开展了民政专项资金、物资专项检查,按照民政资金内审工作方案对毛石镇、洪关乡、泮水镇、三合镇、三岔镇20131月至20144月期间的民政专项资金实施了内部审计,通过查帐表、核查发放名册、入户调查等方式检查出个别镇(乡)存在账目不清、未按月进行账务处理、款物发放不及时、有代签现象等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并责令相关镇(乡)社会事务办限期整改,确保了民政资金安全。继续开展“干部上讲台”、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71日,县民政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习水县土城镇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县开展的三八节广场舞大赛、读书演讲和其他征文等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积极开展“双亲”帮扶活动,与挂帮的毛石镇毛石村47户困难群众结对帮扶,为他们送去3吨多肥料等挂帮物资;616日,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县老龄办主任李德刚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毛石镇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先后走访慰问了河坝组周绍洋、陈开强、团结组沈继强、坟台坝组余兴福、乐遥村半坡组周未光、杨维江等6户计生贫困户,并向每户计生贫困户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624日,县民政局到毛石镇中心小学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活动;72日,县民政局局长舒常君、副局长、党支部书记郑舟红带领相关人员深入毛石镇。与镇领导首先就敬老院建设、结对帮扶等工作进行了交谈,为毛石镇张必成、陈洪刚等20位老党员、困难党员每人送去慰问金300元;95日,县民政局副局长郑舟红带领局相关人员走访了毛石镇徐某、李某2户困难社区矫正和刑释对象。

2、认真抓好“双创一巩固”暨整脏治乱、信访维稳、综治禁毒等工作。按照县“整治办”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文明劝导活动,开展了文明小区创建和办公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创模”,发放创模宣传资料200余份,确保干部职工知晓率达100%;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双提升”工作扎实推进,着力抓好综治维稳、普法禁毒等工作,处理来信来访75起(件);开展禁毒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3、积极完成了经济普查、计生帮扶等其他工作。近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待加强,学习能力有待提升;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农村敬老院等民政项目建设步伐有待加大;三是部分镇(乡)对民政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抓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冬春救助、和谐社区建设、优抚安置以及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党建等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一是按时完成第四季度城乡低保金兑现工作;二是积极抓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督促,加快农村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四是切实抓好2014-2015年冬春救助工作;五是及时兑现各类抚恤定补金发放工作;六是完成专业士官安置工作;七是开展各类群体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八是抓好社区建设及村居务公开工作;九是积极抓好社团管理、老龄、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事务管理;十是扎实推进“双晋”、综治、信访、普法、创模等其他工作。

2015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救灾扶贫济困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和谐发展为目标,突出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重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努力推进民政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按时完成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及时召开全县低保核查提标工作及业务培训会,下发工作方案,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和民主评困工作,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确保应保尽保,该退则退。

2、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做好201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救助工作,提前采购确定供应商,公示受救助对象,确保春节前第一批救济粮、物、钱发放到群众手中,20155月底前全面完成冬春救助工作。二是积极应对2015年各种自然灾害,完善应急救灾预案,储备相应的应急救灾物资,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加强信息报送业务培训,提高灾情统计上报的准确度和及时率,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3、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切实开展低收入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救医难、医不起问题;按照临时救助办法,及时解决因灾、因病和突发事件导致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4、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值班巡查制度,在城市、街道公示救助站人员的电话,动员全社会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确保该特殊群体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5、抓好双拥优抚工作。一是按规定及时兑现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经费;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组织部分残疾军人康复疗养。完成2014年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二是加强军地共建工作,继续支持驻县部队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节日慰问、抢险救灾等军地共建工作,加大优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宣传教育,做好“双拥模范县”的复评验收工作。

6、抓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帮助镇(乡)全面完成龙坪、泮水、乌江、苟江、团溪、喇叭等敬老院的新建或扩建,实现镇(乡)敬老院全覆盖。整合多方面资金,开工建设遵义县社会福利中心,包括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老年公寓等项目。

7、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妥善处理第九届村(居)换届的一些遗留问题。二是着力社团组织建设管理,强化评估定级工作。三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孤儿权益保障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四是加强殡葬管理,强化涉军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

8、抓好党建、综治维稳、信访、普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9、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民政部门形象。

10、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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