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方案(完整)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方案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方案(完整)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

申报工作方案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改革方向。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是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构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通过全面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到2016930日,我局个人所得税电子明细申报覆盖面和申报率均应达到95%以上。

目前,我市财政部门对部分行政、司法、事业单位职工统发工资并汇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统发单位不需进行明细申报,这种征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新要求,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工作要求,不利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明确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等工作深入开展,影响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行政、司法、事业单位应改变现有的申报方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由梁兵总经济师担任组长,成员由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纳税服务处、税收数据管理中心和各征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个人所得税管理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相关工作的落实。

各征管局也要建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相应组织保障领导机构。

(二)职责分工

1.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职责

牵头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统筹宣传、培训工作;对征管局和纳税服务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解决方案,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明细申报工作。

2. 征收管理处职责

负责扣缴义务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业务指导。

3. 纳税服务处职责

负责受理咨询电话,解答扣缴义务人遇到的问题,对扣缴义务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通报个人所得税管理处。

4. 税收数据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运行维护、数据查询等技术保障。

5. 各征管局职责

负责征管区域内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办理以及税款的征收,扣缴申报的宣传、培训工作,受理并解答扣缴义务人的咨询问题,并汇总扣缴义务人问题通报个人所得税管理处。

三、明确明细申报范围等事项

本方案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各征管局应对符合《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108号)规定可以汇总申报的单位严格把关,做好备案工作。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的行政、司法、事业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本单位自行计算、自行扣缴、自行申报、自行缴纳。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明细申报名单

市局向市财政局获取财政统发单位名单,对名单中涉及到的单位按照已办理税务登记情况或税收属地化原则分配到各征管局。区市县财政部门统发工资的行政、司法、事业单位,由各征管局负责与当地财政局沟通,获取本辖区财政统发单位名单。

各征管局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梳理征管区域内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包括应明细申报的单位数(可剔除虽在我市办理税务登记但不在我市纳税的单位)、已实现电子明细申报的单位数、有明细申报记录的单位数(包括零申报)、未实现电子明细申报的单位明细、无明细申报记录的单位明细等。

(二)全面推行明细申报工作

市局负责起草《关于财政统发工资单位改变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函》,并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确定市财政局停止代扣代缴统发工资单位个人所得税的起始时间,以及统发单位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明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起始时间。两部门联合印发《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方式的通知》,同时市局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通告》,通知财政统发单位改变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的相关事宜。市局召集征管局召开专题座谈会,介绍全面推行明细申报工作的背景,进行工作部署。

各征管局应把未明细申报单位实现明细申报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税收管理员,根据本局征管区域扣缴义务人的实际情况,可按地域分解落实,也可集中到一个科所分解落实,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做到“户对人,人到户”。税收管理员对财政统发单位必须主动联系、到户辅导,重点解释宣传全员全额申报的必要性、本次推行全员全额申报工作的原因、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完成时限要求,有效落实《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方式的通知》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的通告》。

各征管局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辅导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扣缴义务人和具体办税人员以及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做好具体办税人员扣缴系统操作辅导,以保证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顺利开展,9月份达到全覆盖。

(三)切实加强日常税源管理和评估

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要促使其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求其如实申报支付工薪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劳务报酬所得等)、非本单位员工的支付信息和未达到费用扣除标准的支付信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要加强对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评估和检查,特别是对当地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应作为评估和检查的重点,认真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督促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增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准确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是新形势下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的突破口,也是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各征管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从优化纳税服务、增强公众纳税意识的角度,充分认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不落一户、不丢一人、不留死角。

(二)精心准备,周密安排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涉及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数据信息多,工作量大。为此,各征管局应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和健全制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全力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并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各征管局应自826日起,每周五下班前向市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823日前将“户对人”名单报送个人所得税管理处;1026日前,将2016年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情况报送市局。市局将持续跟踪和不定期通报各征管局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

(三)密切协作,加强配合

市局各相关部门和各征管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配合和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征管局应做好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工作,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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