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办法】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完整文档)

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办法】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教育办法】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完整文档)



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

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近日,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552号)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2015年至2017年,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规定》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直接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虽然,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只是少数,但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各校要通过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工作安排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6月起至2017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56月底至715日)。

1.认真组织学习。各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3.各学校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7月中旬至2015年底)。

1.全面检查。各校要成立检查组,对学校教师是否存在专项治理内容中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县教育局将组织机关人员、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2.严肃查处。县教育局对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

分年度开展专项治理总结评估。县教育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事科、教育科、办公室、督导室、督查办、纪监室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治理方案,认真部署治理工作,明确治理重点,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切实贯彻教育部《规定》精神。

(二)加强教育宣传。各校要宣传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要将学习教育部《规定》作为师德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县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综合治理,务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严格考核。县教育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学校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范围,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并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立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县教育局将公布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学校要公布校内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经常化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

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建立问责制度。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县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0-5021617(教育科),5021632(督查办);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0-5016926(人事科),5017088(纪监室)。

常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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