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办法】铜梁区201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201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标兵评选办法为表彰奖励优秀农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评选对象全区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评选2至3个)。二、评分办法采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办法】铜梁区201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标兵评选办法试行,供大家参考。

【农业办法】铜梁区201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201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

标兵评选办法


为表彰奖励优秀农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区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评选23个)。

二、评分办法

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相结合,按百分制计算得分。

(一)农业龙头企业自身情况(40分)

1.企业规模(20分)。以产值计算得分,产值最高的龙头企业得20分,其余龙头企业按其产值与全区企业最高产值的比例递减得分。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综合计算各产业产值;农旅结合的龙头企业,旅游门票收入以四倍计算产值。

2.企业投入的固定资产(10分)。全区投入固定资产最高的企业得10分;其余企业按其投入固定资产与全区企业最高固定资产的比例递减得分。

3.品牌创建(5分)。主营产品优势明显、特色突出,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知名商标等区级品牌的,每个得1分;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市级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等市级品牌的,每个得2分;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或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的,每个得4分。最高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知名品牌等区级品牌的,得分不超过3分;最高为绿色农产品认证或市级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等市级品牌的,得分不超过4分;最高为有机农产品认证或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的,得分不超过5分。

4.组织形式(5分)。有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企业运行规范的,得5分。

(二)带动情况(60分)

1.带动相关产业发展(40分)。以带动产业产值计算得分,全区带动产业产值最高的企业得40分,其余企业按其带动产业产值与全区企业带动最高产值的比例递减得分。带动多种产业的企业综合计算带动产业产值;带动旅游业发展的,以旅游综合收入计算带动产值。

2.支付农民工工资(10分)。当年支付农民工工资最多的企业得10分,其余企业按相应比例递减得分。

3.解决就业(10分)。解决就业人数最多的企业得10分,其余企业按相应比例递减得分(就业时间36个月的,3人折算成1人;6个月以上的以1人计算)。

(三)否定指标

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有污染环境,受到区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3.有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

4.有偷税行为,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

5.有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受到劳动人事部门处罚的;

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评选农业龙头企业标兵资格。

三、评选程序

(一)由各镇街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龙头企业单位,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2015125日前报区农委产业科(联系人:孙贤菊;联系电话:18996063887)。

(二)由区农业特色产业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小组牵头,组织区农委、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旅游局、畜牧发展中心、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评分办法进行评审,提出农业龙头企业标兵初步名单。

(三)初步名单通过区农业门户网站、党政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审定。

四、奖励办法

获评农业龙头企业标兵的,由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并奖励每个标兵企业农业发展资金,用于发展壮大企业规模、改善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等,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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