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审计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实施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510号)精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更好地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监督重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重点抓好预算执行和本级决算草案、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经济责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源等6个方面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开展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通过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整改落实

各区、县(市)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各区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并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审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评价、通报机制。

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均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获取的资料,审计机关要严格保密。

四、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探索对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在现场审计阶段,被审计单位要为审计机关进行电子数据分析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五、推动审计方式创新

加强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和实施外聘专家制度。加大对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评审后的审计监督力度。超概算的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由原概算批复部门对其进行原因分析和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要移送审计等有关部门查处和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的领导,各区、县(市)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和案件线索向同级政府报告或移送有关部门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六、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全力支持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七、加强审计机关班子队伍建设

严格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条件和程序,探索推进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新进人员专业准入标准,拓宽审计干部培养和交流使用渠道。要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创新审计理念、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加强审计结果综合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八、强化审计基础保障

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人员和经费,为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审计机关应严格内部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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