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办法】海州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根据《海州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海司党组〔2014〕3号),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办法】海州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司法办法】海州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完整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海州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海司党组〔20143号),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时间安排从224日开始,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做好准备工作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区委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局党组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组织、宣传、督导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联系点参照“百千万”工程)。

3、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老同志和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4、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十问十查摆”和市委政法委“八查八治”, 以“聚焦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为主线,做到学习教育、开门搞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导向、领导带头、法治惠民“六个贯穿始终”, 把“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找出解决办法。

5、与督导组沟通。及时与督导组进行对接沟通。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督导组介绍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实施方案、动员大会讲话稿报督导组审阅,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时间经督导组同意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开展学习教育

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效果“六落实”。

6、开好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表明党组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活动。动员大会结束后,对领导班子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并由区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

7、组织专题学习。紧紧围绕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中央、省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必读篇目与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结合起来;把观看《苏联亡党20年祭》警示教育片与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省、市、区委精神与深化改革、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和南部新城结合起来。

8、开展“走访听”,实施“双百”行动。主要领导要通过“走基层、访民情、听意见”的形式,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服务对象,开展换位思考体验式的调研,察民情、听民声,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按照“百案攻坚化解,百件惠民实事”“双百”行动要求,抓好法律援助惠民、法律服务便民等实事。

9、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服务群众“七个一”活动。每名领导干部分别联系1户困难家庭,联系1名留守儿童,联系1名孤寡老人,写1本民情日记,写1篇调研报告,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联系点谋划1条发展思路。

10、开展专题讨论。学习吴仁宝、兰辉、“雷锋车”组、蒋庆山等先进典型和组织观看《七叔》等教育片,组织党员广泛参加“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和“弘扬实干精神,书写中国梦的海州篇章”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事业观;在律师党员中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大讨论,做到“三个维护”: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激发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和南部新城的强大动力。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一把手”带头,坚持领导示范,坚持全员参与,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学以致用

三、广泛征求意见

紧紧围绕“十问十查摆”和“十强化十提升”,坚持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

11、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持续深入开展“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民生关爱活动,拓展“走访调研日”和“义务劳动日”形式与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有序地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采取深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现场体验、随机走访、接访下访等形式,举办法律服务现场咨询会,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12、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主要领导召开2个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主持召开1次以上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指导联系点工作,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3、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广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窗口、12348热线等载体,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

14、梳理汇总意见。对近年来“三联三推”和“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民生关爱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活动前期准备阶段、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以及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及时报送区委督导组。

四、加强组织领导

15、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制。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固化“三日三省”制度,要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16、注重领导带头示范。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把成效带出来,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活动启动前后,主要领导要约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政治责任。

17、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通过新闻报道、工作简报、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充分地反映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坚持典型引路,努力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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