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方案】临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要求,切实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和农业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方案】临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保险方案】临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要求,切实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和农业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灾减灾和经济补偿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13号)、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4161号)和《关于大力开展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政策农业保险工作步伐。积极扩大险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创新特色农业保险,建立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全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具体政策

(一)保费补贴品种

1.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小麦、玉米。

2.养殖业保险补贴品种: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

3.设施农业:果蔬温室、大棚、中棚。

4.森林保险。

5.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

(二)保险责任范围

1.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雹灾、冻灾、洪水、内涝、旱灾、病虫害和地震、泥石流、山体滑波和草鼠害对投保农作物种植成本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政府行蓄洪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相关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2.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水、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主要疾病、疫病。

在保险期间,由于发生主要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保险标的因病死亡且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设施农业蔬菜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温室、大棚、中棚设施的损毁。

4.森林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火灾、暴雨、暴风、台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雪凇等造成被保险林木的损失,包括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等表现在内的损毁。

5.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责任为自小麦成熟、运输、脱粒或打场过程中发生的火灾造成小麦损毁。

(三)保障水平

1.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500元、玉米每亩400元。

2.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其中,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5600元、育费猪每头5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投保时市场价格的7成。

3.设施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按设施平均建设或购置成本确定,具体各项保额以条款表述为准。

4.森林保险每亩保险金额按保险林木再植及管理郁闭成林成本确定,公益林600元、商品林800元。

5.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金额为每亩600元。

(四)保险费率

1.种植业保险的保险费率玉米6%,折算为24/亩、小麦4%,折算为20/亩。

2.养殖业保险的保险费率能繁母猪6%,折算为60/头、奶牛7%,折算为392/头,育肥猪5%,折算为25/头。

3.设施农业的保险费率5%

4.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保费1.2/亩。

(五)保费补贴比例

1.种植业保险。小麦、玉米: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对直管县补贴32.5%,县级财政补贴7.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20%的保费(折算后分别承担保费为小麦4/亩,玉米4.8/亩)。

2.养殖业保险。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对直管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20%的保费(折算后分别承担保费为能繁母猪12/头,奶牛78.4/头,)。育肥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20%的保费(折算后承担保费为5/头)。

3.设施农业保险。直管县落实30%的县级财政补贴后,省级财政补贴20%,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承担50%的保费。

4.森林保险。公益林保险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5%,林农承担10%;商品林保险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25%,林农承担20%

5.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农户每亩交纳1.2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县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于保叙任组长,副县长李志芬、张亚宁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财金办、财政局、农工委、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组成,办公室设在县财金办。财金办负责总体推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财险公司协调沟通。财政局负责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清算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农工委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研究。农牧局、林业局负责指导农民和企业做好种植业、畜牧业和森林业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森林业生产基础数据,协助财险公司开展理赔定损工作。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民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协助财险公司开展洪水、内涝等灾害引发的理赔定损工作。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财险公司负责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

(二)积极安排资金,落实财政补贴。财政局要积极安排落实保费补贴资金。财政对每年应由本级财政承担保费补贴资金予以足额预算安排。在年度执行中,当实际需要的保费补贴资金超过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数额时,县财政要承担起临时筹集垫付补贴资金的责任,并及时同省财政进行清算。

(三)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农户投保。县电视台、文广新局、报社和财险公司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国家支农、惠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在自主愿意的基础上大力组织农户集中统一投保、整村投保,鼓励、支持种植、养殖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为农户投保,更好地为农民增收服务。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开拓工作。财险公司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机构,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与推广。保险凭证、理赔款项应落实到农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地块的详细坐落地点、保单号、投保数量、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等信息,载明中央、省、市、县财政部门和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等有关各方承担的保费比例和具体金额,保障全体参保种养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成支农惠农的放心工程。财险公司不得以补贴资金未全部到位为由拖赔、惜赔、拒绝赔付。财政部门要保证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关的办公经费。

(五)严格监督检查,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健康发展。财政局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开展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财险公司要协助财政局做好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清算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六)优质服务,及时理赔。财险公司要设立24小时报(接)案电话,成立专门农业保险理赔查勘工作小组,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赶赴出险现场进行查勘,由农牧林专家鉴定并根据受损情况做出合理定损,要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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