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东双高速龙山区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辽源市龙山区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龙山区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东双高速龙山区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东双高速龙山区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辽源市龙山区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龙山区段)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的联络线,是国务院督查的吉林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为确保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吉政办发[2015]66)、《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府发[2010]3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实现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按阿时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确保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征收土地拆迁任务。

2、坚持谁的任务谁领,谁的责任谁负的原则。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工作。 ·

3、坚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确定补偿安置办法,兼顾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6、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实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标准、程序、结果、过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龙山区段)征地拆迁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成立龙山区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龙山区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全面组织领导征地拆迁工作。

   : 李鹏飞  区委副书记 代区长

副总指挥: 杨  华  区委常委 副区长

          王志利  区委常委 寿山镇党委书记                 

执行指挥:吕长春  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 张  凯  区法院副院长

          汤宪民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立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玉伟  区财政局局长

          田    区人社局局长

          黄巨福  区住建局局长

          高广来  区文体局局长

          栾大为  区信访局局长

          邱玉库  区审计局副局长

          宫兴武  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王艳艳  寿山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秦凤杰  市公安局东吉分局局长

          郭春霞  市国土局龙山分局局长

          于    市环保局龙山分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吕长春(兼),副主任宫兴武。寿山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东双高速公路龙山区段全长14.9公里,征地拆迁预算为3.38亿元。按照省、市政府项目建设推进方案表要求,东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从201610月开始,20173月底结束。2016年底完成总征地拆迁量的70%以上。

四、责任分工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吉政办发[2015]66)文件要求,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作为国高网项目,由省交通厅作为推进主体,负责筹集主要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沿线市()、县()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并负贵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全部工作。龙山区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指挥部代表区政府,全面负责东双高速公路(龙山区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的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寿山镇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具休负责组织实施沿线本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全部任务;各有关部门负责征地拆迁所涉及的本行业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一)区指挥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寿山镇负责沿线路段征地拆迁任务的测量、预算、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的制定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区农林水利部门负责征用林地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地上农作物及经济物的鉴定、评估及施工造成的农作物损害的认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征地拆迁涉及河道占用、水利设施迁移等工作;负责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区财政部门负责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区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征收相关政策、报批手续的提供、拆迁农户异地建房宅基地审批、用地执法等有关工作;

(六)区环保部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相关环保政策的解释工作;

(七)区住建部门负责房屋拆迁评估单位的资质认定,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协调城市规划部门做好规划执法和违建确认拆除工作;

(八)区文体局负责沿线文物发掘保护工作;

(九)区人社部门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认定和参保等相关工作;

(十)区信访部门负责群众上访接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上访问题和信访调解等工作;

(十一)区审计部门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

(十二)区检察院负责对征地拆迁涉事单位及人员的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健全防控措施,预防违法违纪行为;

(十三)区法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征收和法律诉讼工作;

(十四)区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的保障工作;

(十五)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将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寿山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建设东双高速公路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实抓好。

(二)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要自上而下签订包保责任书,层层落实。

(三)完善制度,报告进度。寿山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执行,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加强相互联系,及时反馈情况,以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度,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四)通力合作,加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行动,齐心协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把握舆论导向,提高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大局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做好群众工作,宣传政策,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

(四)加强督查,兑现奖惩。征收土地拆迁过程中,区指挥部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定期检查征收土地拆迁进度,通报情况,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严肃纪律,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标准执行,杜绝违规实施征地拆迁。从严查处征地拆迁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区指挥部要设立专门账户,专人专职管理,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开展业务指导,随时进行检查督查。

(七)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

统一报市、区指挥部整理汇总,封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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