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岑溪市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岑溪市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岑溪市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2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执法检查结果,评估各镇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工作依据

以国土资发〔2016183号、桂国土资发〔20172号、梧政办发〔201789号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检查规范》)为依据。

三、工作对象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综合执法、农业、林业等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判定,凡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6年度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范围。

(二)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 号)文件精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选取重点图斑进行检查,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五、工作分工

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部署全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约谈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镇或查处整改工作不落实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组织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各镇政府职责。

负责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镇属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认真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国土资源局职责。

国土资源局要在市政府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各镇政府开展实地核查、案件查处、内业资料举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督查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按照国土资发〔2016183号、桂国土资发〔20172号和梧政办发〔201789号等文件精神,并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规范》的填报要求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整理和归档卫片卷宗,汇总本地区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四)其他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工作的通知》(梧政发〔201256号)和15号令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完成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六、时间安排

20172月底前,制订岑溪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对违法用地、矿产卫片重点矿区图斑进行查处整改,分析违法违规监管形势。

2017426日前,接收2016年度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

2017515日前,完成所有数据的填报,经本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送数据成果及相关附表。

2017518日前,做好迎检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

1.动员部署。制定并印发全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更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机构及经费,部署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开展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树立集约节约用地用矿、严格保护耕地理念,共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全面核实查处整改。

1.实地核查。与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同步推进,逐宗核查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判定图斑性质,正确区分合法建设用地、违法建设用地、合法采矿、违法采矿等。

2.查处整改。根据国土资发〔2016183号、桂国土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做到核实确认一宗、查处整改到位一宗。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全面进行查处整改工作。

(三)填报和归档。

国土资源局根据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利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组织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规范》的要求,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违法用地、“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 及矿产图斑等相应内容,并对所填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按“一地块(图斑)一卷宗”的标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和卫片卷宗材料,装订成册。

(四)督查和验收。

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调研或实地抽查等方式,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各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并结合日常工作和书面数据审核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实地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单位整改纠正。

(五)上报成果。

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要求按时向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上报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须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由填表人、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送3份,纸质与电子数据必须一致。相关统计表格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工作情况半月报通过电子邮件报至梧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改、住建、环保、交通、水利、林业、安监、电力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卫片检查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严肃查处,及时整改。

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下发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利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做好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摸清图斑用地情况,以违法用地图斑作为工作对象,同步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核查,对尚未整改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整改查处。因各种原因难以查处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履行监管和查处职责到位、整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到位。发现有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将公开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将直接查处或作为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依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进度情况警示约谈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严重、整改查处进度缓慢的单位和部门;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取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严格工作标准,落实共同责任。

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正确掌握相关政策界限和技术要求。要根据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调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实地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请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镇、各部门要以开展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适时启动共同监管联动,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消除在初始。把卫片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重要平台和抓手,细化各职能部门落实共同责任制度的职责,实现国土资源“大家用、大家管”。

(四)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奖惩结合。

在做好一年一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日常执法监察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关系,前移执法关口,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做好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等工作。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区,实施动态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卫片各项任务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将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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