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法】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和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办法】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交通办法】北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和交通运输发展服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工作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二条  全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进行协调,具体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为全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单位(以下统称“责任单位”),负责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交通政务信息。

第三条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各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

(一)收集、整理责任单位报送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编写《北海交通信息》等刊物,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呈局领导参阅。

(二)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局领导对交通运输政务信息的批示,迅速传达到有关责任单位,并将催办落实情况和有关事项办理结果向领导反馈。

(三)负责指导和协调责任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

(四)负责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绩效考评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报送要点,预约重要政务信息的报送。

(六)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通报、总结和表彰。

第四条  责任单位的主要任务:负责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为本单位和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一)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位领导为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人,明确主管政务信息工作的部门,确定1-2名专职或兼职的政务信息员,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备案。

(二)各责任单位要保持政务信息工作队伍的健全和相对稳定。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政务信息负责人或政务信息员时,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书面报告,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条  政务信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管理、指导本单位和下一级政务信息责任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

(二)对本单位和下一级政务信息责任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提出要求,进行检查。

(三)审核本单位上报的政务信息。

(四)负责本单位和上级领导对政务信息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

第六条  政务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政务信息报送要点,了解、收集、撰写、编辑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

(二)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规定的格式、时间、方法和要求报送政务信息。

(三)为本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四)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布置的与政务信息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政务信息工作保障:

(一)各责任单位要支持政务信息工作,为信息员参加会议、查阅文件、采编政务信息、业务学习、外出调研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各责任单位应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员进行培训,组织政务信息员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加强政务信息调研、采编等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能力。

(三)有条件的责任单位应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和互联网连接等办公设备,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处理和传递。

(四)政务信息员应熟练掌握办公设备的操作技术,快速处理和传递政务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  信息报送

第八条  重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范围:

(一)国家、自治区领导以及市、县区领导对本单位、本地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

(二)上级领导和重要单位主要领导到本单位、本地区视察、检查和调研交通运输工作的情况和讲话要点。

(三)对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五)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中的新成绩、新举措、新问题,及时反馈各项新政策、新决策的实施情况;

(七)重要节假日交通运输组织保障情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运输生产情况;

(八)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农村公路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公路水路运输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九)群众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重要思想动态,交通运输工作涉民生及社会稳定的情况。

(十)重大工程或运输安全事故、安全隐患以及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的处置以及给交通造成损失的情况。

(十一)交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情况,交通开放合作与交流情况;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确定的其他重要交通政务信息。

第九条  政务信息编辑要求:

(一)反映的事实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

(二)所列的事实、数据,以及所涉及到的单位应当力求准确无误。

(三)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和只报喜不报忧。

(四)主题鲜明,文题相符,标题简明,结构严谨,语言简练。

(五)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新意、有分析、有数据、有建议。

第十条  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各责任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政务信息,应经本单位、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发。

(一)报送数量要求:合浦县交通运输局每月3条,全年36条; 铁山港区交通运输局每月2条,全年24条; 银海区、海城区交通运输局每月各1条,全年12条; 市运管处、航务处、公路处、综合执法支队每月各2条,全年24条; 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局机关各科室每月各1条,全年12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问题信息、调研信息的报送,每年报送问题信息、调研信息条数不少于报送数量要求的20%

(二)报送时间要求:动态性信息从收集到报送不得超过24小时;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等紧急信息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不得超过2小时,如情况紧急可先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直接报送,但必须在4小时内书面补报;一般性信息也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报送信息方式:报送市交通运输局的信息以书面报送为主,要求注明信息采编人、审核人、上报时间,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bhjtxx789@163.com)。对涉密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对同时报送其他单位和有关党政报刊、信息专刊的信息,要注明“该信息×月×日已报送××单位或报刊”。

第四章  相关制度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通报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上报及被采用情况,对漏报、迟报甚至扣压不报重要政务信息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制度:

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计划管理,在明确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时,明确政务信息编报责任单位、时限,纳入重点工作督查和年终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  重要信息约稿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需要向各责任单位发出重要政务信息约稿通知,提出约稿信息内容、报送时间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组织搜集材料、拟定信息、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  政务信息调研制度:

根据交通运输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调研,必要时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调研。

第十五条  政务信息绩效考评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实行绩效考评。具体绩效考评目标另外下达。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北海市交通局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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