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兴隆台区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兴隆台区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指导,以建设宜居乡村为目的,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兴隆台区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兴隆台区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兴隆台区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指导,以建设宜居乡村为目的,以村屯、道路等绿化美化为重点,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档次,推行大树进村、果树进院,加密植树绿量,增加绿化厚度,提高乡村绿色覆盖,打造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区乡村绿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乡村绿化建设工作,兴海街道、兴盛街道、兴隆农场及各相关部门是乡村绿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市里负责监督检查,区里负责组织推进,兴海街道、兴盛街道、兴隆农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方案、督促检查、协调指导。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绿化布局不留死角,因地制宜,宜绿皆绿,保证数量;重点区域乔灌结合、花草搭配,实施阶梯绿化、立体美化。

(三)严格标准,制度保障。各区块新增绿化严格按乡村绿化指导标准执行,补植绿化保证林相整齐;严格落实《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抓建设、抓管理、抓考核,推动宜居乡村绿化工作再迈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四)全民参与,多元投入。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调动广大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建立起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企业、个人响应的多元投入机制,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全区3各项目区绿化植树132886株。乔木51583(其中每家每户植大树5560株)果树77303株,灌木4000株。

1、兴海街道:绿化植树73592株。乔木18676(其中每家每户植大树2990株)果树52916株,灌木2000株。

2、兴隆农场:绿化植树28794株。乔木7907(其中每家每户植大树2570株)果树19387株,灌木1500株。

3、鼎翔集团: 绿化植树30500株。乔木25000株,果树5000株,灌木500株。

(一)宜居乡村绿化。这项工作是今年全区乡村绿化的主攻阵地,势在必得,7个行政村开展增添新绿、提升质量行动,按一般村和示范村两类模式同时推进。

(二)一般村屯: 绿化一般村屯4个。一是每家每户都要种植2株能够长成高大乔木的树种,栽种位置进院大门两侧,以乡土树种为主,如刺槐、国槐、旱柳、杨树、杨树、榆树等,若干年长成大树后,体现出村庄的历史悠久、底蕴丰厚;家庭院内要种植果树,特别是后园田,种植面积要达到园田空间的60%以上,栽植品种由群众自主决定。二是村内的广场、游园、氧化塘、空闲隙地等区域,因地制宜栽植高大乔木树种。三是对已绿化街道等部位实施补植。

示范村屯:建设绿化示范村屯7个,要加大连接各示范村的交通沿线两侧绿化力度,增加绿量、植满栽严。村内实施“大树进村、果树进院”,有栽植条件的道路要全部实现绿化,可在路肩或院外“台田”上种植行道树,并配置灌木花草,不具备乔灌绿化条件的,路肩或“台田”要种植草本花卉;广场、公园、空闲隙地等处要配置大树、绿地和花廊,形成景观节点;家庭后院内果树要栽植园田面积60%以上,院外乔木栽严补齐,每家每户要确保栽植2-3株以上高大乔木树种,形成绿树环抱、花果飘香的美丽村庄。

责任主体:兴海街道、兴海街道、兴隆农场

指导部门:市林业局、区农经局

(二)补植绿化。对已实施绿化的区块全面盘点,缺苗断档的要统一补植。一是沟渠补植50条,植树4300株;二是公路补植5条,植树880株;三是园区补植1个,植树3万株;四是校园补植1个,植树100株。

补植绿化要尽量选择与原树种相同的苗木,按原株行距进行栽植,确保林相完整;各村之间的联接线路、主要公路要全部栽严补齐;村与村绿化补植与新增绿量相结合,要提高绿化标准,合理搭配乔灌树种,打造特色景观街和村与村之间主街入口,公园、游园、广场等区域要全部实现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可打造绿化景观带。

责任主体:兴海街道、兴盛街道、兴隆农场、鼎翔集团

指导部门:市林业局、区农经局

三、施工时限

1、绿化准备阶段:2016310日前完成项目书编制并上报、315日前完成签订苗木采购合同同时完成苗木准备、绿化用地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

2、绿化实施阶段:2016331日前完成果树栽植、425日完成乔木和灌木栽植、620日完成花草栽植。

3、养护管理阶段:视天气变化和土壤墒情等实际情况组织浇水,适时开展除草、防病灭虫等养护管理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731日前各县区完成自检、930日前完成市级检查、113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盘锦市宜居乡村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各项目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是属地绿化造林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别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宜居乡村绿化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2、科学设计,活化机制。项目区要以村(居)委会为单元,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编制绿化项目书,要细化到具体栽植时间、地点、株数、面积、树种、规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农经备案。今年绿化要进一步活化机制,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同时发力,尤其是果树栽植群众欠缺经验和技术,各项目区要推行专业队伍栽植,成活后交由责任单位或农户进行管理。

3、强化管护,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森林法》、《盘锦市宜居乡村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精心实施绿化管理和林木保护,及时组织浇水、除草、防病灭虫等抚育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严厉打击林地内“小开荒”、放牧、狩猎、挖沙、取土以及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同时,要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发挥护林员“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的主体作用,确保栽后成林成景,卓有成效。

4、过程监督,严格考核。乡村绿化工作要层层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阶段实施任务要细划时间节点,并按节点进度督察督办。绿化督察分两个层面同时进行,一个是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技术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另一个是党委、政府层面的督察,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级绩效考核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未完成年度绿化任务、未按标准实施造林绿化、未及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等现象的,均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5、增加投入,促进发展。各项目区要充分发挥社会、企业、个人等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助力宜居乡村绿化,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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